察哈爾特別區域
察哈爾特別區域
察哈爾特別區域,中華民國已撤銷的行政區劃。直隸——直屬中央之意。明以直屬北京之地為北直隸,直屬南京之地為南直隸(今蘇、皖二省及上海市)。清以明北直隸為直隸省,南直隸為江南省。民國將直隸省長城以北地劃為熱河、察哈爾兩特別區域。1928年,改直隸為河北省。民國時期設有熱河,察哈爾,綏遠,川邊(后改為西康)四個特別區域,后均改設省。但阿爾泰不是特別區域,它就叫“阿爾泰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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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哈爾特別區域下轄錫林郭勒盟10旗、察哈爾左右翼8旗及境內各牧廠(官牧群,又稱旗群)和興和道(新設)。興和道下轄7個縣,即原屬直隸省口北道的張北縣(公元1913年設,今屬河北省)、獨石縣(公元1913年由獨石口廳改設,公元1915年改沽源縣,今屬河北省)、多倫縣(公元1913年由多倫諾爾廳改設)和原屬山西省歸綏道的豐鎮、涼城、興和、陶林4個縣。其後,在內蒙古境內又先後設立商都、集寧、寶昌(今太僕寺旗)3個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