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腫瘤手術

骨腫瘤手術

良性骨腫瘤或瘤樣病變以手術刮除或切除為主。手術力求徹底,以免複發或引起惡變,但應盡量保留肢體功能。對於惡性腫瘤則應以搶救生命為主,只有在不降低生存率的前提下,才可考慮保留肢體的問題。目前常用的手術方法有刮除術、切除術、截除術、良性骨腫瘤或瘤樣病變以手術刮除或切除為主。骨瘤段肢體切除和遠端再植術、截肢術、和關節離斷術。

目錄

正文


刮除術是將包含腫瘤的骨壁切開,將其中的腫瘤組織刮除乾淨。本手術適用於掌指骨的內生軟骨瘤、骨囊腫、骨嗜伊紅肉芽腫和範圍較小的骨巨細胞瘤。腫瘤刮除后所遺留的空腔可用植骨塊充填。
切除術是將向骨外突出生長的腫瘤自其基底部切除的手術,主要適用於骨軟骨瘤。切除應包括該腫瘤的軟骨帽蓋、包圍帽蓋的纖維組織和全部基底。
截除術是將腫瘤所在的一段骨幹整段切除。適用於破壞範圍較大的巨細胞瘤和一些低度惡性的腫瘤如纖維肉瘤軟骨肉瘤等。骨幹截除后所遺留的缺損有的不需修補如腓骨近端和尺骨遠端,大多數則需要用人工關節、異體骨或自體骨進行修補。
腫瘤段肢體切除和遠端再植術是斷肢再植術的新發展。將腫瘤所在的一段肢體包括皮膚、肌肉、神經、血管和骨骼整段切除,再將遠端肢體移植到近端去。本於術適用於上肢低度惡性的腫瘤如纖維肉瘤,軟骨肉瘤等。
截肢術或關節離斷術是殘廢性手術,必須經過周密研究,充分討論,確屬必要才能施行。手術目的在於搶救生命,因此,一經決定,不應拖延時間,應儘早施行。對於已有內臟轉移的晚期惡性腫瘤,局部瘤體巨大、疼痛嚴重的,為了減少痛苦,也可作姑息性截肢。
根治惡性骨腫瘤,並保存完好肢體這項世界骨科難題,最近已被解放軍第四軍醫大學唐都醫院骨科範清宇教授攻克。他成功地應用了微波治療萬例惡性骨腫瘤患者、完好保存病人肢體的新手術。
惡性骨腫瘤傳統的治療方法是截肢配合化療,但複發率極高。近年來世界上興起微波治療癌症,但因一些難點尚未解決,微波只作為一種輔助治療方法。
范清宇教授1988年赴美國紐約大學骨科醫院深造,刻苦鑽研惡性骨腫瘤根治技術,並主持400多例手術。回國后,他加緊進行微波體內滅癌研究。1994年7月6日,他為甘肅一名30歲的男性工人施行了第一例手術。他先將腫瘤與周圍組織分開,用18根微波天線做局部加熱,溫度可達80℃至108℃,而正常組織採用對流水冷卻循環,鋁鉑和隔熱材料纏護等方法,溫度保持在39℃以下,持續一小時,癌腫全部消失。病人術后10天即可下床活動,肢體完好如初。
隨後他又成功地作了做例手術。經國際聯機檢索屬世界首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