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陽市財政局
阜陽市財政局
阜陽市財政局是阜陽市人民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姓名 | 職務 |
笪乘勝 | 局長(主任) |
(一)擬訂全市財稅、國有資產監管發展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參與擬訂社會經濟發展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市與區政府、政府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二)貫徹執行財政、財務、會計管理、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在國家和省規定許可權內,提出地方性稅收政策調整建議。
(三)負責管理全市財政收支。編製年度市級財政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審核批複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報告財政預算、執行和決算等情況。負責政府投資基金市級財政出資的資產管理。負責市級預決算公開。
(六)執行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和政策。負責管理全市政府債務,依法制定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統一管理全市政府外債,制定基本管理制度。
(八)負責辦理和監督市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市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市級基建投資有關政策,制定基建財務管理相關制度辦法。
(九)牽頭編製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負責擬訂行政事業單位和企業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制定需要全市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
(十二)代表市政府依據法律和行政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對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進行監督,加強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工作,依法指導全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擬訂考核標準和考核辦法,維護國有資產出資人的權益。
(十三)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通過法定程序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考察、任免或提出任免建議和獎懲,提出所監管企業主要領導成員的配備建議,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機制。
(十四)按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協調市直相關部門制定相關改革計劃,推進所監管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指導推進所監管企業改革、重組等工作。聯繫所監管企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節能減排、環境保護等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2020年6月,被授予“第十二屆安徽省文明單位”稱號。
2020年11月,入選第六屆全國文明單位名單。
2021年5月,入選安徽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擬表彰對象公示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