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徽
錢徽
錢徽(755—829),字蔚章或作尉章,浙江吳興(今湖州市)人。父親錢起是天寶十年(751年)的進士,著名詩人,是當時的十才子之一,官至尚書郎。
“不然。苟無愧心,得喪一致,修身慎行,安可以私書相證耶?”
——《後唐書·錢徽傳》
唐朝德宗時期,錢徽貞元初年進士及第,被派遣到湖北谷城縣當謀士。縣令王郢豪爽好客,揮金如土,喜歡結交三教九流,經常用公錢請客送禮,案發被革職查辦。觀察使樊澤負責處理此案,發現涉案的人很多,只有錢徽一文不取,清清白白,於是把他帶在自己身邊,任樊澤幕僚,掌書記。
元和九年(814年),吳元濟在蔡州起兵反唐,朝廷告急,立即調兵遣將,分路合圍。錢徽以幹練的謀才被上司看重,很快陞官入朝,深得唐憲宗的欣賞。他辦事有條有理,舉措得當,因而被納入高層決策圈內,參與機密事務的協商和處理。
憲宗曾經單獨召見錢徽,錢徽從容的說:“其他翰林學士也都是精選出來的有識之士,應該都參與機密事務,廣泛討論決斷。”皇帝稱讚他真是謹慎厚道,懂得謙恭禮讓的長者,再拜中書舍人。
十一年,因言語有違聖旨,罷翰林學士,降為級別較低的太子侍從官—太子右庶子、虢州刺史。當時宣武地區最高軍事長官韓公武想結交朝廷官員,以方便自己日後提拔升遷,拿出大批銀錢送給各衙門的顯要們,也給錢徽二十萬,被錢徽拒絕。有人說他,你又不是手握大權者,沒有必要謝絕。錢徽卻正色道:“接受別人饋贈,關鍵在是否合乎道德規範,而不在官職大小。”
長慶元年(821),再入朝升任禮部侍郎,專門負責科舉考試。前刑部侍郎楊憑喜歡書畫古董,家裡收藏頗豐。兒子楊渾之正準備考進士,為保考試成功,楊憑四處託人找門路說情,不得不忍痛,將一批極珍貴的字畫送給同樣酷愛古玩的宰相段文昌。段文昌對送來的字畫愛不釋手,多次寫信推薦楊渾之,還親自跑到錢徽家中說情,可錢徽不為所動,照樣公事公辦。翰林學士李紳也去找錢徽求情,希望能夠讓周漢賓考中進士。結果錢徽正直公道,不徇私情,對兩人的請求都未予採納。等到放榜,楊渾之和周漢賓都沒有中選,因不徇宰相段文昌等人私情取士,為此宰相段文昌極為憤怒,上奏說錢徽選取的進士都是學識淺薄的官宦子弟,反以“取士以私”被劾,貶為江州刺史。
當時,周圍的人都讓他將段文昌和李紳寫給他的書信呈給皇上看,皇上看后自然會明白的,這樣他就可以洗清冤屈了。但錢徽卻說:“不能這樣。我只求無愧於心,得和失是一樣的。做人要修身養性謹慎行事,怎麼可以拿私人書信去為自己作證呢?”隨即命令子弟們將書信都燒了。人們都稱讚他是德高望重的長者。
在江州,錢徽清廉正直的志向沒變。地方上盛行請客送禮,地方官往往將這些費用轉嫁到農民頭上,或者動用公款沖抵。江州府有牛田錢一百萬,是前任刺史準備用來請客送禮的,錢徽將這筆錢放回府庫,替代百姓交納賦稅。
以後歷官工部侍郎、華州刺史。文帝即位,召為尚書左丞。不久,又出任華州刺史,旋即以吏部尚書致仕。卒贈尚書右僕射。
錢徽潔身自好,嫉惡如仇,貪官污吏懼怕他,連皇帝也對他有所顧忌。早年他做太子屬官時,朝廷表面上多次頒布詔令,嚴禁地方官吏進獻財物,暗地裡皇帝帶頭廣納各方進貢。投機鑽營之徒紛紛投其所好,拚命搜刮錢財,源源不斷地往京城送錢送物,蔚然成風。錢徽位卑不忘憂國,從維護封建國家統治的利益出發,屢次毅然上書,指出進獻之風泛濫的嚴重後果,請朝廷停止納貢,剎住這股歪風。皇上哪裡聽得進這些逆耳忠言,告訴下屬,以後送來錢物不要進右銀台門,以免被錢徽發覺。
錢徽曾與薛正倫、魏弘簡的關係很好,二人去世后,錢徽便撫養他們的遺孤直到長大成人、談婚論嫁。
錢徽一生謹慎厚道,重道義,立身清廉,為官不貪,平常竭盡全力為社會、為百姓做好事、辦實事,所到之處,政績卓越,深得百姓的愛戴。
太和三年(829年),這位正直清廉的吏部尚書悄然去世。
錢徽,字蔚章,吳郡人。父起,天寶十年登進士第。起能五言詩。初從鄉薦,寄家江湖,嘗於客舍月夜獨吟,遽聞人吟於庭曰:“曲終人不見,江上數峰青。”起愕然,攝衣視之,無所見矣,以為鬼怪,而志其一十字。起就試之年,李暐所試《湘靈鼓瑟詩》題中有“青”字,起即以鬼謠十字為落句,暐深嘉之,稱為絕唱。是歲登第,釋褐秘書省校書郎。大曆中,與韓翃、李端輩十人,俱以能詩,出入貴游之門,時號“十才子”,形於圖畫。起位終尚書郎。
徽,貞元初進士擢第,從事戎幕。元和初入朝,三遷祠部員外郎,召充翰林學士。六年,轉祠部郎中、知制誥。八年,改司封郎中、賜緋魚袋,職如故。九年,拜中書舍人。十一年,王師討淮西,詔朝臣議兵,徽上疏言用兵累歲,供饋力殫,宜罷淮西之徵。憲宗不悅,罷徽學士之職,守本官。
長慶元年,為禮部侍郎。時宰相段文昌出鎮蜀川。文昌好學,尤喜圖書古畫。故刑部侍郎楊憑兄弟,以文學知名,家多書畫,鍾、王、張、鄭之跡在《書斷》、《畫呂》者,兼而有之。憑子渾之求進,盡以家藏書畫獻文昌,求致進士第。文昌將發,面托錢徽,繼以私書保薦。翰林學士李紳亦托舉子周漢賓於徽。及榜出,渾之、漢賓皆不中選。李宗閔與元稹素相厚善。初稹以直道譴逐久之,及得還朝,大改前志。由逕以徼進達,宗閔亦急於進取,二人遂有嫌隙。楊汝士與徽有舊。是歲,宗閔子婿蘇巢及汝士季弟殷士俱及第。故文昌、李紳大怒。文昌赴鎮。辭日,內殿面奏,言徽所放進士鄭朗等十四人,皆子弟藝薄,不當在選中。穆宗以其事訪於學士元稹、李紳,二人對與文昌同。遂命中書舍人王起、主客郎中知制誥白居易,於子亭重試,內出題目《孤竹管賦》、《鳥散余花落》詩,而十人不中選。詔曰:
國家設文學之科,本求才實,苟容僥倖,則異至公。訪聞近日浮薄之徒,扇為朋黨,謂之關節,干撓主司。每歲策名,無不先定,永言敗俗,深用興懷。鄭朗等昨令重試,意在精核藝能,不於異書之中,固求深僻題目,責令所試成就,以觀學藝淺深。孤竹管是祭天之樂,出於《周禮》正經;閱其呈試之文,都不知其本事,辭律鄙淺,蕪累亦多。比令宣示錢徽,庶其深自懷愧,誠宜盡棄,以警將來。但以四海無虞,人心方泰,用弘寧撫,式示殊恩,特掩爾瑕,庶明予志。孔溫業、趙存約、竇洵直所試粗通,與及第;裴撰特賜及第;鄭朗等十人並落下。自今後禮部舉人,宜准開元二十五年敕,及第訖,所試雜文並策,送中書門下詳覆。
尋貶徽為江州刺史,中書舍人李宗閔劍州刺史,右補闕楊汝士開江令。初議貶徽,宗閔、汝士令徽以文昌、李紳私書進呈,上必開悟。徽曰:“不然。苟無愧心,得喪一致,修身慎行,安可以私書相證耶?”令子弟焚之,人士稱徽長者。
既而穆宗知其朋比之端,乃下詔曰:
昔者,卿大夫相與讓於朝,士庶人相與讓於列;周成王刑措不用,漢文帝恥言人過,真理古也,朕甚慕焉。中代已還,爭端斯起,掩抑其言則專蔽,誘掖其說則侵誣。自非責實循名,不能彰善癉惡,故孝宣必有告訐及下,光武不以單辭遽行。《語》稱訕上之非,律有匿名之禁,皆以防三至之毀,重兩造之明。是以爵人於朝則皆勸,刑人於市則皆懼,罪有歸而賞當事也。
末代偷巧,內荏外剛。卿大夫無進思盡忠之誠,多退有後言之謗;士庶人無切磋琢磨之益,多鑠浸潤之讒。進則諛言諂笑以相求,退則群居州處以相議。留中不出之請,蓋發其陰私;公論不容之誅,是生於朋黨。擢一官,則曰恩皆自我;黜一職,則曰事出他門。比周之跡已彰,尚矜介特;由徑之蹤盡露,自謂貞方。居省寺者不以勤恪蒞官,而曰務從簡易;提紀綱者不以準繩檢下,而曰密奏風聞。獻章疏者更相是非,備顧問者互有憎愛。苟非秦鏡照膽,堯羊觸邪,時君聽之,安可不惑?參斷一謬,俗化益訛。禍發齒牙,言生枝葉,率是道也,朕甚憫焉。
我國家貞觀、開元,同符三代,風俗歸厚,禮讓皆行。兵興已來,人散久矣。始欲導之以德,不欲驅之以刑。然而信有未孚,理有未至,曾無恥格,益用雕元刂。小則綜核之權,見侵於下輩;大則樞機之重,旁撓於薄徒。尚念因而化之,亦冀去其尤者。而宰臣懼其浸染,未克澄清。備引祖宗之書,願垂勸誡之詔,遂伸告諭,頗用殷勤。各當自省厥躬,與我同底於道。
元稹之辭也。制出,朋比之徒,如撻於市,咸睚眥於紳、稹。
徽明年遷華州刺史、潼關防禦、鎮國軍等使。文宗即位,征拜尚書左丞。太和元年十二月,復授華州刺史。二年秋,以疾辭位,授吏部尚書致仕。三年三月卒,時年七十五。子可復、可及,皆登進士第。
錢徽,字蔚章。父起,附見《盧綸傳》。徽中進士第,居谷城。谷城令王郢善接僑士遊客,以財貸饋,坐是得罪。觀察使樊澤視其簿,獨徽無有,乃表署掌書記。蔡賊方熾,澤多募武士于軍。澤卒,士頗希賞,周澈主留事,重擅發軍廥,不敢給。時大雨雪,士寒凍,徽先冬頒衣絮,士乃大悅。又辟宣歙崔衍府。王師討蔡,檄遣採石兵會戰,戍還,頗驕蹇。會衍病亟,徽請召池州刺史李遜署副使,遜至而衍死,一軍賴以安。
入拜左補闕,以祠部員外郎為翰林學士,三遷中書舍人,加承旨。憲宗嘗獨召徽,從容言它學士皆高選,宜預聞機密,廣參決,帝稱其長者。是時,內積財,圖復河湟,然禁無名貢獻,而至者不甚卻。徽懇諫罷之。帝密戒後有獻毋入右銀台門,以避學士。梁守謙為院使,見徽批監軍表語簡約,嘆曰:“一字不可益邪!”銜之。以論淮西事忤旨,罷職,徙太子右庶子,出虢州刺史。
入拜禮部侍郎。宰相段文昌以所善楊渾之、學士李紳以周漢賓並諉徽求致第籍。渾之者憑子也,多納古帖秘畫於文昌,皆世所寶。徽不能如二人請,自取楊殷士、蘇巢。巢者李宗閔婿,殷士者汝士之弟,皆與徽厚。文昌怒,方帥劍南西川,入辭,即奏徽取士以私。訪紳及元稹,時稹與宗閔有隙,因是共擠其非。有詔王起、白居易覆試,而黜者過半,遂貶江州刺史。汝士等勸徽出文昌、紳私書自直,徽曰:“苟無愧於心,安事辨證邪?”敕子弟焚書。
初,州有盜劫貢船,捕吏取濱江惡少年二百人系訊,徽按其枉,悉縱去。數日,舒州得真盜。州有牛田錢百萬,刺史以給宴飲贈餉者,徽曰:“此農耕之備,可他用哉!”命代貧民租入。轉湖州。時宣、歙旱,左丞孔戣請徙徽領宣歙,宰相以其本文辭進,不用。戣曰:“相君宜知天下事,徽江、虢之治不及知,況其它邪?”還,遷工部侍郎,出為華州刺史。
文宗立,召拜尚書左丞。會宣墨麻,群臣在廷,方大寒,稍稍引避,徽素恭謹,不去位,久而仆。因上疏告老,不許。太和初,復為華州。俄以吏部尚書致仕。卒,年七十五,贈尚書右僕射。
徽與薛正倫、魏弘簡善,二人前死,徽撫其孤至婚嫁成立。任庶子時,韓公武以賂結公卿,遺徽錢二十萬,不納。或言非當路可無讓,徽曰:“取之在義不在官。”時稱有公望。
子可復、方義。可復死鄭注時。方義終太子賓客。子珝,字瑞文,善文辭,宰相王摶薦知制誥,進中書舍人。摶得罪,珝貶撫州司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