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校圖書館

中小學校圖書館

中小學校圖書館是中小學校的有機組成部分,學校教育和教學必不可少的條件。其宗旨是:為教師教學、學生學習、提高教育質量和培養人才服務。

基本目標


中小學校圖書館常被譽為學生的第二課堂。它的目標是幫助青少年培養有目的地利用圖書和圖書館的能力與習慣,為此應通過提供閱讀指導、豐富的閱讀材料和利用圖書館的經驗等,對學生進行輔導,幫助他們有效地利用圖書和圖書館。1980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中小學校圖書館宣言》宣告:“中小學圖書館是保證學校對青少年和兒童進行卓有成效的教育的一項必不可少的事業,是保證學校取得教育成就的基本條件,也是整個圖書館事業的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

歷史沿革


中小學校圖書館
中小學校圖書館
中國1884年在北京創辦的匯文學校圖書館是中 國較早的學校圖書館。20世紀初清政府興辦中小學堂,相應設有藏書室,在1902年頒發的《欽定學堂章程》的《欽定小學堂章程》和《欽定中學堂章程》兩部分中有關於中小學堂應配置圖書室的規定。1910年建立的上海工部局立華童公學圖書館、1911年建立的上海市立萬竹小學圖書館和1912年建立的北平公立第一中學圖書館都是著名的中小學校圖書館。1936年中國共有 162所中小學校圖書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在發展教育、創辦大批中小學校的同時,加強了學校圖書館(室)的建設,1956年教育部發出《關於指導小學生閱讀少年兒童讀物的指示》,要求為中小學生提供更多的閱讀場所,引導他們在多讀書、讀好書的活動中開闊視野、增長知識、陶冶情操、健康成長。1981年 5月文化部、教育部、團中央在北京聯合召開全國少年兒童圖書館工作座談會,會後國務院轉發了《關於全國少年兒童圖書館工作座談會的情況報告》的文件,要求各地加強領導,分期分批進行中小學圖書館(室)的恢復和建設,增闢圖書閱覽室,按學生(或班級)數目從教育經費中安排一定數量的圖書館經費。1989年 1月國家教育委員會在北京召開全國中小學圖書館工作會議,成立了全國中小學圖書館協會籌備組,並擬由國家教委頒發中小學圖書館工作條例,促使學校圖書館工作科學化、規範化。80年代以來,中國的中小學圖書館努力配合學校的教學開展工作,主動為師生提供教學參考資料,組織學生踴躍參加群眾性的讀書活動,有些中小學校還為學生開設閱讀指導課,幫助學生掌握利用圖書館的知識,培養情報意識,提高自學能力。
世界上許多重視基礎教育和普通教育的國家,都很重視中小學校圖書館事業的建設。很多國家通過立法和頒布標準來保證其發展。在丹麥瑞士英國、德國等國,中小學圖書館與公共圖書館聯繫緊密,如1964年丹麥《公共圖書館法》要求每一所小學都建立圖書館,並與公共圖書館兒童部合作。英國1964年公共圖書館條例確定中小學圖書館可通過公共圖書館購買書籍並由公共圖書館整理加工后交給學校圖書館。1965年美國國會通過的《初等和中等教育法》第二部分(關於學校圖書館)規定政府根據各州入學兒童人數按比例提供經費。
20世紀60年代末,美國、加拿大等國家的中小學圖書館改稱“知識傳播媒體中心”( 或“教學資料中心”、“知識資源中心”),它的收藏和服務範圍較傳統的學校圖書館更為廣泛,除了收藏印刷型書籍和報刊以外,還收藏影片、電影膠片、幻燈片、透明軟片、唱片、錄音帶以及供教室內分組教學使用或供學生個別使用的各種資料和設備。它便於利用多種多樣的資料因材施教,為學生獨立地學習創造良好的條件,在現代教育中正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在美國,中小學圖書館員還到課堂上講解如何利用書籍和圖書館。目前中小學圖書館的國際組織有1969年成立的國際學校圖書館管理協會(IASL)。

基本特點


中小學校圖書館一般有如下特點:①圖書館工作緊密配合學校的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同時滿足學生課外閱讀的需要,擴大學生的知識視野,使課堂教學與課外閱讀聯繫起來,互相促進。②藏書類型多樣,不但收藏印刷型資料,同時也收藏直觀性強的聲像資料;注重教學參考資料和教具的收藏;同等學校的圖書館收藏內容相近,便於標準化和規範化。③經常對學生進行閱讀指導,圖書館所組織的各種讀書活動適合青少年與兒童的興趣和年齡特點,內容廣泛,形式多樣,生動活潑。④圖書館的閱覽與外借工作,除開展個別借書和小組借書外,經常採用“班級文庫”的形式,使圖書為學生廣泛利用,讓中學生自己來管理圖書。⑤應引導學生從小學起即會正確地閱讀,善於利用圖書進行自學,逐步掌握從圖書資料中獲取各種知識和信息的方法。⑥圖書館應有一定的空間為學生使用,設備、書架、閱覽桌椅等要適合青少年、兒童的身體情況,有利於他們的健康成長。

管理條例


1、圖書室的各種圖書、教學雜誌等供本校教職員工和學生借閱,憑藉書證借閱。
2、凡在本室借閱圖書者,均需要本室辦理借書證,借書證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否則不予借閱。
3、進入圖書室需脫鞋,自覺保持室內清潔,嚴禁在室內吸煙、喧嘩。
4、借書時,就先填寫索書卡,查明所借圖書的種類、名稱、編號等,之後交給工作人員登記以後,由工作人員取書。
5、借書時必須自覺維護秩序,嚴格按手續辦事,手續齊備後方能帶書出本室。
6、借書時要檢查原書,如有污損、缺頁等情況應及時說明,否則由借書人負責。
7、借閱圖書者應愛護圖書,不得撕頁、折頁、剪裁、折捲圖書,不得在圖書上畫扛、批註或塗寫,如有發現者,視其情節輕重罰款 1.00元至該書定價的120%,情況嚴重者按圖書賠償制度執行。
8、應執行按期歸還圖書,因特殊原因不能歸還者,必須在最後之日補辦續借手續,否則超期一天,每冊罰款0.10元,以此類推。
9、珍本和孤本等貴重圖書不得借出。
10、本室的各種精裝工具書僅供在室內查閱,一概不得外借,特殊原因者可經校長批准,期限為一周。
11、教職員工工作調動,學生轉學或畢業,必須還清所借圖書,上交借書證,圖書室的簽章是辦理離校手續的必要依據。
12、個人所帶書籍、提包不得帶入室內。
13、務必珍惜各種工具書,不得私自取走,凡私自取走工具書或圖書者,處以書價的10——20倍罰款。
14、借書證如有遺失,應及時掛失聲明,並經一段時間尋找后已證明確實丟失,可以補辦新證,因丟失造成後果由本人負責。
15、每次只限借1—2本,借期為一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