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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其恩
曾任哈爾濱市長
呂其恩,(1911-1979),男,漢族。別名呂志恆、呂其臣、呂光軍,膠東特委書記。1971年11月至1979年7月任中共哈爾濱市委副書記、市革命委員會副主任。 1979年7月18日因病在哈爾濱逝世。是中共七大正式代表,中共八大代表,第三屆全國人大代表,中共黑龍江省第二、第四屆委員會委員。
呂其恩,1911年10月26日出生於遼寧省庄河市王家島東灘山東屯的一個漁民家庭。別名呂志恆、呂其臣、呂光軍,膠東特委書記。1921年就讀於王家島小學,1925年在石城島高等小學讀書,后入中學。1931年10月在王家島小學擔任義務教員。1932年考入煙台第八中學。在校期間受馬列主義思想影響,與進步同學組織讀書會,閱讀進步書刊,在《芝罘日報》、《東海日報》創辦副刊《草原》、《鳴鐸》、《曙光》,發表學生撰寫的小說、散文、詩歌等進步文藝作品。1934年加入共產主義青年團。1935年春,煙台公安局警士槍殺煙台真光女子中學女學生徐明娥,引起社會各界憤慨。呂其恩挺身而出,以八中學生會名義,聯合志孚中學、益文中學、真光女子中學等校學生,舉行遊行示威,要求“嚴懲殺人犯”。呂其恩為主要領導人之一,因之被開除學籍。同年7月赴北平,在北京大學當旁聽生,經李曉峰介紹於當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並改名為呂志恆,以示革命的恆心。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前
1911年10月26日生,遼寧省庄河人。曾用名呂志恆、呂其臣、呂光軍。漁民家庭出身。
1922年至1931年在本村小學及縣城中學讀書。
1931年九一八事變后因學校停辦而輟學。
1932年到煙台入山東省立第八中學讀書,接觸馬列主義書籍。
1933年和進步同學成立讀書會。
1934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
1935年春組織和領導學潮取得勝利。同年到北平,入宏達中學讀書。
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擔負地下黨交通工作,參加一二九愛國學生運動,並參加南下宣傳團到南京,進行抗日救亡活動。
6月受黨的委派回膠東地區開闢工作,恢復和擴大黨的地下組織,任中共煙台工作委員會書記。
1936年10月至1937年2月任山東省膠東臨時工作委員會副書記,
1937年2月至11月任書記。同年11月至1938年2月任中共膠東特委副書記。
1937年12月參加文登縣天福山武裝起義,任山東人民抗日救國軍第三軍副指揮、軍政委員會副主席。
1938年2月任第三軍總指揮、軍政委員會主席。根據中共北方局的指示,建立和壯大膠東地區的人民武裝,組織抗日武裝起義,建立抗日民主政府,開展抗日游擊戰爭,擴大了黨在膠東地區的政治影響。
1938年12月至1939年10月任中共膠東區委組織部部長。
1939年1月至10月任中共膠東區委常務委員、執行委員。年底當選為七大代表。
1940年10月到延安,進馬列學院學習,後進中共中央黨校學習。
1943年春調任中共中央黨校校務部副部長。
1945年1月至4月參加中共中央城工部主辦的敵占城市工作訓練班。
4月至6月作為山東代表團成員出席中共七大。抗戰勝利後到東北工作。
1945年9月至1946年6月任安東市保安司令部司令員,
1945年11月至1947年11月任政治委員。
1945年9月至10月任安東省庄河縣縣長。同年10月至1946年1月任中共安東省工委委員、東滿臨時指揮部第三支隊政治委員。
1945年11月起任中共安東市委書記、市長。
1946年1月至12月任中共遼東省委委員、遼東省委安東省分委員會副書記(至1946年4月)。
1月至5月兼任安東軍區副政治委員、安東保安縱隊(安東軍區兼)第二政治委員、安東軍區軍政委員會委員。
2月至5月任安東保安司令部政治委員兼司令員,同年10月至1947年11月任安東保安司令部政治委員。
1946年6月至1947年3月任中共遼東省委遼南省分委員會第二地委書記、遼南第二行政督察專員公署專員,兼任遼南軍區第二軍分區政治委員(至1946年10月)。1946年12月至1949年5月任中共安東省委委員、安東省委副書記(至1948年3月)、安東省政府副主席(至1948年6月)。領導人民群眾清剿日偽殘匪,擴大人民武裝力量,建立地方民主政府,同國民黨反動派展開武裝鬥爭,致力於南滿地區的根據地建設,參加四保臨江等戰役戰鬥。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後
1950年2月參加赴蘇聯學習團。7月回國后調任中共瀋陽市委委員,10月至12月任市委組織部部長。
1951年參加中國人民志願軍入朝作戰,任志願軍後勤司令部第五分部部長兼黨委書記。榮獲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二級勳章。
1952年12月回國。
1953年3月至1967年4月任哈爾濱市人民政府市長,兼任市政府黨組書記(至1960年)。
1953年6月起兼任哈爾濱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設委員會主任。7月起任中共哈爾濱市委委員。同年8月至1954年7月任中共哈爾濱市委常務委員、哈爾濱市第三屆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主席。
1953年10月至1954年12月兼任哈爾濱市體育運動委員會主任。
1954年9月至1964年任黑龍江省省委委員。
1956年5月至1961年4月、1964年11月至1967年4月任中共哈爾濱市委書記處書記,
1961年4月至1964年11月任中共哈爾濱市委第二書記、黑龍江省委委員。
1957年8月起兼任哈爾濱市計劃委員會主任、城市建設委員會主任。1961年上半年起任哈爾濱市人民委員會核心組成員。
文化大革命前後
1965年4月至1965年8月兼任哈爾濱市視察室主任。“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
1971年11月至1979年7月任中共哈爾濱市委副書記、市革命委員會副主任。在哈爾濱市工作期間,在財政貿易、郊區農業、科學教育、文化藝術、體育衛生、政權建設和黨的建設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被群眾譽為“我們的好市長”。
1979年7月18日因病在哈爾濱逝世。是中共七大正式代表,中共八大代表,第三屆全國人大代表,中共黑龍江省第二、第四屆委員會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