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秋
田秋
田秋(1494—1556),字汝力,號西麓,土家族,貴州思南府水德司(今思南縣城)人,明代進士,官至廣東布政使。為官二十年,直言敢諫,廉潔奉公。他是開發貴州人才,興辦州縣學校的先賢,功德卓著,業績昭然。貴州自明朝永樂十一年(1413)建省至嘉靖的百餘年間,全國13省有12省都有鄉試科場。惟獨貴州科考仍歸併於雲南省,凡要考舉人的學子都得到雲南昆明應試。千里迢迢,道路崎嶇,行路艱難,這對貴州選賢育才帶來很大不利。貴州撫安也曾向朝廷申報自己設考場,未能如願。往往被朝廷以“舊制難改”或“舊制不可輕改”而了之。這樣,就造成了貴州教育的發展緩慢,邊遠州縣的教育就更落後了。田秋於明世宗嘉靖九年(公元1530年)向皇帝上《開設賢科以宏文教疏》,奏請在貴州獨立設鄉試考場。十四年(公元1535年),獲得朝廷批准。十六年(公元1537年),貴州首次開科,從此貴州人才四起,直追中原。
田秋故居在思南
田秋出身仕宦書香門第,幼時讀書用功,聰敏過人。十三歲中秀才,明武宗正德五年(公元1510年)十七歲時中雲南鄉試舉人,九年(公元1514年)二十歲時入朝考取進士。明世宗嘉靖元年(公元1522年)任福建延平府推官,六年(公元1527年)任直隸河間府推官,次年授戶科給事,九年(公元1530年)授禮科左給事,十五年(公元1536年)任吏科左給事中,戶科都給事中,福建布政司參政,十八年(公元1539年),升任四川按察使,次年再升任廣東布政使。二十年(公元1541年)六月,驚悉兩子會試不第后相繼喪於京城的消息后,萬分悲痛,方寸迷亂,遂辭職還鄉。后在家鄉辦學,直到三十五年(公元1556年)去世,享年六十三歲。葬于思南城東田家壩(現田秋小學后)。
田秋居官廉潔奉公,直言敢諫,剛正不阿,功德卓著,政績斐然。他革除內府監濫支皇室膳食費,清理光祿寺浪費資財,裁減太常寺過多的人役,酌削御馬監冗重開支,規勸皇帝天地壇祭祀和遷冢中不要勞民傷財。雲南鎮官大施虐政,朝廷鞭長莫及,京中官員不敢過問,他他具奏彈劾等等。田秋的最大業績是關心家鄉文化建設,最早提出在貴州興辦州縣學校,在貴族開科取士。明成祖永樂十一年(公元1413年)貴州建省,在以後的120年間,因為沒有鄉闈,很多讀書人參加考試,都要到千里之外的雲南去應試,除少數富貴家庭之外,很多貧寒之士是無能為力的。因此埋沒了很多人才。田秋力主貴州開設鄉闈,明世宗嘉靖九年(公元1530年),他向皇帝上《開設賢科以宏文教疏》,奏請在貴州開設考場、開鄉試。十四年(公元1535年),獲得朝廷批准。十六年(公元1537年),貴州首次開科,初定解額二十五名。開科本省,節勞省費,向學者日益增多,從此貴州人才四起,直追中原。嘉靖十年(公元1531年),他還上了《請建務川、安順、印江學疏》,也得到了批准,三地相繼辦起了學校,為貴州教育事業的發展作出了貢獻。田秋能詩,擅長書法,德江潮砥有石臨官道,高數尺,上攜"黔中柢柱"四字,為田秋於嘉靖三年(公元1524年)所書。
著有《西麓奏議》,刪定有《思南府志》二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