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鄉鹽業公司

萍鄉鹽業公司

李福江:萍鄉鹽業公司經理、黨總支副書記、萍鄉市鹽務局局長,主持企業全面工作。袁曉珍:萍鄉鹽業公司、萍鄉市鹽務局黨總支書記,負責企業黨建工作。王宏偉:萍鄉鹽業公司副經理、萍鄉市鹽務局副局長。

公司簡介


萍鄉鹽業公司(江西省鹽業集團公司萍鄉公司)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國有獨資食鹽專營企業,垂直管理單位,主要經營食鹽批發業務,負責轄區內食用鹽及行業用鹽的供應工作,隸屬於江西省鹽業集團公司
萍鄉市鹽務局主要依據國家鹽政管理法規、政策,查處所轄銷區範圍內的鹽業違法案件,正處級建制,行使鹽政市場管理職能,維護食鹽專營政策,隸屬於江西省鹽務局。公司一套班子、兩塊牌子、職能分設、合署辦公
公司現有在職人員39人,其中黨員17人,離退休人員21人,多次榮獲省主管部門先進單位稱號,省政府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組織考核,萍鄉被譽為“全省第一個防治碘缺乏病達標的地市級單位”,2001年又被省政府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授予“全省消除碘缺乏病先進單位”的榮譽稱號。
萍鄉公司所轄鹽業市場管理區域為兩縣兩區,即安源區湘東區蘆溪縣上栗縣,管轄供應人口為155萬(不含蓮花縣)。共有120家食品加工行業,72家小工業用鹽單位,354家餐飲業,約2200戶終端食鹽零售網點,年供應量超過10000噸。以食鹽配載中心為起點,配送半徑約為47.5公里。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鹽業工作的法規、政策,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
2、制定我市鹽業行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向省鹽業主管部門提報年度計劃、計劃執行情況;
3、執行國家計劃,平衡下達全市鹽產品產銷計劃,並組織鹽產品的調配、供應;
4、負責對全市鹽業企業的鹽政、鹽務管理工作,依法對我市鹽的生產、流通和市場進行管理,制止和糾正鹽業違法行為,查處鹽業違法案件,並受理下級處罰案件的行政複議工作;
5、負責對鹽業批發、零售許可證及運輸准運證的核發和驗審工作;
6、承擔全市鹽行業的綜合統計工作;
7、完成市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組織機構


內設行政辦公室、黨群人事部、財務部、食鹽專營部、鹽政配送部(鹽政稽查支隊)等。
下轄上栗縣鹽務局蘆溪縣鹽務局(鹽業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