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真求實
存真求實
存真求實,即存下真實的,追求實在的。教人踏實行事,踏實做人。此概念經常與諸如“實事求是”等概念一同使用,如“實事求是,存真求實”;是一個意識形態範疇的概念,進一步屬於社會道理德領域,亦可做為某種形式的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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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義
存真求實,即存下真實的,追求實在的。教人踏實行事,踏實做人。此概念經常與諸如實事求是等概念一同使用,如“實事求是,存真求實”,如存真求實去偽辟謬;是一個意識形態範疇的概念,進一步屬於社會道理德領域,亦可做為某種形式的價值觀。常見於中國共產黨的語境當中。
通常叫做志書的“價值原則”或“核心價值準則”,也有人稱為“道德準則”、“志書靈魂”或“史德”、“志法”。中國古代幾千年,人們所推崇的史德志法是“秉筆直書”,其涵義是說,編史修志者秉筆在手,要對自然與社會、歷史與現狀的記述“不虛美、不隱惡”、“其文直、其事核”,評人論世不隨意褒貶,不以私害公,不以情違理,親者不以瑜掩瑕,仇者不以瑕掩瑜,做到“書法不隱”的直書實錄。“秉筆直書”雖有如實記載歷史真實面貌、反對“曲筆”逢迎或惡意篡改史實的正面意義,但舊時多成為志家自我標榜的口號,絕對的“秉筆直書”既不可能也不必要,實際上都難以跳出當時的歷史局限,並且也是根本做不到的。對涉密事件、片面見聞、有害之辭、迷信不健康的事情,據實直書將危害當代、貽害後人甚至遺患無窮,所以在編纂新方誌中,經過揚棄,用“存真求實”取代了傳統的“秉筆直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