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澳商埠局
膠澳商埠局
膠澳是青島的舊稱,1891年(清光緒十七年)清政府議決在膠澳設防,這是青島建制的開始。同年12月10日,根據《條約》中所規定的“將膠澳租界地全部開闢為商埠”條款,膠澳商埠督辦公署成立,直屬北洋政府。 1925年7月,張宗昌置中央政府命令於不顧,擅自將“膠澳商埠督辦公署”改為“膠澳商埠局”,並任命其掖縣同鄉趙琪為“總辦”,將青島置於山東督辦公署管轄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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膠澳是青島的舊稱,1891年(清光緒十七年)清政府議決在膠澳設防,這是青島建制的開始。同年12月10日,根據《條約》中所規定的“將膠澳租界地全部開闢為商埠”條款,膠澳商埠督辦公署成立,直屬北洋政府。 1925年7月,張宗昌置中央政府命令於不顧,擅自將“膠澳商埠督辦公署”改為“膠澳商埠局”,並任命其掖縣同鄉趙琪為“總辦”,將青島置於山東督辦公署管轄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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