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勒比共同體
區域性經濟合作組織
加勒比共同體是拉丁美洲加勒比地區發展中國家區域性經濟合作組織。1973年8月成立。成員國有安提瓜和巴布達、巴貝多、貝里斯、多米尼加聯邦、格瑞那達、蓋亞那、牙買加、蒙特塞拉特(島)、聖基茨和尼維斯、安圭拉、聖露西亞、聖文森及格瑞那丁、千里達托貝哥、巴哈馬聯邦等14個國家。總部設在蓋亞那的首都喬治敦。組織機構有:共同體國家政府首腦會議、共同市場理事會、秘書處等。其宗旨是:發展本地區工農業生產,加強經濟貿易等方面的合作,協調成員國對外政策,加速地區一體化進程。
加勒比共同體
准成員5個:安圭拉(英屬)、英屬維爾京群島、特克斯和凱科斯群島(英屬)、開曼群島(英屬)、百慕大(英屬)
觀察員7個:阿魯巴(荷屬)、哥倫比亞、多米尼加、墨西哥、聖馬丁(荷屬)、庫拉索(荷屬)、波多黎各(美屬)、委內瑞拉。
提高生活和勞動水準;實現充分就業併發揮其他生產要素作用;促進經濟的快速、持續、協調發展;擴大與第三國的經貿關係;提高國際競爭力;加強組織,以提高生產和生產力水平;在與第三國、國家集團或任何性質的實體交往時,更有效地發揮成員國經濟槓桿的作用;建立加勒比單一市場和經濟,促進生產要素自由流動,協調成員國外交政策及在衛生、教育、文化、通訊和工業等領域提供服務並進行合作。
《加勒比共同體指南》(季刊)、《加勒比共同體消息》(不定期),以上兩種刊物均為英文。
加勒比共同體
其權力僅次於政府首腦會議,由各成員國負責共同體事務的部長或其他部長組成。主要職責:制定共同體戰略計劃,協調地區經濟一體化,功能性合作和對外關係。
(一)貿易與經濟發展理事會。主要職責:促進共同體貿易與經濟發展,監督單一市場與經濟的運作情況。(二)外交與共同體事務理事會。主要職責:負責共同體與國際組織和第三國的關係。
(三)人文與社會發展理事會。主要職責:促進人文與社會發展。
(四)金融與計劃理事會。主要職責:協調成員國經濟政策及金融與貨幣一體化進程。
(一)法律事務委員會;
(二)預算委員會;
(三)中央銀行行長委員會。
設秘書長和副秘書長各1人。秘書長是共同體的首席行政長官,由政府首腦會議根據部長理事會的推薦任命,任期5年,可連任。秘書長歐文·拉羅克(Irwin LaRocque,多米尼克人),2011年7月上任至今。
秘書處的主要職能:為共同體上述主要機構的會議提供服務,實施適當的後續行動落實會議決定;提議、組織和進行與實現共同體宗旨相關的專題研究;為成員國收集、儲存並提供與實現共同體宗旨相關的信息;協調與共同體相關的捐助機構和國際、地區、國家機構的活動;制定共同體預算草案;根據授權調查成員國相關情況等。
截至2002年5月,加勒比共同體共舉行了22屆首腦會議、13次屆間首腦會議和8次特別首腦會議。
1999年7月4日至7日,加共體第20屆首腦會議在特立尼達和多巴哥首都西班牙港舉行。13個成員國的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出席。此次會議簽署了關於貿易政策的第四議定書、關於交通政策的第六議定書和關於條件較差國家、地區和部門的第七議定書,重申2000年實現單一市場和經濟目標。本次會議批准海地成為加共體正式成員,自治領地安圭拉為聯繫成員。會議在建立加勒比終審法院問題上取得新進展。特多、巴貝多、蓋亞那和牙買加4個發起國明確表示支持建立地區法院,同意法院總部設在特多首都西班牙港。會議討論了蓋亞那等國局勢以及加共體和美國的關係。會議期間,加共體各國領導人同與會的西班牙首相阿斯納爾、委內瑞拉總統查韋斯進行了會晤,並就加強廣泛的合作交換了意見。
10月26日至27日,加共體第7次特別首腦會議在特多首都西班牙港舉行,15國首腦出席,制定了《展望21世紀共同體的前景》,確立了2000年建立地區統一市場和經濟,並通過了與實現一體化相關的涉及10個領域的文件。
2001年7月3~6日,加勒比共同體第22屆政府首腦會議在巴哈馬首都拿騷舉行。15個成員國的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與會。墨西哥總統福克斯、多米尼加總統梅西亞作為嘉賓出席會議。英聯邦、聯合國糧農組織、美洲國家組織、加勒比國家聯盟等地區組織的代表及古巴外貿部長應邀出席。會議討論了加共體統一市場和經濟、醫療和艾滋病、地區安全以及共同體對外關係等問題並達成廣泛共識。會議討論了貝里斯與瓜地馬拉、蓋亞那與委內瑞拉的領土糾紛以及多米尼克等東加勒比國家與委內瑞拉領海糾紛問題。聲明支持其成員國的領土和領海完整,反對瓜地馬拉對貝里斯、委內瑞拉對蓋亞那等國的領土、領海要求。完成了對《查瓜拉馬斯條約》的修改工作,全部9項議定書均獲通過。會議提出將制訂新的補充議定書以規範電子商務、政府採購、自由區貿易以及人員和貨物的自由流通等內容。與會各國同意出台有關計劃,對各自國民進行地區經濟一體化知識普及教育以改變傳統的國家界線觀念,並保證完成建立加共體統一市場和經濟的國內立法。會議決定籌資2200萬美元用於加勒比法院最初5年的經費。15個成員國中的13個國家和地區已簽署建立加勒比法院的協定。
2002年2月3~5日,加勒比共同體第13次屆間首腦會議在貝里斯舉行。15個成員國的政府首腦或代表與會。會議討論了加快地區一體化進程、地區安全、特多和海地政局等問題,並就有關國際會議協調了立場。會議簽署了完備統一市場和經濟的三項法律文件。會議決定各成員國自2002年3月1日開始履行建立單一市場和經濟第二議定書規定的有關取消對公司註冊、服務業和資本流動限制的義務,並在2005年前取消一切限制,最終完成商品、服務、資本和人員統一市場的建設。會議重申支持2003年3月建立加勒比法院。會議正式接納開曼群島和百慕大為準成員。
第31屆政府首腦會議於2010年7月4日至7日在牙買加蒙特哥貝舉行。會議主要討論了地區一體化、海地重建、經濟與金融危機、氣候變化、地區安全、對外貿易談判等問題。
第22次屆間首腦會議於2011年2月25日至 26日在格瑞那達舉行,會議重申加共體各國將堅定支持海地重建,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繼續推進單一市場經濟建設。與會領導人討論了公共衛生、人類發展和 氣候變化等問題,一致同意制定地區行動計劃以落實《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16次締約方會議有關成果。
第32屆政府首腦會議於2011年7月1日至4日 在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舉行。會議發表聯合公報,闡明了與會各國在建設單一市場經濟、推動海地重建等問題上的立場。與會領導人還討論了公共衛生、氣候變化、農 業、交通運輸、信息技術應用、打擊犯罪等問題,並宣布成立加勒比地區公共衛生署。
第23次屆間政府首腦會議於2012年3月8日至9日在蘇利南舉行,智利總統皮涅拉應邀與會。會議就深化秘書處改革、打擊犯罪、推進可持續發展、援助海地重建等議題達成一致。
第33屆首腦會議於2012年7月4日至6日在聖 盧西亞舉行。會議發表聲明,稱各國將繼續推進單一市場建設,推動加共體機制改革,便利人員自由往來;加強協調統一外交政策及同南美國家聯盟、美洲國家組織 等地區組織聯繫,爭取在氣候變化談判等國際問題上發揮更大作用;進一步調整財政政策,平衡財稅收支,刺激旅遊業、農業和建築業等經濟支柱增長,探討設立加 勒比投資計劃的可行性等。
第24次屆間政府首腦會議於2013年2月18至19日在海地舉行,美國司法部長霍德應邀與會。會議發表聲明,決定加強地區安全、促進區內貿易、推進地區一體化。
第34屆首腦會議於2013年7月4至6日在特立 尼達和多巴哥舉行。會議發表聲明,呼籲各國實行穩健的宏觀經濟政策,制定“資源募集戰略”吸引外資,積極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應對經濟危機;宣布簽署涉及教 育、減災、衛生等領域的12項合作協議,進一步擴大務實合作重振一體化進程;決定深化同古巴、多米尼加等國的經貿合作,拓展對外交往。
第25次屆間政府首腦會議於2014年3月10至11日在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舉行,法屬馬提尼克大區議會主席受邀出席。會議發表聲明,在深化區內信息通訊技術建設、促進經濟增長、人力資源開發、加強統一立場等問題上達成共識。
第35屆首腦會議於2014年7月1至4日在安地卡及巴布達舉行。各國通過《2015-2019年戰略規劃》草案,明確優先發展領域;決定建立地區大麻事務委員會;研究共享外交機構倡議。
第26次屆間政府首腦會議於2015年2月26至27日在巴哈馬舉行。會議發表聲明,就推動文化創意產業、加強對青年在文化體育領域的培養達成共識。
第36屆首腦會議於2015年7月2至4日在巴貝多布里奇頓舉行。會議就加共體決議制定程序、可持續發展、加勒比大學在地區發展抗衝擊能力和財富創造中的角色及可再生能源等問題進行討論。會議發表了聯合公報和《加共體應對氣候變化行動宣言》。
拉共體的誕生,結束了拉美沒有獨立、統一、完整的地區組織的歷史,是發展中國家一次重要的區域聯合。
面對各種錯綜複雜的全球性問題和挑戰,團結合作、共謀發展已成為發展中國家的必然選擇。拉美和加勒比國家共同體的建立不僅給其成員國提供了一個更好的政治對話平台,還進一步深化了美洲地區經濟、社會和文化一體化進程,加強了地區機構之間的協同和互動。
拉美和加勒比國家共同體將代表拉美和加勒比地區的共同利益,在世界政治舞台上發揮積極作用,包括與其它地區組織的談判。拉美和加勒比國家共同體為地區內國家抱團度過危機、共商發展大計提供了及時、強有力的支持。無論是從政治立場出發或是經濟發展的考慮,拉美和加勒比地區國家都史無前例地顯示出了團結一致、互補發展的決心和希望。
古巴不是加共體成員,但加古關係密 切,雙方一致將每年12月8日定為“古巴-加勒比日”。1972年12月8日,加勒比四國(牙買加、蓋亞那、巴貝多及千里達托貝哥)衝破美國在美洲 國家組織中對古巴實施的孤立政策阻礙,率先與古建交。此後,拉美國家陸續與古恢復外交關係。1993年,古巴-加共體聯合委員會成立。2002年起,雙方 政府首腦每3年會晤一次,第四屆峰會於2011年12月8日在千里達托貝哥召開。第五屆峰會於2014年12月8日在古巴舉行。
墨西哥與加勒比國家重視發展與對方關係,雙方建有首腦會議機制。首屆峰會於2010年2月21日在墨西哥舉行。2012年5月21日,第二屆峰會在巴貝多舉行。2014年4月29日,第三屆峰會在墨西哥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