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畫派
美國現代繪畫流派
美國現代繪畫流派。也稱抽象表現主義﹑動作畫派﹑塔希主義﹑行動繪畫等。20世紀40年代中期出現在紐約,50年代風靡美國畫壇並波及歐洲。代表畫家有J.波洛克(JACKSON POLLOCK)﹑W.德·庫寧(WILLEM DE KOONING)﹑克萊茵(FRANZ KLINE)等人。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世界藝術中心從巴黎轉移到了紐約。超現實主義,抽象形式的辭彙,成為抽象表現主義運動的主要來源,這個運動以紐約為中心,向戰後的西方世界擴展。
抽象表現主義藝術家反對傳統的藝術觀念和繪畫藝術,採用超現實主義即興手法,發覺潛意識和心理力量。他們希望觀者自發的把握作品的內容,擺脫習慣性的邏輯思維束縛。抽象表現主義者堅信,他們的作品可以喚醒人類心靈中的與所有生命事物關聯的感覺。
行動繪畫的名稱來自美國評論家H.羅森伯格,1952年他評論這種風格時第一次使用了這個詞。波洛克是這個畫派的創始人和首領。他的作畫方式和一般繪畫不同,1945~1946年間,他開始把畫布鋪在地板上,然後把顏料灑滴在畫布上。他摒棄了畫家所必需的工具,諸如畫架﹑調色板﹑畫筆等,而用排刷﹑枝條﹑泥鏟﹑刀子和滴漏顏料,或摻沙的碎玻璃和其它不同的物質而做濃厚的塗抹。他用“滴”彩的方法來尋找新的線條和節奏,開創了“滿幅畫”的構圖,沒有什麼焦點透視關係。畫面上,祗是線和色彩的相互重疊和滲透,是對傳統繪畫的“破壞”,追求一種偶然的效果。克萊茵作畫用漆牆的排刷,以黑色為主在畫布上大力揮灑,筆力有雷霆萬鈞之勢,偶然有不經意的點滴飛濺而出或向下淌流,用以表現作畫時的情緒和速度。
紐約畫派的作畫像舞蹈似的處於“瘋狂狀態”,利用偶發事故,表現作者與作品間直接的和意想不到的關係。
荷蘭畫派17世紀荷蘭民族繪畫流派。荷蘭原為尼德蘭的北部,經過民族鬥爭,擺脫了西班牙封建專制和天主教會的控制,於1579年獨立,成立了歐洲第一個資產階級共和國,使本國的經濟和科學文化獲得迅速的發展。繪畫藝術的服務方向,從過去主要為宮廷貴族和教會轉向為新興資產階級和一般市民階層服務,繪畫作為商品大量湧向市場,用來布置家庭的小型、精緻的油畫普遍地發展起來,題材、風格等也有了顯著的變化。風景畫、風俗畫、靜物畫、動物畫開始真正作為獨立的藝術樣式流行,並取得突出的成就;肖像畫也十分發達,技術精湛,富有美感。他們的代表畫家有佛朗斯·哈爾斯(約1580~1666),倫勃朗(1607~1669),魯伊斯代爾(1628或1629~1682),維米爾(1632~1675),霍貝瑪(1638~1709)等。以倫勃朗成就最大。荷蘭畫派不同於當時其他國家、地區盛行的豪華、艷麗的藝術傾向,而是充滿著現實生活中的風土人情,以風格樸素、親切著稱,反映了新興資產階級的風尚和情調,這是荷繪畫流派的民族特色。
荷蘭藝術由於寫實而受到市民的歡迎,人們購得油畫,懸掛室內,用以美化自己的住宅以及辦公室、飯館等公共場所,因此油畫變成商品,大量進入市場。這一時期,B.像畫、風俗畫都獲得了極大發展;風景畫、靜物畫也成為獨立的繪畫科目。各類體裁之間的分工已達到專門化的程度,出現了肖像畫家、風俗畫家、靜物畫家、動物畫家、風景畫家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