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例責任制
比例責任制
比例責任制(Proportionate Liability)
比例責任制又稱保險金額比例分攤制,是各保險人按各自單獨承保的保險金額佔總保險金額的比例來分攤保險事故損失的方式。
例1:甲乙保險人承保同一財產,甲保單保額為40000元,乙保單保額為60000元,損失額為50000元
甲保險人應賠付款額為:(元)
乙保險人應賠付款額為:(元)
例2:某投保人將價值50萬元的財產向甲、乙、丙三家保險公司投保同一險種。其中,甲保險單的保險金額為40萬元,乙保險單的保險金額為20萬元,丙保險單的保險金額為20萬元,損失額為30萬元。問各保險公司應如何賠付?
分析:在本例中如果不使用分攤原則,那甲、乙、丙三家 保險公司各自按照不足額保險的比例賠償方式:甲保險公司的賠償金額=40萬元/50萬元 × 30萬元= 24萬元,乙保險公司的賠償金額=20萬元/50元×30萬元=12萬元、丙保險公司的賠償金額=20萬元/50萬元=12萬元,被保險人共獲得48萬元的保險賠款,這顯然不符合損失補償原則的宗旨。
而按照比例責任制的分攤方法,即各保險人按各自單獨承保的保險金額佔總保險金額的比例來分攤保險事故損失,所以,甲保險公司的賠償金額=40萬元/(40萬元十20萬元十20萬元)×30萬元= 15萬元,乙保險公司的賠償金額= 2O萬元/(40萬元十20萬元+20萬元)× 30萬元=7.5萬元,丙保險公司的賠償金額=20萬元/(40萬元十20萬元十20萬元)×30萬元= 7.5萬元,三家保險公司賠償的總額正好是3O萬元。
順序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