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朗西斯科·德·米蘭達
弗朗西斯科·德·米蘭達
弗朗西斯科·德·米蘭達(Francisco de Miranda,1750—1816),拉丁美洲獨立運動的先驅,委內瑞拉第一共和國的領袖。他對拉丁美洲人民反對西班牙殖民統治、爭取民族獨立的鬥爭作出了重要貢獻。
弗朗西斯科·德·米蘭達
從西班牙王室得到貴族家庭出身的證明后,他以重金買到上尉軍銜,1772年加入西班牙王家軍隊。1774年到非洲參加了西班牙與摩洛哥的戰爭,立過戰功。1780年隨西班牙軍隊開赴古巴哈瓦那港,準備投入美國獨立戰爭。由於他通曉英語,被任命為古巴總督胡安·曼努埃爾·卡希加爾的副官。米蘭達在美國佛羅里達州彭薩科拉和英屬巴哈馬群島的戰役中,為支援美國人民反對英國殖民主義者的鬥爭作出了貢獻。
弗朗西斯科·德·米蘭達
米蘭達對新生的北美共和國懷有極大的興趣。到美國后,他結識了喬治·華盛頓 等革命領袖和政治活動家,到過共和國首都費城,參觀了市政機關、學校和軍營,訪問了議會。美國獨立戰爭的勝利增強了米蘭達解放拉丁美洲的決心。1784年他從美國到了歐洲,以四年之久的時間考察了英、法、俄等國家。
1790年,米蘭達利用英國與西班牙在溫哥華島的衝突,向英國首相小威廉·皮特提出要英國支持拉丁美洲解放事業的建議。他向皮特介紹了拉美人民對西班牙殖民統治的不滿情緒,提供了圖帕克·阿馬魯起義的文件資料,以及未來拉丁美洲國家的建國方案。方案建議從密西西比河發源地到合恩角的廣大地區里建立一個獨立政府。政府形式類似英國政體,行政權由具有皇帝頭銜的印加掌握,實行兩院制。10月,溫哥華條約簽訂,英西衝突和平解決。米蘭達的計劃被擱置一邊。於是,他轉向法國求援。
當時,法國大革命正進入一個新的階段。奧地利、普魯士已達成共同反對法國的協議。法國國內的反革命派與之遙相呼應。國民議會宣布“祖國在危險中”。法國正缺少有作戰經驗的指揮官,米蘭達的朋友把他推薦給法國政府。米蘭達提出的條件是要求法國支持拉丁美洲的解放鬥爭。法國政府表示贊同。這樣,他參加了法國革命軍,擔任北方軍一個師的指揮官。在總指揮查爾斯·弗朗索瓦·杜穆里埃的統率下,米蘭達領導的軍隊打了許多勝仗,解放了敵軍佔領的比利時,為法國人民立了戰功。為紀念他的功績,米蘭達的名字被刻在巴黎的凱旋門上。後來,由於杜穆里埃叛變投敵,米蘭達指揮的軍隊遭到失敗。他因此受到法國革命法庭的審判,赦罪后在巴黎附近隱居。1793年7月和1795年11月,他又兩次被告發入獄,結果均無罪獲釋。1798年初,米蘭達渡過多佛爾海峽到了英國。
從1799至1805年,米蘭達絕大部分時間住在倫敦。他與拉丁美洲的革命者建立起廣泛、密切的聯繫,指導著他們在美洲大陸的活動。他會見過智利的貝納多·奧希金斯,古巴的佩德羅·何·卡羅、委內瑞拉的西蒙·玻利瓦爾和佩德羅·費·巴爾加斯。他在倫敦的住所是美洲革命者的聚集地。此外,他還與委內瑞拉的曼努埃爾·瓜爾,拉普拉塔總督區的薩圖裡諾·貝尼亞等人保持書信往來。米蘭達主張獨立的思想,反映了拉丁美洲革命者的共同心聲。他們稱譽米蘭達是西屬美洲自由的啟蒙者和捍衛者,南美各省和城市的全權代表。在此期間,米蘭達仍不斷地向英國政府大臣宣傳他解放拉美的主張,謀求支持。當他看到英國企圖利用他所進行的解放拉美的鬥爭為其擴張勢力範圍服務時,便離開英國來到美國。
米蘭達在加拉加斯的雕像
解放拉丁美洲的鬥爭實踐使米蘭達認識到,脫離美洲大陸人民是他陷於孤立無援境地的根本原因。於是,他開始把主要精力用於鼓動拉美人民起來反抗西班牙統治、爭取民族獨立的宣傳工作上。
1808年,拿破崙侵犯西班牙,廢黜了西班牙國王費迪南德七世,由約瑟夫·波拿巴擔任西班牙國王。宗主國的動亂直接推進了委內瑞拉的革命運動。米蘭達在倫敦聽到這些消息,情緒非常激動。他寫信給布宜諾斯艾利斯的革命者說:“我過去是、將來還是美洲權力、自由的熱誠捍衛者。我捍衛美洲的光榮事業並將畢生為之備斗。”10月,他起草了一份西班牙美洲政府規劃草案送給加拉加斯市政會,建議在拉美組織聯邦政府,設立一院立法機關,行政權由立法機關選出兩名印加掌握。這一規劃草案,體現了米蘭達關於西班牙美洲獨立后政府體制的最成熟思想:在拉丁美洲建立一個君主立憲制國家。
1810年1月,他授意《愛丁堡評論》雜誌的編輯撰寫《西班牙美洲的解放》一文,闡述了西班牙美洲獨立鬥爭的有利形勢,動員人民投入鬥爭。3月,他主辦出版了西班牙文雜誌《哥倫比亞人》。該刊物旨在向拉美人民介紹當時的鬥爭形勢,鼓動人民作出推翻西班牙殖民統治的正確抉擇。它是宣傳拉丁美洲殖民地自由的第一家刊物。
米蘭達回國
1811年,米蘭達的獨立主張終於實現了。7月5日,委內瑞拉七個省的代表投票贊成獨立,成為拉丁美洲第一個正式宣布從西班牙統治下獨立出來的國家,史稱委內瑞拉第一共和國。米蘭達是委內瑞拉憲法起草委員會的成員。他提出要制定一部帝國憲法,但沒有被採納。於是與起草委員會其他成員一起,參照美國憲法和法國人權宣言,制定了一部委內瑞拉的共和憲法。憲法規定由眾、參兩院組成的國會是立法機關;政權歸“人民選舉出來的三人所有”;司法權歸最高法院及下級法院;全國各地均要承認和尊重人權。同時,規定委內瑞拉共和國國旗為紅、黃、蘭三色旗。它是1806年米蘭達遠征委內瑞拉時用過的旗子。
在監獄中的米蘭達
玻利瓦爾等人認為,米蘭達簽訂聖馬特奧條約是對革命的背叛。當米蘭達準備乘船離開委內瑞拉時,他們把他關押起來。最後,米蘭達落入西班牙人之手。在獄中,他曾經於1813年3月寫了一篇告加拉加斯公眾書,強烈抗議西班牙人背叛聖馬特奧條約的行徑。1816年7月14日,米蘭達死於西班牙拉卡拉卡監獄,埋葬在加的斯附近墓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