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琬

唐朝時期官員

解琬(?—718年),魏州元城(今河北大名)人。乾封元年(666年)應考幽素科考中,調任新政縣尉。聖歷初年遷任侍御史,安撫烏質勒及十姓部落,因功升任御史中丞,兼北庭都護、西域安撫使。景龍年間,遷任御史大夫,兼朔方行軍大總管。景雲二年(711年),再次升任朔方軍大總管,改任右武衛大將軍,兼檢校晉州刺史、濟南縣男。開元五年(717年)八十多歲時任同州刺史,次年(718年)去世。

人物生平


安撫羌夷

解琬於乾封元年(666年)應考幽素科考中,調任新政縣尉。後來以成都縣丞奏事符合旨意,破格授監察御史,因為親守喪免職。武則天考慮到解琬熟悉邊界事務,急令追召解琬到西部邊界安撫羌夷,而解琬乞求守滿喪制,武后稱讚並同意了他的請求。下詔命他服喪期滿后趕赴邊地。聖歷初年遷任侍御史,安撫烏質勒及十姓部落,因功升任御史中丞,兼北庭都護、西域安撫使。解琬與郭元振友善,遭宗楚客厭惡,降任為滄州刺史。解琬為政注重大體,州人心服。

戍守邊疆

景龍年間,遷任御史大夫,兼朔方行軍大總管。前後駐守邊界累積達二十年,大都推行務農練兵之策,多有收益,番人漢人都安居樂業。景雲二年(711年),再次升任朔方軍大總管,分別派隨軍要籍官河陽丞張冠宗、肥鄉令韋景駿、普安令於處忠核定三城兵,減省守兵達十萬人。改任右武衛大將軍,兼檢校晉州刺史、濟南縣男。

防禦吐蕃

因年老乞求退休,不等朝廷答覆就離任而去,朝廷下優詔聽任他以金紫光祿大夫退休,依照品級供給他全部俸祿,並頒璽書慰問。適逢吐蕃騷擾邊境,朝廷再次徵召授任他為左散騎常侍,下詔讓他與虜人劃定邊界,因而安撫十姓降戶。解琬建議說吐蕃不可能信守盟約,請求朝廷調兵十萬駐守秦、渭一帶,以便防遏他們的奸謀。當年冬天,吐蕃軍隊果然入侵,被秦、渭守兵擊退。不久解琬又以年老請求退休,朝廷沒有同意,遷任太子賓客。開元五年(717年)八十多歲時任同州刺史,次年(718年)去世。

人物評價


李旦:卿器局堅正,才識高遠,公忠彰其立身,貞固足以幹事。類張騫之出使,同魏絳之和戎。職綰文武,功申方面,勤於王家,是為國老。頃者,顧斯側景,願言勇退,深惜馬援之能,未遂祁奚之請。然章疏頻上,雅懷難奪。今知脫屣歸閑,拂衣高謝,固可以激勵頹俗,儀刑庶僚。永言終始,良可嘉尚。宜善攝養,以介期頤。
劉昫:①解琬總兵朔野,料敵如神,功遂身退,深知止足,茲亦有足多也。②琬馳令名,燕、蜀之北。

個人作品


瑞塔臨初地,金輿幸上方。空邊有清凈,覺處無馨香。
雨霽微塵斂,風秋定水涼。茲辰采仙菊,薦壽慶重陽
晦日宴高氏林亭
主第簪裾出,王畿春照華。山亭一以眺,城闕帶煙霞。
橫堤列錦帳,傍浦駐香車。歡娛屬晦節,酩酊未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