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三人才
河北啟動於2003年的人才工程
“三三三人才工程”是河北省啟動於2003年,計劃到2007年,在全省培養30名左右45歲以下、專業技術水平在國內領先,在全省保持學科優勢的學術、技術帶頭人,為“工程”第一層次人選;培養300名左右45歲以下,在全省各學科、技術領域有較高學術、技術造詣,作出突出貢獻或成績顯著的科技骨幹,為“工程”第二層次人選;培養3000名左右40歲以下,具有發展潛能的優秀年輕人才,為“工程”第三層次人選。但河北省打破計劃,三三三人才工程延續至今(2015年)。
選拔對象主要在國有、集體企事業單位中選拔,其他經濟成分的企事業單位中符合條件的也可以參加。主要針對人選為:省以上青年科技獎獲得者,回國工作的海外優秀留學人員,獲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資助者,省以上自然科學基金青年專項基金資助者和擔任省部級以上科研課題、工程項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參與者,以及其他在經濟建設、社會發展中作出突出貢獻,取得較大成績,具有發展潛力的青年人才。
(一)基本條件
熱愛社會主義祖國,遵紀守法,具有解放思想、實事求是、不斷創新的科學精神和良好的職業道德。學風樸實嚴謹,有強烈的事業心、較高的學術造詣和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其學術技術水平在省內同行中具有一定的優勢。年齡在45周歲以下(含45周歲),具有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二)各層次人選具體條件
1、第一層次人選條件
在所屬專業技術領域,有重大發明、創造,達到國際先進或國內領先水平並取得顯著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國家級獎勵前五名或省(部)級一等獎前三名獲得者,並有三篇以上學術論文在國內外權威刊物上發表,或出版有高質量、高價值論著(主要作者);在同等條件下,正在擔任國家重點科研項目的主持人優先選拔。
2、第二層次人選條件
在所屬專業技術領域,有較大發明、創造,達到省以上領先水平並取得明顯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國家級獎勵或省(部)級一等獎前五名、二等獎前三名獲得者,並有兩篇以上學術論文在國內外權威刊物上發表,或出版有較高價值論著(主要作者);在同等條件下,正在擔任省重點科研項目的主持人優先選拔。
3、第三層次人選條件
在所屬專業技術領域,有發明、創造,達到設區市、省直部門以上領先水平並取得一定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具有較大培養前途和發展潛能,在全省同行中有較大影響的優秀年輕人才。具體條件由各設區市、省直各部門自行制定。
(一)省級“工程”人選,每兩年選拔一次,每次選拔110名左右。其中第一層次人選10名左右,第二層次人選100名左右,到2007年完成選拔任務。具體程序是:
1、選拔工作在各級黨委、政府領導下,由各級人事部門根據省《新世紀“三三三人才工程”實施方案》,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在各市、各部門已經掌握或已列入學術技術帶頭人培養規劃的人員中擇優產生推薦人選。
2、根據各單位推薦意見和選拔條件, 各設區市、省直各部門提出本地區、本部門推薦人選並徵求有關專家意見后,填寫《河北省新世紀“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選選拔登記表》和《200×年度推薦省新世紀“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選一覽表》一式兩份,連同綜合報告及軟盤,按照省下達的選拔計劃,上報省人事廳。綜合報告內容包括:組織選拔程序、推薦選拔理由、上報人員綜合情況和研究結果等。
3、根據有關規定,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推薦人選進行資格審查,合格后提交專家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 經評審確定擬選拔對象和國家級“百千萬人才工程”人選推薦建議名單,通過新聞媒體予以公示,公示時限為十天。公示結束,經省人事廳研究,對沒有異議的人員,報領導小組批准即確定為省級“工程”一、二層次人選。
4、被選拔為省級“工程”第一、二層次人選的,頒發《河北省新世紀“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一層次人選證書》和《河北省新世紀“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二層次人選證書》。
(二)設區市、廳級“工程”人選的選拔辦法和培養、管理工作,由各設區市、省直各部門按照本《實施方案》自行制定並組織實施,所產生的第三層次人選名單,及時報省人事廳備案。
各設區市、省直各部門都要積極採取措施,加大對人選的培養、資助力度,為他們更快更好地成長創造條件。省將重點加強對第一、二層次人選的支持培養力度,並為各層次人選創造良好的政策、工作和生活環境。
(一)提高“工程”人選待遇
1、被選拔為國家級“百千萬人才工程”、省級“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選的,在培養期間,根據省人事廳、財政廳下發的《關於提高我省部分專家待遇的通知》(冀人發[2002]116號)精神,由省發放相應工作津貼。各設區市、省直各部門也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制定有關激勵政策,加大對“工程”人選的扶持培養力度。
2、“工程”一、二層次人選符合專家選拔條件的,在申報國家和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國務院政府特貼專家時,不佔其所在地區、部門的申報指標控制數,由省人事廳列專項指標解決。
3、“工程”人選所在單位要定期安排他們體檢、組織休假,對他們的科研活動、試驗設備配置、助手配備以及配偶、子女隨遷調動等,要給予妥善解決。
(二)加大資金扶持力度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多渠道籌集資金,加大對“工程”人選科研工作的經費支持力度,要採取定向投入、重點支持、分類資助的方式,逐步建立政府資助和人選所在單位共同投入機制,對承擔有良好前景科研課題的“工程”人選重點進行扶持。省財政將安排新世紀“工程”人選專項培養經費,對國家和省級“工程”人選的科研項目、成果推介、學術交流、培訓進修、著作論文出版、國際學術會議交流等擇優資助。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預算安排的科技資金和科研經費、省傑出青年科學基金、省自然科學基金青年專項基金要對“工程”人選優先給予資助。對入選的留學回國人員,符合“留學人員科技活動項目擇優資助經費”資助條件的,提高資助額度。
(三)加強對“工程”人選的培養
1、積極組織“工程”人選參加國內外學術技術交流活動。根據“工程”目標任務要求,結合我省開展的優秀專家出國培訓工作,各級人事部門要有計劃、有重點、有目的地選送“工程”人選到國內外一流大學、科研機構、知名企業從事研修工作,同時不定期地組織他們出國考察或邀請國際國內專家、學者,舉辦講座、專題研討、學術技術交流活動,為“工程”人選提供直接與國內外高水平專家、學者洽談、交流機會,不斷提高學術技術水平和參與國際科技競爭的能力。
2、鼓勵和支持“工程”人選通過競爭承擔國家或省、市的重大科研項目和重大工程項目,並委以重任,賦予他們充分的科研自主權。各級各類學術團體、學術技術委員會要積極吸收“工程”人選參加並安排其擔任一定的職務,使他們在參與重大學術技術決策和科技發展規劃的制定中,貢獻力量,增長才幹。
3、加強以“工程”人選為核心的人才群體建設。“工程”人選所在單位應根據崗位和任務需要,通過設立流動性崗位,面向省內外公開聘用“工程”人選急需的人才或助手。依託“工程”人選所在的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重大科學工程和知識創新基地,以“工程”人選為核心,加強優秀人才引進和培養力度,形成一批具有專業優勢、學科互補、創新能力強的優秀人才群體。省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遴選創新研究群體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資助以省級“工程”人選為核心或骨幹從事基礎研究的團隊。
4、繼續做好河北省青年科技獎的評審工作。有條件的設區市和省直部門可以建立獎勵基金,對做出較大成績的“工程”人選,及時予以表彰獎勵。
(四)加強對“工程”人選的思想政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