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區劃方案

行政區劃方案

所謂行政區劃方案是指國家依據政治、國防、經濟、人口、地理、社會需要等多種因素,並便於國家分級管理、疆土永固而劃分的分級管理系統的具體區劃方案。

基本概念


行政區劃是國家對其所管轄地地區進行有效的和方便的管理而作出的多級行政區的劃分。國家除了全國性的中央級的管理機構外,還需要對其各級地方進行分區管理,各級行政區都設有相應的地方行政機構。我國目前設有各級人民政府或行政公署,在特別行政區設有特區政府。
建國以來,我國的行政區劃隨著政治的或經濟的各方面深入發展,行政區劃進行了多次調整。也出現了對我國行政區劃有影響的諸如羅開富方案、黃秉維方案趙松喬方案等九大區劃方案,這些方案對我國過去行政區劃產生了相應的影響。然而,我國的行政區劃及行政區劃命名現代已不適應中國國防、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並形成一定的不利因素,特別是在國家國防、疆土安全、民族融合上需要及時進行研究應對,許多過去的觀念需要與時俱進。表現在,我國的過去行政區域划觀念陷入三大誤區:一、陷入經濟人口至上主義誤區,即用東部的區劃標準來劃分西部邊疆行政區;二、強化民族區別誤區,中國是統一、團結、平等的國家,應強調共同祖國和公民意識,而許多超大型的邊疆行政區劃刻意強化民族地區特點及差異,不利於從小培養公民意識和祖國歸屬感,不利於抑制分裂主義;三、缺乏疆土國防意識,國防不僅僅是單純地派重兵駐守(這是最低級的國防),更在於永世牢固,首先表現在邊疆行政區劃上必須永世牢固,必須採用邊疆風險分散原則、邊疆楔形劃分原則、淡化民族區彆強化公民意識及祖國歸屬感原則、疆土面積加權係數原則、未來戰略資源考慮原則。一國之行政區劃非小事,需要那個國家的學者們好好去研究、交流、討論,以促進國家及時、科學地劃分。

區劃原則


行政區是依據政治、經濟、民族、人口、地理、歷史及國防等多種因素,並便於國家分級管理而劃分的分級管理系統。因此,在進行行政區域的劃分時,應綜合考慮政治、經濟、民族、歷史和自然等有關因素。

區劃現狀


截至2000年底,中國的行政區域劃分為34個省級行政區(23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2個特別行政區;333個地級行政區(37個地區、30個自治州、7個盟、259個地級市);2861個縣級行政區(1503個縣、116個自治縣、49個旗、3個自治旗,2個特區、1個林區、400個縣級市;787個市轄區。
自然區劃(摘自《中國地理》,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
在我國近代自然區劃實踐中,由於對自然界地域分異規律認識的不同、區劃原則和方法不盡一致,以及區劃指標不統一,從而出現了多種區。這完全是正常現象。但是,比較各種方案仍能清楚地看到,區劃工作者對自然區劃理論基礎的地域分異規律學說的認識是由淺入深的,區劃等級單位系統是由簡單趨向比較完備的,區劃界線從不甚精確逐漸走向精確化,分區內容亦愈來愈深刻和詳細。區劃的另一特點是很好地保持了為農業服務。區劃工作者特別重視從農業自然條件和資源中選取區劃指標,從純學術考慮逐漸轉向便於農業生產指導者和農民群眾所接受。

主要方案


近半個世紀以來,在我國影響較大的綜合自然區劃方案很多,現擇要介紹如下:
一、羅開富方案
最初發表於1954年。兩年後由科學出版社以中華地理志叢刊第1號《中國自然區劃草案》正式出版。該方案明確提出以自然綜合體或景觀作為區劃對象,以植物與土壤作為景觀的標誌即區劃標誌。在標誌不確定處,則選用氣候界線或地形界線加以補充。尤其難能可貴的是,作者當時已經有了“對於水分與熱量配合關係的考慮,並將其視作為農業服務方向的體現。為“表現我國景觀的地帶性與遞變性”,該方案把全國分為七個基本區,即東北區、華北區、華中區華南區、康滇區、青藏區和內蒙古新疆區,其下又分23個副區。基本區和副區的命名,除個別區因習慣性稱謂發生變化,目前已不用或少用外,多數區的名稱一直被普遍沿用至今。區劃等級單位只有兩級,則顯然是由於新中國成立之初,尚未及開展大規模綜合考察,氣象、水文台站少而且資料短缺等客觀因素所致。
二、黃秉維方案
1958年發表,1959年由科學出版社出版。該方案運用地帶性規律,首次在全國劃分出6個熱量帶1個大區18個地區和亞地區,28個地帶,88個(一度為90個)自然省,並擬進一步劃分自然州和自然縣,堪稱我國自然區劃史上規模空前宏大、等級單位最完備和內容量豐富的方案。這個方案為農業服務的目的非常明確,其區劃原則、等級單位系統的設置以及省以上單位的分區標誌、劃界指標等都充分表達了為農業服務的宗旨。區劃工作者也對此方案提出過不少商榷性意見,如繼承中國和亞洲自然區劃傳統不夠,自然省以上各級單位根據活動積溫及乾燥度等值線劃界的準確不足,省級區劃分有忽視非地帶性區域特徵的傾向,“地區”未能充分反映非地帶性規律等。
三、任美鍔楊紉章方案和任美鍔、包浩生方案
任—楊方案於1961年發表,劃分全國為8個自然區、23個自然地區、65個自然省,未劃分自然州。這個方案把大興安嶺南段划入內蒙古區,把遼河平原划入華北區,把橫斷山脈北段划入青藏區,以及把柴達木盆地划入西北區,而同時又將其周邊山地划入青藏區等,曾在地理學界引起熱烈的討論。方案中等級系統與更高級單位的聯繫問題,把地帶與地區等同問題,也有不少學者進行評論。1988年發表的任-包方案或多或少繼承了任-楊方案的特點,此方案只有兩級,包括8個區、30個亞區。最顯著的變化是將柴達木盆地與阿爾金山、祁連山東昆崙山北翼全部划入西北區,從而使西北區南界相當接近1978年“綜合大學方案”和歷次“馮繩武方案”。華南區北界比所有其他區劃方案偏南、西南區北界偏南,也是這個方案的特點。
四、趙松喬方案
1983年發表的趙松喬方案,當時曾引起強烈的反響。該方案在其等級單位系統中與《中國自然區劃概要》同時把三大自然區(東部季風區、西北乾旱區和青藏高原區)作為一級區推出,並得到大多數學者認同。自然區之下,又分出7個自然地區和33個自然區。地區命名因區而異。在東部季風區內依據水熱狀況命名,如東北濕潤、半濕潤溫帶地區,華北濕潤、半濕潤暖溫帶地區等,實質上體現了水熱組合對劃分地區的標誌作用。西北乾旱區所屬地區按熱量和植被類型命名,如內蒙古溫帶草原地區、西北溫帶及暖溫帶荒漠地區。自然區的命名採用地貌-植被法或熱量-植被法。
五、席承藩方案
1980年完成,1984年以《中國自然區劃概要》正式出版。這是一個包括區域、溫度帶和區三級單位的為農業服務的自然區劃方案。三大區域為東部季風區域、西北乾旱區域和青藏高寒區域,與趙松喬方案互為借鑒。溫度帶共分為14個,其中大部分是與緯度位置相關的溫度帶,但在青藏高寒區域內劃出的高原寒帶、高原亞寒帶和高原溫帶,則顯然與緯度沒有密切關係,而更多受海拔影響的溫度帶。溫度帶下共劃分出44個區。順便提及1988年發表的丘寶劍、黃秉維的中國農業自然區劃,也劃分三個區域,14個溫度帶,但只有38個區。這個方案引人矚目的特點是,在自然區(三級區)這一級,分出了濕潤(A)、半濕潤(B)、半乾旱(C)和乾旱(D)四種類型。最後必須說明,現行綜合大學和師範院校教材中的自然區劃方案,共同特點是大區或區不列級,以地區為研究重點。主要差別則是前者劃分出西南地區,後者則將西南地區分別納入華中地區青藏地區華南地區,因而比綜合大學教材少一個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