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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宏
十六國時期北魏名臣
崔宏(?-418年),字玄伯。清河郡東武城縣(今河北省衡水市故城縣)人。十六國時期北魏名臣,曹魏司空崔林六世孫。
崔宏出身關東名門“清河崔氏”,少時號稱冀州神童。前秦苻堅時任陽平國侍郎兼領冀州從事、著作佐郎等職。苻堅死後,為翟釗及晉叛將張願所留。繼仕後燕慕容垂,任吏部郎、尚書左丞、高陽內史。后被北魏道武帝求得,獲授黃門侍郎,與張袞執掌機要,草創典章。皇始三年(398年),議改國號為魏,為道武帝採納。改任吏部尚書,總裁律令、朝儀、官制,又通制三十六曹,權傾一時。北魏明元帝即位,奉詔與穆觀查處不法官吏,又與長孫嵩疏決刑獄,為“八公”之一。曾建議明元帝起用壽光侯叔孫建,討平并州羯胡。升任天部大人,累封白馬公。泰常三年(418年),崔宏逝世。獲贈司空,謚號“文貞”。
崔宏不僅政績卓著,其書法也自成一家,他善寫草、隸、行書,為世人所推重。《全後魏文》錄有其文。
概述內圖片來源:陳閎《八公圖》
人物關係
崔宏從小就才智過人,被稱為冀州神童。前秦陽平公苻融任冀州牧時,虛心向崔宏請教,對其十分尊敬,並任命他為陽平國侍郎兼冀州從事,對外總理日常事務,入內被視為賓客密友。崔宏對各種事務的處置,毫不拖延。前秦世祖苻堅知道他的才幹,征其入朝任太子舍人。崔宏以母親患病為由,不肯就任,因而被降為著作佐郎。太原人郝軒有識人之名,他稱讚崔宏是“王佐之才,近代以來從未有過”。苻堅敗亡之後,崔宏避亂於齊魯之間,被翟魏皇帝翟釗及東晉叛將張願所挽留。郝軒嘆息著道:“這個人(指崔宏)啊,遇到這樣的時機,不因此而扶搖直上,卻跟燕雀(指翟釗、張願等)一起升降,豈不是可惜了!”
崔宏后出仕於後燕成武帝慕容垂,任吏部郎、尚書左丞、高陽內史等職,在所擔任的職務上,崔宏都得到良好的評價。他立身正派,雖身處兵荒馬亂之時,卻仍一心學習,不把資產經營之事放在心上,他的妻兒因此也免不了受饑寒之苦。
魏王拓跋珪(即北魏道武帝)攻打後燕惠愍帝慕容寶時,行軍至常山,崔宏棄城逃亡海濱。拓跋珪早就聽說他的名聲,派使者追到崔宏,將他請回,擔任黃門侍郎一職,與張袞一同總理機要大事,草創典章制度。
當時,東晉遣使前來問聘,拓跋珪準備遣使回訪,讓有司商議國號。群臣認為應該定國號為“代”,崔宏則建議說:“三皇、五帝立號,有的用出生地,有的用封國的名稱。所以虞、夏、商、周開始時都是諸侯,當聖德宏隆之後,萬國擁戴,國號也隨其本號,不再更改。只有商因多次遷移,改號叫殷。但仍兼用,不去掉起初的稱號。所以《詩經》中說‘殷商之旅’,便是這個原因。我國雖然統管廣闊土地,到了陛下時,國運如龍騰飛。雖是舊邦,卻是新受天命。所以登國初年改‘代’稱為‘魏’,慕容永也奉進魏地。魏是大國名稱,是神州的上等之國,這也是革命的驗證,有利之處已見之於符瑞了。臣認為應當稱為魏。”拓跋珪同意,於皇始三年(398年)六月下詔,正式定國號為“魏”。
拓跋珪前往鄴城時,詢問舊事,崔宏應答如流,深受其讚賞。拓跋珪回軍途中抵達恆嶺時,親自登上山頂,安撫新近歸附的人員,正遇上崔宏扶著老母親爬上山頂,拓跋珪便賞賜給他耕牛和粟米。拓跋珪有感於崔宏的事迹,於是下令但凡遷徙的人自己難以前行的,由地方配給車和牛。
後來,崔宏被改授為吏部尚書。皇始三年(398年)十一月,朝廷分派諸人擬定官制、爵級,撰集朝儀、協理音樂、制定律令、申明禁令,崔宏奉命總管並作最後裁定,使之成為永久的定式。
拓跋珪又設置八部大夫,如同過去的八座之官,崔宏通管三十六曹官員的任命,如同尚書令、尚書僕射統管一般。
崔宏深受信任,權傾朝廷。但他能夠自我約束,生活儉樸,不置產業,家中空空如也;外出時沒有車馬乘坐,早晨、下午都是步行上朝。崔宏的母親年已七十,他供養母親也沒有多樣食物。拓跋珪知道后,更加敬重他,對其厚加賞賜。有人譏笑他過於節儉,而崔宏卻更加自我約束。
崔宏時常被召去詢問古今舊事、帝王制度,他陳述古代制定的體制以及歷代興廢的原因,很符合拓跋珪的心意。他雖然不曾有犯顏進諫的謇諤之風,但也從不阿諛奉承來取得寵幸。拓跋珪晚年時,群臣多有觸怒道武帝而獲罪的,崔宏因其謹慎清廉的為人,從未受到譴責。
拓跋珪曾經召崔宏講論《漢書》,他講到西漢大臣婁敬勸說漢高祖將魯元公主出嫁匈奴時,拓跋珪頗為讚賞,感嘆許久。所以各位公主都嫁給了附屬北魏的各國,朝臣們的子弟及高門才士都娶不到公主。尚書之職被罷除后,拓跋珪賜崔宏爵位為白馬侯,加周兵將軍,不僅得與舊功臣庾岳、奚斤等同列,受到的寵信也超過他們。
天賜六年(409年)十月,拓跋珪的次子、清河王拓跋紹作亂,弒殺拓跋珪。拓跋紹因為人心不安,便取出大量財物絹帛,賞賜朝臣,群臣之中只有崔宏不肯接受,南平公長孫嵩以下的朝臣都為之羞愧。同年,齊王拓跋嗣殺拓跋紹,即位為帝,即明元帝。拓跋嗣派使者們外出視察各郡國情況,檢舉糾正那些違法的地方官員,崔宏與宜都公穆觀等最後審定,拓跋嗣稱讚他們做得公平適當。
永興三年(412年)十二月,拓跋嗣下詔讓崔宏、長孫嵩與任城公嵇拔在朝堂判決刑罰獄訟,“務在平當”。
拓跋嗣因為各郡國中的豪門士族頭領有害於地方和國家,便下優詔徵召他們到京師。人們大多留戀故土,而官吏仍強逼遣送,一些輕率青年便趁機相互煽動,在各地聚集起事。河西、建興盜賊四起,守宰們討伐卻難以制止。拓跋嗣便召崔宏和北新侯安同、壽光侯叔孫建、武元城侯元屈等問計。崔宏請求朝廷宣布大赦以緩和情緒。元屈說:“不如先殺掉首惡,赦免其同黨。”崔宏說:“帝王治理天下,以安定民心為本,何須糾纏於小的曲直呢?大赦雖不是最好的辦法,卻可作為權變的方法。如果大赦之後仍不改正,再殺也不遲。”拓跋嗣同意。
神瑞元年(414年),拓跋嗣令崔宏與南平公長孫嵩等坐在止車門右側,聽理軍政機密大事,世人稱其為“八公”。并州的數萬胡人南侵至河內,朝廷所派將軍公孫表等征討不利。拓跋嗣向群臣問計。崔宏說:“公孫表等諸軍,並非數量不足,只是失於指揮,所以只能使小盜暫時平息下來。胡人數量雖多,但缺少勇猛的主將,這也就是人們所說的千奴共一膽啊!應當派一位一向為胡人所信服的大將,帶領數百騎兵,統率公孫表所部進行討伐,胡人知道后,必定聞風震驚。壽光侯叔孫建,以前曾在并州任職,眾將都沒有能比得上他的。”拓跋嗣聽從其建議,胡亂得以平息。不久后,崔宏被任命為天部大人,進封白馬公。
泰常三年(418年)夏天,崔宏病重,拓跋嗣派侍中穆觀前往其府邸,聽受遺言。近臣奉命前去問病探視,一夜之間數次往返。同年,崔宏逝世,拓跋嗣追贈他為司空,謚號“文貞”。其喪禮完全依照安城王叔孫俊之例辦理(據《魏書·叔孫俊傳》載,叔孫俊死後獲賜溫明秘器,靈柩用轀輬車裝載,衛士在前引導並隨從),拓跋嗣詔令群臣及各附屬國首領都參加葬禮,除親王以外,所有人都要拜送崔宏。
《八公圖》局部,從左至右依次為長孫嵩、崔宏、王建
崔宏任吏部尚書時,總裁律令、朝儀、官制。通制三十六曹,權傾一時。
北魏明元帝在位時,崔宏身為“八公”之一,參預朝政,奉詔查處不法官吏,參與疏決刑獄。
神瑞(414年-416年)初年,崔宏建議明元帝起用壽光侯叔孫建,討平并州羯胡。
崔宏的家族世代研習“衛瓘體”,北魏初年論及工於書法之家,必稱清河崔氏、范陽盧氏二門。他本人在書法上也頗有造詣,善寫草、隸及行書,被時人引為摹本。遺憾的是,崔宏並沒有墨寶傳至今世。
據《新唐書·藝文志》記載,崔宏著有《帝王集要》三十卷,今已佚。《全後魏文》錄有其文一篇:《國號議》。
崔業傳至崔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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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韻》說 | ||||||||||||
崔業 | 崔昱 | 崔紹 | 崔雅 | 崔忠 | 崔泰 | 崔恪 | 崔因 | 崔雙 | ||||
崔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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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景 | ||||||||||||
唐人姓書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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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恪 | ||||||||||||
崔因 | 崔雙 | |||||||||||
崔寓 | 不祥 | 不祥 | 不祥 | 崔琳 | ||||||||
附:崔業,字伯基,居清河東武城。 註:崔琳,字德孺,即漢末三國的崔林。“世孫”定義有兩種,茲從百度百科第一種。 |
接上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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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林 | 崔悅 | 崔潛 | 崔宏 | 崔簡 | ||
崔浩 | ||||||
崔恬 |
《十六國春秋·卷四十二·前秦錄十》
《魏書·卷二十四·列傳第十二》
《北史·卷二十一·列傳第九》
《資治通鑒·卷第一百八·晉紀三十》
《資治通鑒·卷第一百一十·晉紀三十二》
《資治通鑒·卷第一百一十一·晉紀三十三》
《資治通鑒·卷第一百一十五·晉紀三十七》
《資治通鑒·卷第一百一十七·晉紀三十九》
《資治通鑒·卷第一百一十八·晉紀四十》
郝軒:斯人也,遇斯時,不因扶搖之勢,而與鴳雀飛沈,豈不惜哉!(《魏書》引)
魏收:玄伯世家雋偉,仍屬權輿,總機任重,守正成務,禮從清廟,不亦宜乎?(《魏書》)
令狐德棻:乎有魏,定鼎沙朔。南包河、淮,西吞關、隴。當時之士,有許謙、崔宏、宏子浩、高允、高閭、游雅等,先後之間,聲實俱茂,詞義典正,有永嘉之遺烈焉。(《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