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氏錄

姓氏錄

唐高宗李治武則天時的官修譜牒。

基本介紹


《姓氏錄》
永徽六年(655)高宗廢王皇后,改立武昭儀為後。武后逐步干預政事。當時曾經贊成廢王立武的寵臣許敬宗,以太宗時所修的《貞觀氏族志》沒有敘明武后的本望,李義府也為其家未列入《貞觀氏族志》而有所不滿,二人遂建議修改《氏族志》。唐高宗詔禮部侍郎孔志約、著作郎楊仁卿、太子洗馬史元道及太常丞呂才等十二人商議編錄,於顯慶四年(659)改《氏族志》為《姓氏錄》。高宗為該書親自寫序,並規定了類例。《姓氏錄》共收錄二百四十五姓,二千二百八十七家,分為九等,當時五品以上的官員全部收入,皇后四家被列入第一等。由於兵卒以軍功升五品以上官者亦入書限,引起縉紳士大夫嘩然,多恥被甄敘,並號該書為“勛格”。隨後,李義府上奏高宗收回全國的《氏族志》加以焚毀。《姓氏錄》貫徹“各以品位為等第”的原則比《氏族志》更加徹底,所收的姓和家亦大為減少,已將當朝無官職的舊士族全部排除在外,說明它對舊族的貶抑超過了《氏族志》。但與《氏族志》相同,《姓氏錄》在現實生活中所起的作用亦很有限,婚姻崇尚門第的風氣以後依然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