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登鯉

高登鯉

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高登鯉調任長樂縣教諭。民國元年(1912年)7月1日,民政部改為民政司,高登鯉改任司長。民國2年(1913年)4月,中華民國政府第一屆國會成立,高登鯉被選為眾議院議員,赴京就職。

人物簡介


高登鯉,字魚門,清同治五年(1866年)生於福建順昌。父高聯梯,光緒間(1875~1908年)以歲貢選用訓導,主講於華陽六賢書院。
光緒十七年(1891年),高登鯉考中舉人。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大挑被選為教諭,執教於順昌縣華陽、龍山各書院。光緒三十年(1904年),高登鯉率領在縣貢生向縣知事劉念慈建議,將華陽六賢書院改為高等小學,成為順昌縣第一所新型學校,高登鯉就任校長。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高登鯉調任長樂縣教諭。宣統元年(1909年),因其在教育界有一定聲望,高登鯉當選為福建省諮議局議員,后又被選為議長。任上聯絡思想進步的議員,批評官場積弊,建議興辦各種公益事業,如倡設禁煙(鴉片)局、開辦新學、革除征糧積弊、取締賭攤等。與同盟會福建支部長鄭祖蔭結成好友,在交往中,高登鯉深受啟發,逐漸認清清廷腐朽、貪暴的本質,思想日益傾向革命。曾發動立憲派部分成員,投身革命行列,並與“橋南公益社”合辦《建言報》,揭露清廷黑暗,宣傳革命。
宣統三年(1911年)九月二十日,福州光復,九月二十三日成立福建都督府。高登鯉被都督府參事員會推為民政部長。民國元年(1912年)7月1日,民政部改為民政司,高登鯉改任司長。10月27日調署福建省教育司司長。任職期間,以身作則,澄清吏治,愛護人才,受到時人的好評。
民國2年(1913年)4月,中華民國政府第一屆國會成立,高登鯉被選為眾議院議員,赴京就職。民國3年,袁世凱下令解散國會和各省議會,高登鯉參與京、滬國會議員的集會抗議。民國5年,黎元洪就任大總統后,國會恢復活動。民國6年,張勳在京擁戴溥儀復辟,又下令解散國會,在滬議員發表宣言,聲討張勳,高登鯉等在京議員積極響應。民國7年8月,高登鯉被選為北京新國會(即安福國會)眾議院議員,兼總統府顧問。民國13年,段祺瑞重新執政,抵制國民會議,排除異己,高登鯉辭職隱居,以飲酒賦詩自娛。民國20年4月,高登鯉病逝於北京,葬於北京西山麓龔村。生前著有《燕息集》、《劍叟集》2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