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鵬

明代南京國子監學錄

黃鵬,廣東省茂名縣(今高州市)人,字沖漢,號上河,生於明嘉靖壬午年(1522),卒於明萬曆丁巳年(1617),歲貢出身,“嘉靖間司訓昌化,擢南京國子監學錄”,“特授修職郎”。

概述


在廣東省高州市大井鎮清垌村委會白田村(勝利農場大井分場白田隊)207國道東面的淋水嶺上,有一座頗具氣勢的古墓,高州民間稱之為國師墓。“國師墓”之名沒有見於地方史志,那麼墓主是何許人?緣何會有“國師”之說?
清光緒重修《茂名縣誌》卷二“冢墓”篇載:“明南京國子監學錄黃鵬墓在大井淋水嶺。”據此,這座古墓墓主為明代南京國子監學錄黃鵬。
國子監國子學,是中國古代封建社會的教育管理機關和最高學府。明朝國子監創於明太祖初定金陵之時,即改應天府學為國子學。后太祖建都南京,重建校舍於雞鳴山下,改學為監,故稱國子監。永樂十八年(1420),明遷都北京,改北京國子監為京師國子監,於是明代國學有南北兩監之分。學錄為中國古代文官官職名,宋代開始設置,掌管執行學規,糾舉處罰犯規學生;明、清沿設,主要是起到監督學生的作用。按明清官制,學錄為基層官員編製之一,品秩不高,明代學錄秩從九品,清乾隆初升為正八品。修職郎是一個封號,在明代文官散階中也只是正八品。一名國子監普通官員因何會被稱為國師呢?
“國師”一詞,查相關資料,近似的解釋有“太師的別稱”、“一國的師表”、“指國子祭酒”或“封建帝王封賜一些德學兼備的高僧的尊號”,此外民間有把一些有影響的風水堪輿大師稱為國師的習慣。黃鵬被稱為國師顯然不同於對高僧或風水師的封號。關於黃鵬,清光緒高州府志尚有如下記載:“所過以禮儀範士,葺文廟,賑貧儒皆捐款為之。”又“家居二十七年,鄰里鄉黨多被德化,參知朱東光旌其閭約‘積德’”。由這段記錄看出黃鵬在遷任國子監學錄之時,所到之處都對當地文士很尊重,修葺文廟(即孔廟)、賑濟一些貧寒的孺子學士也都很儘力,家居期間更熱心公益,捐輸助學,極力推崇禮儀教化,鄰里鄉親都被他的德行感化,時任嶺西道參知政事朱東光對其甚為讚許,為其家門題“積德”之詞以示表彰。黃氏族譜則有更為詳盡的記錄和評價,提及“邑之有關文教與善舉,無不就商於公”,“不減蘇文忠公之開化儋州”,更言其“名顯有司,舉聞於朝”,嘉靖和萬曆兩帝先後御賜其“南國儒宗”和“天地正氣”匾額題詞,以示嘉許。這在地方志中也得到證實。
光緒茂名縣誌中有“南國儒宗坊”條,記為“天啟七年為南京國子監學錄黃鵬建,在大井淋水嶺墓前”。
但“國師”之說既沒有見諸史志,也不為其族譜所載,在此筆者推斷國師之說的由來是民間誤把國子監學錄等同國子祭酒,或者認為一入國學便為國師,由於黃鵬對幫助當世士子、推動當地禮儀教化方面的貢獻,加上受到嘉靖、萬曆兩朝皇帝御賜,尤其是“儒宗”一詞,充分體現其個人品行修為是得到了朝廷肯定和推崇的,所以亦堪稱“一國師表”,由此國師之名一經叫出,便很快傳揚開來,以致一直沿稱後世。
黃鵬既不靠祖輩的福蔭,也不憑科舉功名,完全是因其個人的品行修為打動了地方官,上報朝廷,獲得兩朝皇帝御賜封贈,這在古今歷史上並不多見。與楊頤等高官相比,他可謂開了一個特例——在明清時期的高州名人中,其官階品銜並不算高,卻幾乎是享譽最高、享譽最廣的一人。
黃鵬是粵西黃氏最重要的一支、高州南山黃氏三世祖,國師墓據說是他和原配施氏的合葬墓,所以一直受到黃氏族人的瞻仰和祭掃。國師墓地表建築毀於上世紀七十年代的政治運動,牌坊、墓碑均已不存。1986年黃氏族人予以重修,按明清嶺南抄手墓(亦稱交椅墓)的形制,依山而建,佔地約400平方米,前低后高,墳頭外設兩重墳圈,前有拜台、月池,墓前立墓碑一方,墓后側還建有一座琉璃瓦頂影壁,嵌兩幅石刻,分別題“南國儒宗”、“天地正氣”以及銘刻相關歷史記錄。國師墓已引起文物部門重視,在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中進行了詳細的調查登記,由於這是有明確歷史記載的古墓葬,並且墓室尚未暴露,具有一定的考古和歷史研究價值。

主要功績


清光緒高州府志尚有如下記載:“所過以禮儀範士,葺文廟,賑貧儒皆捐款為之。”又“家居二十七年,鄰里鄉黨多被德化,參知朱東光旌其閭約‘積德’”。由這段記錄看出黃鵬在遷任國子監學錄之時,所到之處都對當地文士很尊重,修葺文廟(即孔廟)、賑濟一些貧寒的孺子學士也都很儘力,家居期間更熱心公益,捐輸助學,極力推崇禮儀教化,鄰里鄉親都被他的德行感化,時任嶺西道參知政事朱東光對其甚為讚許,為其家門題“積德”之詞以示表彰。黃氏族譜則有更為詳盡的記錄和評價,提及“邑之有關文教與善舉,無不就商於公”,“不減蘇文忠公之開化儋州”,更言其“名顯有司,舉聞於朝”,嘉靖和萬曆兩帝先後御賜其“南國儒宗”和“天地正氣”匾額題詞,以示嘉許。

後代分佈


主要分佈在今廣東省高州市、四川、廣西一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