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諧世界理念

和諧世界理念

和諧世界理念是中國和平發展進入21世紀新時期的外交理念,是以胡錦濤為總書記的中共新領導集體關於國際政治、對外關係的認知與主張的集中體現。

背景介紹


2005年9月15日,聯合國成立60周年首腦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發表題為《努力建設持久和平、共同繁榮的和諧世界》的演講,首次提出了“和諧世界”的理念。中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同年12月6日在法國巴黎綜合理工大學作了題為《尊重不同文明、共建和諧世界》的演講。這兩篇演講就“和諧世界”的理念內涵作了密集闡述。2006年仲夏上海合作組織峰會,中國提出建立“和諧地區”。2007年春,胡錦濤訪問非洲時倡導“加強中非團結合作,推動建設和諧世界”。

基本簡介


“和諧世界”理念的內涵可以綜合概括為:以開放包容的思維,追求 人與人之間的和睦、國與國之間的和平、人類與自然的和諧,通過對話與合作謀求共存共贏。
“和諧世界”理念的外延可引申為:不同文明需要相互借鑒、兼容並蓄、取長補短;各方要以互信、互利、互補為原則共同分享發展的利益,在市場準則和法律框架下,營造開放、公正、公平的貿易投資環境;各國要本著互諒互讓的精神和靈活務實的態度,通過加強溝通、對話與協商,化解矛盾和爭端;國際社會成員要攜手合作,應對威脅人類生存和可持續發展的眾多新型安全風險和挑戰。
和諧世界,已經成為中國對外政策的最新發展和全球戰略的核心內涵。新中國成立之後,中國政府奉行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堅決反對帝國主義、殖民主義、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捍衛國家的獨立、主權和尊嚴,盡己所能支持被壓迫民族獨立與發展事業。在睦鄰外交中,中國引申和發展了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成為國際社會處理國與國關係的基本原則。在和平解決國際爭端問題上,鄧小平創造性地提出了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的新思路,成為中國處理同一些周邊國家領土糾紛的指導思想。在祖國和平統一問題上,提出的“一國兩制”思想,指導了香港和澳門的回歸實踐。他提出的“和平與發展”是時代主題的命題,成為今天和諧世界理論的支柱。以江澤民為核心的中央領導集體提出了新安全觀、“與鄰為善,以鄰為伴”的周邊外交方針和“睦鄰、安鄰、富鄰”的外交政策。進入21世紀以來,以胡錦濤為核心的中央領導集體提出了人本外交、新發展觀、新文明觀,和諧世界理念正是其和平外交政策的集中表達。在國際秩序和國際制度建設方面,和諧世界理念主張各國無論大小強弱,都應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尊重各國自主選擇的社會制度和適合本國國情的發展道路,各國可以不受歧視、平等地參與國際事務;以聯合國憲章精神為基礎,改革和創新國際法律體系、國際和地區機制,使平等、公正獲得強有力的法理保障和制度保障。在國家行為規範塑造方面,新理念反對霸權主義、強權政治,提倡通過對話、協商和談判的方式解決爭端和衝突,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脅;倡導互利、互信,促進共贏和實現共同安全;倡導開放包容,呼籲對話合作,努力消除不同文明之間的猜疑與隔閡;不同社會制度和發展模式相互借鑒,取長補短,實現共同發展。
和諧世界理念高度概括了中國外交的理想追求與全球戰略的核心內涵。和諧世界的構想是和諧社會構想在國際上的延伸。和諧社會與和諧世界在價值追求與政治邏輯方面是一致的,兩者相輔相成。中國致力於建設和諧社會,必定為推動和諧世界的建設增添新的動力;而中國推動和諧世界的建設,必定為和諧社會的建設創造有利的國際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