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縣林業局

漳浦縣林業局

漳浦縣林業局指導全縣林業職工教育、宣傳和林果業系統各類學會、協會的工作,負責全縣林業科技工作。

基本介紹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林業建設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並組織實施和依法監督檢查。
(二)負責全縣林業建設工作。擬訂林業建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擬訂相關制度和標準、規程並監督實施;管理森林資源、陸野生動植物資源和濕地並組織開展調查、監測、評估、發布相關信息。
(三)負責全縣造林綠化工作。制定造林綠化的中長期規劃、重點生態建設項目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生態工程的執法監察、檢查驗收和管理;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監督管理林業種苗的生產、流通和使用;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組織開展全民義務植樹、國土綠化宣傳活動;審核、推薦全國全省和全市綠化先進單位和個人;負責全縣全民義務植樹、綠色工程、部門綠化、城市綠化、古樹名木及重點綠化工程成果的匯總統計和上報工作。
(四)負責全縣林果產業發展工作。制定林果產業的中長期規劃、果農培訓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經濟林果、森林生態旅遊、花卉、林果產品採集加工等林業產業的建設與管理;擬訂林果業產業的有關標準。
(五)負責全縣森林資源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全縣森林資源調查、規劃、設計、動態監測;制定森林採伐限額,監督林木採伐、運輸;組織實施林權登記、發證工作;承擔應由縣政府批准的林地徵用、佔用的初審工作;審批全縣國有林場撫育、改造等作業設計;指導全縣林地、森林資源的保護管理及開發利用;負責林業行政案件的督察、督辦和查處;指導全縣林政管理、林政稽查工作。
(六)組織、指導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工作;監督管理陸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利用,指導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工作。
(七)負責森林公園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森林、濕地和陸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和森林公園的建設和管理;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按分工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有關工作。
(八)指導全縣林業改革工作。擬訂集體林權制度、重點國有林區、國有林場等重大林業改革意見並組織實施;擬訂林業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政策措施,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指導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合同糾紛仲裁。
(九)負責全縣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森林防火工作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森林火情、火險的預測、預報和信息發布;制定森林火災撲救預案,組織、協調、指導防撲火工作;承擔縣護林防火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十)負責全縣林業資金和資產管理工作。編製部門預算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全縣林業資金;管理全縣林業國有資產;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縣級規劃的林業和年度計劃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實施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工作。
(十一)指導全縣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隊伍;承擔林區禁種鏟毒工作;協調、督辦或直接偵破重特大森林案件;指導維護林區社會治安秩序穩定工作。
(十二)指導林業建設的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工作;負責林業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指導國有林場、苗圃、鄉鎮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