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登鯉
高登鯉
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高登鯉調任長樂縣教諭。民國元年(1912年)7月1日,民政部改為民政司,高登鯉改任司長。民國2年(1913年)4月,中華民國政府第一屆國會成立,高登鯉被選為眾議院議員,赴京就職。
目錄
高登鯉,字魚門,清同治五年(1866年)生於福建順昌。父高聯梯,光緒間(1875~1908年)以歲貢選用訓導,主講於華陽六賢書院。
光緒十七年(1891年),高登鯉考中舉人。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大挑被選為教諭,執教於順昌縣華陽、龍山各書院。光緒三十年(1904年),高登鯉率領在縣貢生向縣知事劉念慈建議,將華陽六賢書院改為高等小學,成為順昌縣第一所新型學校,高登鯉就任校長。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高登鯉調任長樂縣教諭。宣統元年(1909年),因其在教育界有一定聲望,高登鯉當選為福建省諮議局議員,后又被選為議長。任上聯絡思想進步的議員,批評官場積弊,建議興辦各種公益事業,如倡設禁煙(鴉片)局、開辦新學、革除征糧積弊、取締賭攤等。與同盟會福建支部長鄭祖蔭結成好友,在交往中,高登鯉深受啟發,逐漸認清清廷腐朽、貪暴的本質,思想日益傾向革命。曾發動立憲派部分成員,投身革命行列,並與“橋南公益社”合辦《建言報》,揭露清廷黑暗,宣傳革命。
宣統三年(1911年)九月二十日,福州光復,九月二十三日成立福建都督府。高登鯉被都督府參事員會推為民政部長。民國元年(1912年)7月1日,民政部改為民政司,高登鯉改任司長。10月27日調署福建省教育司司長。任職期間,以身作則,澄清吏治,愛護人才,受到時人的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