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爾嘉
都爾嘉
都爾嘉,努爾哈赤五世孫,永德之孫,格色泰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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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二十四年(1759),襲奉恩將軍。后授護軍參領、副都統銜、伊犁領隊大臣、塔爾巴哈台領隊大臣、參贊大臣。又兼公中佐領,赴大金川軍營,配合阿桂攻打勒烏圍、噶喇依圍,均有戰功。旋調鑲白旗滿洲副都統。四十年,金川平,奉旨照平定準噶爾回部之例,畫像入紫光閣。不久,調任黑龍江副都統。四十三年,因錯定崇六罪案,降一級調用。后授山海關副都統、密雲副都統。四十九年,升任吉林將軍,五十三年,調任盛京將軍。次年,補調黑龍江將軍。五十六年(1791),以年老回京。次年,授正黃旗護軍統領、鑲黃旗護軍統領。嘉慶四年(1799),調烏什辦事大臣。次年還京,賞給副都統銜,為巴里坤領隊大臣,賞戴花翎。八年,調西寧辦事大臣,復授鑲自旗蒙古副都統。十年(1805),因犯臟罪為陝甘總督方維甸所劾,依例擬絞豁候,交宗人府圈禁,子、孫革職,發往盛京居住。旋令左宗人永珠、刑部侍郎貢楚克扎布押赴墳塋隘視自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