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西均
東西均
均者,造瓦之具,旋轉者也。用形之義詳於東,而托形之聲出於西。紿之,則果不信土木之皆均質也,城郭川原之皆均宅也。
東西均
書名:東西均註釋
圖書編號:1210512
出版社:中華書局
定價:18.0
ISBN:710102276
作者:方以智
出版日期:2001-03-01
版次:1
開本:15×140×200毫米
簡介:
《東西均》雖說只有二十八篇便以其博採三教,烹庖百子,用典晦澀,陳義玄奧之故,它所揭發的宇宙奧秘,那個一分為三的道理,很是應該也很有必要廣為眾人周知,以利於認識世界建設世界。
目錄:
序言
1東西均開章
2東西均記
3擴信
4三徵
5盡心
6反因
7公符
8顛倒
9生死格
10奇庸
11全偏
12神跡
13譯諸名
14道藝
15不立文宇
中國明清之際思想家方以智的哲學著作。撰於清順治九年(1652)前後,代表作者後期思想。全書除《開 章》及《記》以外,有《擴信》、《三征》、《反因》、《顛倒》、《全編》、《張弛》、《象數》、《所以》 等26篇,約10餘萬字。關於“東西均”之名,《開章》作了解釋:“均者,造瓦之具,旋轉者也”,“樂有均鍾 木”,“均固合形、聲兩端之物也,古呼均為‘東西’,至今猶然”。意為旋轉的陶鈞、調節樂器的均鍾木乃至一切事物都是對立兩端的統一。方以智認為東西、華梵 之學也應經“烹”“煮”而“合一”。主張“以禪激理學,以理學激禪,以老救釋,以釋救老”,把儒、釋、老 融會貫通,“今而後,儒之,釋之,老之,皆不任受也,皆不閡受也”。
《東西均》為會通華梵、古今之學而提出“二而一,一而二”的論點。強調“盡天地古今皆二”,把“相因 者皆極”看作是“天地間之至理”。同時又指出:“兩間無不交,則無不二而一者”,事物都是“兩端中貫”、“相反相因者,相□相勝而相成”,表達了對立面互相鬥爭又互相依賴的思想。還提出“交、輪、幾”的公式:“交也者,合二而一也;輪也者,首尾相銜也。凡有動靜往來,無不交輪,則真常貫合於幾可征矣。”包含有在 事物的矛盾運動中把握髮展的可能性“幾”的意思。這些論點具有樸素辯證法因素。但他講“交、輪、幾”是 與“隨”、“泯”、“統”相聯繫的,說“明天地而立一切法,貴使人隨,暗天地而泯一切法,貴使人深;合明暗天地而統一切法,貴使人貫”,這是重複天台宗“三 諦圓融”的形而上學思辨。他還創立所謂“圓∴(讀 伊)”理論,解釋說:“上一點為無對待,不落四句之太極,下二點為相對待,交輪太極之兩儀”,“上一點實貫 二者而如環”。認為在“二”、“天地”、“陰陽”、 “有無”、“善惡”等對立面之上有一個“無對待”, “無對待在對待中”,即“真天”、“真陽”、“太 無”、“至善”,亦即“公心”。他說:“心大於天地,一切因心生者,謂此所以然者也,謂之心者,公心也,人與天地萬物俱在此公心中。”把心作為其哲學思想的最終歸宿。
《東西均》原有安徽省博物館藏鈔本,系方以智生前抄成,300多年來很少有人問及,1962年中華書局將此本校點出版,侯外廬在所作序中對書中的哲學思想加以開掘。嗣後,學術界對此書研究漸多,但迄今評價尚不盡一致。
《東西均》是方以智的未刊稿之一,初稿寫於1652年,又在1653年加以訂正。它是一部集中的有體系的哲學著作,其中唯物主義和樸素辯證法的觀點是頗光輝的。同時,它又充滿著相當正確的對遺產批判繼承的態度,以及對唯心主義和神學的嚴肅的戰鬥精神。關於後者,在這裡暫不具述。
方以智在《東西均》的《開章》(序論)中,首先解釋什麼叫做“東西”,什麼叫做“均”。他引證訓詁學的論據說:“古呼物(抄本原誤作‘均’,意改)為‘東西’,至今猶然。……道亦物也,物亦道也。”這樣看來,物本身就包含著正(東)反(西)兩面。“均”古與“鈞”、“韻”等通為一字,是指旋轉的陶鈞,也是指調節編鐘大小清濁的器具均鍾,所以“均”有統一兩端而運轉的意思。因此,方以智《東西均》的標題,在提法上就包括有對問題的解答,即表示此書主旨在論述物質內在的矛盾及由於矛盾統一而產生的運動,也就是他所說的“所以”,如果用近代語表述,書名是《物質的轉變》。
方以智的唯物主義宇宙觀的基本觀點,有和笛卡兒相似之處,是火的一元論。這在他的著作中是經常可見的,如《物理小識》卷一說:“天恆動,人生亦恆動,皆火之為也。”有時他用氣吹萬物而動之說,說“無始兩間皆氣”、“氣者天也”或“物即是天”,也表現為氣或物質的一元論,因此說“天與火同”,把氣、火兩者等同起來。他指出“運動皆火之為”,認為火包括了“君火”、“相火”兩端,前者為虛,後者為實,兩端的交錯就構成了自然的運動。《東西均》中雖然沒有專論火的篇章,但《開章》提到“是何東西?此即萬世旦暮之霹靂也”,《所以篇》中改寫“氤氳”為“煙熅”,都暗示著火(按“霹靂”指電場的正電負電的交接而產生之矛盾統一,用以比喻萬物的生成)。《東西均》反覆發揮了這一原理。
在《東西均》中,有時他甚至拋棄了曾被古人神秘化了的“天”,說“天本無天,以天在一切物中”(《消息篇》)。但是一般他仍用氣的範疇,例如:“氣凝為形,畜為光,發為聲。聲為氣之用,出入相生,……時時輪轉,其曰總不壞者,通論也。質核凡物皆壞,惟聲氣不壞,以虛不壞也。……氣且不死,而況所以為氣者乎?”(《聲氣不壞說篇》)這樣以氣即物質為第一性的命題,是十分明顯的唯物主義觀點。方以智還在宇宙生成的問題上使用形象的語言,打落了神學的創世說,他說:“未有天地,先有琉璃。人一琉璃也,物一琉璃也。”(《三征篇》)按此處的“琉璃”是一種“虛喻”,實際上是指混然一塊的物質存在。他指出,不能把物質存在和物質存在的“所以”分裂開來,更不能如道家所說,“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那樣,把“所以”提高到物質世界之上,成為頭上安頭的怪物。道學家分立了“道”和“器”、“形而上”和“形而下”,把“道”“器”間的關係說成父之生子或水容於盂,方以智認為這是比擬失倫。他還指出了張載哲學的不徹底性,說張載的“謂虛生氣”破壞了他自己的唯物主義命題,是“入於老莊‘有生於無’自然之喻,不識有無(按指虛實)混一之常”。
均者,造瓦之具,旋轉者也。董江都曰:“泥之在均,惟甄者之所為。”因之為均平,為均聲。樂有均鍾木,長七尺,系弦,以均鍾大小、清濁者;七調十二均,八十四調因之(古均、勻、韻、?勻、鈞皆一字)。均固合形、聲兩端之物也。古呼均為東西,至今猶然(《南齊·豫章王嶷傳》:“止得東西一百,於事亦濟。”則謂物為東西)。兩間有兩苦心法,而東、西合呼之為道。道亦物也,物亦道也。物物而不物於物,莫變易、不易於均矣。兩端中貫,舉一明三:所以為均者,不落有無之公均也;何以均者,無攝有之隱均也;可以均者,有藏無之費均也。相奪互通,止有一實,即費是隱,存泯同時。
東西均
竹中之均明知“無言”,而何以言?因後世以不可聞者自誇其聞,?享?享訁堯訁堯,以傳為市,故言其“何言之行生”者徵之。土型乎,金重(鍾)木乎,豈得已哉?
萬古所師之師惟有輪尊。輪尊無對而輪於對中。見所為因緣和合,成器而適用者,皆方老之所為也。方老不自謂為之而歸於無為之尊,則方老率眾執事芸芸者,皆輪尊之所以為也。
代而錯者,莫均於東西赤白二丸。白本於赤,二而一也。赤者平起赤,而高、中白;白者能白能黑而滿輪出地之時本赤。因其所行,錯成生死:明而暗,暗而明,晝夜之生死也;生明死魄,一月之生死也;日一北而萬物生,日一南而萬物死,一歲之生死也;時在其中矣。呼吸之小生死,天地之大生死,猶是也。
東起而西收,東生而西殺。東西之分,相合而交至;東西一氣,尾銜而無首。以東西之輪,直南北之交,中五四破。觀象會心,則顯仁藏密而知大始矣。密者,輪尊傳無生法忍以藏知生之用者也,昭昭本均如此。
步之積移,猶有歲差,望後人之均之;則可不均東西所以代錯之故,聽步東步西者之積移而差乎?東均者曰:“知日則知夜矣。”西均者曰:“日原於夜,以夜知日。”步東之差者,守所立之甲乙,時已推移,而不知變;步西之差者,不知說夜所以說日也,而習說夜之法,掃說日者貪食而畏夜,形累而影迷。此輪尊生物之公差也。故轉均之人,明此日統夜之無日夜,以復人人自有之輪尊。則東西輪尊之宗一也,一即具二。主宗者用一化二;而二即真一,謂之不二。“吾道一以貫之”與“一陰一陽之謂道”,三“一”者,一一也。何謂吾?何謂道?何謂一?曾疑始否?曾同異否?
開七萬七千年而有達巷之大成均,同時有混成均。後有鄒均尊大成;蒙均尊混成,而實以尊大成為天宗也。其退虛而乘物,托不得已以養中者,東收之;堅忍而外之者,西專之;長生者,黃冠私祖之矣。千年而有乾毒之空均來,又千年而有壁雪之別均來。至宋而有濂洛關閩之獨均。獨均與別均,號為專門性命均。而經論均猶之傳注均,惟大成明備,集允中之心均,而苦心善世,以學為旋甄和聲之門,彌綸乎大一而用萬即一之一,知之樂之,真天不息,而容天下。後分專門性命、專門事業、專門象數、專門考辨、專門文章,皆小均,而非全均也。
乾毒最能高深,苦心於世之膠溺,故大不得已而表之空之,交蘆雙破而性之,專明其無不可用大一之體,而用例頗略,以世已有明備者故可略也。而後人沿其偏上權救之法跡,多所迴避,遂成一流法跡之法。其實諦行之蟠死窟者,留以為寒涼之風可耳,非中諦圓成者也。
全均者曰:名教者寄聲托形之場也,時乘者太極陰陽?也,輪迴者消息也,迦延獄者名教場之杵也。心科榜於縣(懸)崖,則獨均之礪石也。又有安樂先天均,獨明輪率,則以元會徵成壞,固東西大生死之指南車也。
均備五行而中五音,所旋所和,皆非言可傳。空無所得,無不自得,久淬冰雪,激乎風霆,會乎蘇門,亘其神氣,自叩靈台,十五年而得見輪尊。仰而觀,俯而察,小見大,大見小,無彼非此,即無大小,皆備於我矣,是為大尊。成均、空均與眾均之所以為均,皆與我同其大小偏全,我皆得而旋之和之。生乎後時,躍身其前;開方圓目,穿卯酉光,讀五方本,破玄黃句,坐蒼蒼之陛,下視其不可聞之苦心,原何有不可推移之法,而況跡其跡乎?則盡古今是也,獄則盡古今是獄也。因時變變,可全可偏,必知其全,偏乃合權。讀之破之,空之實之,不則泥土以為墼耳,斷鍾木以為橛耳!旋形和聲之統跡者,眾均皆有□(其)書,而不立者立其所以統。吾以統均立,則兩間之星點枝梧(支吾)者,皆不立之立也。
用形之義詳於東,而托形之聲出於西。清靜音聞,誰耳順乎?弦歌杳矣;詩樂故事,孤頌雖行,且嗤滿半。獨均與別均之裔爭,而各裔又爭。獨均已不知呼天之聲,泥於理解,不能奇變,激發縱橫之曲,必讓?毒之鼓。然別均守其專授,不加陶鑄,反呵宗教不二者葛ぱ,而發揮觀玩攖寧者為芸人之田;曾不知模仿鏤空之伎倆,與穴糹互(紙)雕蟲,同迷於耕織,何異乎?每笑高卑雖分,所依即迷。自弦撥之指、點睛之筆,以至魯共之壁、靈山之花,皆迷藥也。而皋比座、曲錄床,一據不可復舍(扌舍),迷藥猶(尤?)毒!
方老向輪尊曰:迷而悟、悟而迷,又何異於呼而吸、吸而呼哉?矜高傲卑,幾時平泯?吾無以均之,惟勸人學均以為饔飧。眾藝五明,皆樓閣也;蟲吟巷語,皆??喝也。其自誇無事人,惟恐齒及“學”者,以無忌憚而弄泥倚木,又偷安,又斥人,狡矣!汝誠如蒼蒼者,吾豈不許汝斥好學為惡習邪?蒼蒼之均也,各各不相知,各各不相到,則蒼蒼亦不能自主,而為汝作主斥好學者耶?嗟乎!全均者苦矣,愚矣!
吾勸別均,別均方獨尊,而所迷者悅而從之,誰肯虛心,自知無住?既諱其住,必且訾我以掩悅者。吾勸獨均,獨均又以為雜取異術,推而擯之。勸其悟後自強不息,薪傳用光,礙俱無礙,徵以自勘;則以五方本、玄黃句,是更畏難護痛,引濁智割泥以自封,藉露布為障面。詎知根本差別外內何分?清智和濁智中,知其起處,即任為□(官),金剛刀何處不可用乎?反不如達者任之。蜉蝣慶暮,有何生死?何不逍遙,而為聖人所縛定哉?果得策矣,然又烏知愚、苦即逍遙之無上策耶?木榻一鐸也,鐵門一拂也,已而已而,知有已耳,求免則那?雖然,本自如此,乃本自不可言者也。知必不免,而必言可免,是為大免。勸縱不受,又豈可以不勸自暴(棄)哉?
紛華隊之言性命均者,苦事淹洽,苟焉托立地火爐之旁,足唾人間之?(哲)匠,以為顏色,藏身已耳。不則交賒福田,久而自護,又多厭常喜新,因而別路
紿之,則果不信土木之皆均質也,城郭川原之皆均宅也。指遠山之青又青,有秘在焉,則馳千里馬遍九州而尋之,青又青何可得乎?猶必以土木城郭川原之非究竟也,豈非白痴?忽告之曰:“君求青又青耶?君足下之土木是矣。”彼反不信。學道賢者往往皆然,真可憐生!迷死而已。所最太息者,單襲“田本自種”之一吼,而廢禁“種田”之良勸,漫曰鱉難逃瓮,其如日下狼禍何哉?輪尊笑曰:迷死而已,本不出吾計也。
毒均設爐,聽人投迷。有開目放光者,則出而逍遙;不能出,則迷死之已耳。無明即明,爭明逾迷。躍冶之悟,大悟大迷。黔嬴造命,本無迷悟,而有似乎生迷死悟。不迷則死,不如迷學,學固輪尊毒毒藥之毒也。
吾告稗販毒藥者曰:至賤如鹽水,至穢如矢溺,皆可吐下,比於靈丹;何必外國之阿魏、黃乎?燈籠露柱,石牛木馬,乃遼之白也。土苴矣,疑者嚼即棄之。故為畫長安圖,使人出門西向而笑。一肯上路,鞭策有分,津關相待,旅次盤桓,見則立見,不見豈患別無點心??哉?世無非病,病亦是葯。以葯治葯,豈能無病?犯病合治葯之葯,誠非得已。
貫、泯、隨之徵乎交、輪、?也,所以反覆圓∴圖書也,是全均所露泄之本,熟讀而破句者也,立而不立者也。雖言之而不言者自在,可聞而不可聞者自在。大尊囑此以作均徵而救眾均,又何暇避剎幡之禁忌,而故錮人於?侗(籠統)乎?風棱水文,貌在言外,不知言先一句,吾言又錮人矣。影訾之曰:“此皆不親切之皮相玩物也,此皆知見聰明之土塊木屑也。向上別有牢關一片專瓦(磚)在。”形笑之曰:“不過為日觀峰下灰堆出氣,慰沼納朴相望耳!”自首自掃,一狀領過,過後張弓,有何交涉?
“細視大者不盡,大視細者不精”,此誠然矣。然天地何以大者盡而細者精?豈非以不視者均之歟?請容東、西之遮奪互?,而即為東、西合拍解啁曰:西言一切法皆是法,何能均,出那伽大定之外?東均之贊曰“代明錯行”;不收我,何以為代錯?足?展者咫也,而用者大地何不試學此均,以為無用之用耶?
有大全,有小全。專門之偏,以求精也;精偏者小全。今不精而偏,必執黑路勝白路,而曾知黑白之因於大白乎?入險則出奇,愈險則愈奇,而究竟無逃於庸也。惟全者能容偏,惟大全者能容小全;而專必厭全,小全必厭大全。大全隨人之不見是;而專者摧人以自尊。大全因物以作法,法行而無功,天下皆其功,而各不相知。專者必自露得法,而不容一法在己之上;以故聞者屈於其迅利,遂以為大全誠讓專偏一等矣。
集也者正集古今之迅利,而代錯以為激揚也。何妨露泄之而又訾笑之,擔荷之而又容置之?謂不精,則讓諸公精;謂不能勝人,則讓諸公勝;謂習氣未除,是誠左旋習氣未除也;謂獨非迷乎?是誠迷於發憤之樂也。在此劫中,且均此十三萬年之歷,與之日新,聽其迷明,容其勝厭,雖愚苦其心而尚有不能言者,庸何傷哉?
我以十二折半為爐,七十二為鞴,三百六十五為課簿,環萬八百為公案,金剛智為昆吾斧,劈眾均以為薪,以毋自欺為空中之火,逢場烹飪,煮材適用,應供而化出,東西互濟,反因對治,而坐收無為之治,無我、無無我,圜三化四,不居一名。可以陶五色之素器,燒節樂之大?熏,可以應無商之圜鍾,變無徵之四旦;造象無定,聲飲歸元。知文殊中無中、邊之中,又不礙常用子華庭皇之中。是名全均,是名無均,是名真均。有建金石華藏之殿,而犍曠古當前之鐘者乎?必知問此造具均、和調均之合一手矣。印泥、印水、印空,三印且破,又何嫌於刻銷乎?存泯同時,各不相壞。形既無形,聲亦無聲,何不可乎游形而戲聲?蒙老望知者,萬世猶旦暮。愚本無知,不望知也,蒼蒼先知之矣。三更日出,有大呼者曰:“是何東西!”此即萬世旦暮之霹靂也。請聽
方
東西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