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辨
清辨
清辨(Bhavaviveka,約490-約570) 音譯“婆毗吠伽”。古印度大乘佛教中觀學派論師。據《大唐西域記》卷十等,為南印度人,與護法同時,赴中印度從眾護學大乘經典和龍樹教義,后回南方從事傳教。為《中論》作釋,破護法之有宗而顯空宗之說。中心圍繞遍計所執、依他、圓成實等之自性的染、凈性質,以及“三白性”屬真諦還是俗諦等問題展開。清辨認為,依他與遍計相同,其性為“染”,“二諦”不屬言教,而屬境界,故主“俗有真無”。這些說法,均與瑜伽行派有差別。著有《大乘掌珍論》、《般若燈論釋》、《中觀寶燈論》、《從中觀心論頌》等。
目錄
藏傳資料謂其出身於南印度摩盧那羅之最勝王族,並在該國出家,從僧護學習龍樹中觀學說,曾為南方五十伽藍之主。漢傳資料則謂其上承青目。他對佛教內部大小乘及佛教以外各派,凡是與他說法不同的,一律採取批判的態度。據傳他曾欲與護法辯論,護法避而不見。又傳說他晚年在馱那羯磷迦國南山念陀羅尼而逝。清辨承認心外有境,認為外境由極微積集而成,反對瑜伽行派的唯識無境說。他主張俗有真空,認為瑜伽行派所執的三性,從世俗諦可許為有,但從勝義諦則應為空,並與瑜伽行派展開辯論。後世稱這一場辯論為“空有之爭”。在方法論上,清辨認為不管是破是立,都應該自己立量,即用因明格式建立適當的比量以積極地表述空,反對中觀派另一學者佛護只破不立的歸謬論證法,故後世把清辨倡導的這一派稱作“自立量派”或“自續派”。清辨著作甚多。為當時註解《中論》的八大家之一。流傳下來的主要著作有《中觀根本般若燈釋》(又名《般若燈論》)、《中觀心論》、《大乘掌珍論》、《異部宗精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