畫衣冠,漢語詞語,傳說上古有象刑,即以異常的衣著象徵五刑表示懲誡;犯人穿著特殊標誌的衣冠代替刑罰,稱為“畫衣冠”。
傳說上古有象刑,即以異常的衣著象徵五刑表示懲誡。犯人穿著特殊標誌的衣冠代替刑罰,稱為“畫衣冠”。
《慎子·逸文》:“有虞之誅,以
幪巾當墨,以
草纓當劓,以菲履當刖,以
艾韠當宮,布衣無領當大辟……畫衣冠,異章服,謂之戮。上世用戮而民不犯也。”
漢·
桓寬《鹽鐵論·詔聖》:“唐·虞畫衣冠非阿,
湯武刻肌膚非故,時世不同,輕重之務異也。”
《後漢書·酷吏傳論》:“古者
敦庬,善惡易分。至於畫衣冠,異服色,而莫之犯。”
明·
宋濂《畫原》:“至於辨章服之有制,畫衣冠以示警飭……又烏可以廢之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