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漢
民國時期人物
安漢(1897―1943),字傑三,陝西南鄭縣梁山人。民國時期人物,赴法國留學,並取得碩士學位。后回國擔任國民軍聯軍駐陝總司令部參議、陝西省政府、建設廳第三科科長、陝西省立職業學校校長等職,為西部開發做出了帶頭人的貢獻,但最後被國民政府於1943年11月24日(農曆十月二十七日)拂曉將安秘密殺害於漢中城西門銀珠橋。
安漢(1排左2)在法國與周恩來等人合影
1927年在法國獲碩士學位回國,任國民軍聯軍駐陝總司令部參議、陝西省政府建設廳第三科科長、陝西省立職業學校校長等職。
1928年夏,國民黨中央任命安為陝西省黨務指導委員會委員、常務委員兼組織部部長。
1930年春,安應北平中法大學聘請離陝赴北平任教。同年冬,任國民政府實業部農村署技正,著力於全國農業墾殖研究。
1932年8月14日,安漢和李儀祉、秦子明率陝西實業考察組由西安出發,赴商洛、安康、漢中、寶雞,對所屬大部分縣實地勘察,為發展這些地區的墾殖業提供了有價值的資料。安在《西北墾殖論》的《自序》中,表達了他的志願與理想,說:漢“以開發西北為職志,以研究屯墾為要圖”。
1933年,安調國民政府行政院實業部任科長,還任新疆建設計劃委員會委員。次年又兼任中央農業實驗所技正及國立西北農林專科學校教授。他還擔任西北農林專科學校農場籌備特派員,再次深入甘、寧、青三省勘察農業試驗場地。后參與治理淮河委員會工作,運籌治淮決策,還受聘擔任金陵大學教授。
1935年起,安兼任國民政府行政院經濟計劃委員會專職委員。1937年春組織西南工農業考察團,隨團從南京出發,經皖、贛、湘、黔等省至雲南昆明。至此,他親歷了祖國大部分地區,掌握了農業、牧業、林業、水利、地質方面的大量資料。是年暑期,安兼任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廬山暑期訓練團教官。秋天,和朱慶瀾組建陝西省黃龍山墾區管理局,朱慶瀾忙於全國賑濟,安雖任副局長卻主持墾區工作。在他的督導下,到1940年初,黃龍墾區共開良田7萬畝,安置豫、冀、晉、皖、蘇等省因日軍侵略無家可歸的難民9萬多人。
1938年6月安漢被選為陝西省參議員。這年,經濟部與賑務委員會決定開發陝南黎坪(今屬陝西南鄭)墾區。安被任命為墾區調查團團長,率農、林、地質、礦產等專家13人前往漢中黎坪一帶調查,寫成了《黎坪墾區調查報告》一書。1940年初成立黎坪墾區管理局,安任局長。經一年多努力,到1941年7月,黎坪墾區已開墾荒地6萬餘畝,安置難民和災民3萬多人;修公路三條總長90餘公里;在荒無人煙的山地飼養了豬、牛、馬、羊,種植了蔬菜,開辦了酒廠、木板廠;還興辦了幼兒園和小學。
還在1940年,國民政府內政部曾委任安漢為寧夏省政府委員兼建設廳廳長,安因該省政府主席馬鴻逵**專橫,拒不到職。他樂意就任黎坪墾殖區管理局局長一職,一心想全力辦好黎坪墾殖事業,為家鄉多做實事。
1941年夏,陝西陰雨成災,安倡導成立南鄭災荒救濟委員會。他在成立大會上慷慨陳詞,指責當局不能為民盡責,引起漢中官員不滿。不久,國民政府監察院晉陝監察使王陸一來漢中視察,下榻安宅,城鄉士紳紛紛前來揭發漢中官員苛政虐民的事實,王陸一都一一接待,記錄在簿。當著南鄭縣縣長孫宗復的面,安對王陸一說:祝紹周(時任鄂陝甘邊區警備總司令兼漢中警備司令)不學無術,才小位高。事後孫宗復討好祝紹周,編造謊言誣陷安漢。祝、孫遂策劃了“黎坪墾區武裝種植鴉片案”。
1943年端午節后,鄂陝甘邊區警備總司令部與漢中專員公署聯合組成了所謂“黎坪墾區慰問團”,進入黎坪搜尋安的“罪行”。他們先把廟壩保保長廖大學、分隊副孫鵬種的煙苗全部拔除,派人背運到黎坪墾區管理局,誣陷是安種的煙,將安拘捕押送到祝紹周處。關押期間,王陸一曾安排陝西省教育廳廳長黃統來漢中營救,未達目的。后請國民政府監察院院長於右任致函軍事委員會,要求將安“調渝審訊”。國民政府軍委會遂致電鄂陝甘邊區警備總司令祝紹周,要祝解安去重慶。祝以“案犯人眾,車輛有限,路途遙遠,恐生意外”,託詞不予解送。祝紹周、孫宗復等怕夜長夢多,遂於1943年11月24日(農曆十月二十七日)拂曉將安秘密殺害於漢中城西門銀珠橋。
撰寫了《西北農業考察》《西北墾殖論》等專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