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縣公安局

肥西縣公安局

縣公安局是縣人民政府主管全縣社會治安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和上級公安機關的指導下,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公安工作方針、政策,部署全縣公安工作,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主要職責


縣公安局是縣人民政府主管全縣社會治安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
(一)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和上級公安機關的指導下,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公安工作方針、政策,部署全縣公安工作,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二)掌握信息,分析、研究、預測敵、社情和治安動態,制定相應的對策;統一指揮和協調處理全縣重大行動、重大案件、突發性事件和重大治安、災害事故;主管全縣公安通訊機要工作和計算機網路安全監察。
(三)揭露、打擊利用宗教進行的違法犯罪活動,加強隱蔽戰線鬥爭;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敵對勢力滲透活動的控制和調查;做好出入境和外國人事務管理工作。
(四)偵破各類刑事案件,查處各類治安案件;加強刑偵基礎、刑偵科技和技術偵察工作;加強治安管理,落實治安聯防巡邏工作,嚴密社會面控制;維護全縣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五)負責全縣機關、團體、企事業等內部單位、居民生活區的安全保衛工作,特別是要害部位和重點工程的安全防範工作;全面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指導全縣各單位內保組織、經濟民警隊伍建設和業務建設;組織實施對黨和國家領導人以及重要外賓的安全警衛工作。
(六)加強對戶籍、居民身份證、槍支彈藥、爆炸危險物品的管理;加強對公共複雜場所、文化娛樂場所、特種行業、出租房屋的管理;搞好安全小區、治保會等基層基礎工作。
(七)管理全縣道路交通,維護交通秩序,查處各類交通事故。
(八)加強公安法制建設,指導、檢查、督促全局的執法活動,查處本系統內的各類違法、違紀案件。
(九)抓好公安民警的教育訓練和公安宣傳報道工作;做好公安人事調配、福利待遇、群團、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
(十)規劃實施全縣公安裝備和後勤保障的現代化建設,組織公安科技工作,搞好公安行政經費的管理。
(十一)做好對保安人員的管理和使用。
(十二)組織實施消防工作,依法進行消防監督。
(十三)負責對行政拘留人員和看守所關押人員的看管、教育工作。
(十四)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在各個時期部署的各項任務。

內設機構


政工監督室(紀委、監察室、督察大隊、工會)
負責全縣公安機關編製管理和機構設置工作,做好人民警察的錄用、調配等工作。抓好公安機關領導班子建設和隊伍管理建設,規劃並實施民警的教育訓練工作。負責全局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負責全局紀檢、監察、審計、督察和工會工作;對全局黨員幹部和民警的勤政廉政、履行職責、行使職權、遵紀守法、警容風紀和執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做好有關民警違法違紀案件的查處、群眾來信來訪的接待處理和維護民警權益工作;加強廉政制度建設和行風評議。
法制室
負責做好公安法制宣傳和法制調研,做好行政和刑事案件的審核、理賠等;受理人民來信,接待來訪;
內設信訪室。
警務保障室
負責全局經費預算及經費管理使用和固定資產的登記、管理和建設,做好警用裝備和警用器材的調撥工作。
出入境管理大隊
負責出入境管理,接待、受理中國公民因私出國(境)護照、證件的審核工作;對來肥的外國人及港澳台同胞、華僑等,實施管理並辦理有關證件、簽證。
消防科(武警現役編製)
負責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和滅火救援、事故調查處理等工作,指導貫徹執行消防行政法規、消防技術規範和標準,組織指導消防安全宣傳工作和社會消防力量的動員、培訓工作,抓好公安消防隊的業務和隊伍建設。
指揮中心(辦公室)
負責“110”接報警工作,制定並完善各類突發性事件應對預案,處置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和災害性事故。負責接待處理群眾來信來訪工作,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建議和提案工作。保障公安機關的通訊、通信暢通,指導公安機關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建設和應用工作。負責全縣計算機信息安全保護,查處有關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方面的違法犯罪案件。
內設信息室、機要室、檔案室、秘書室、網監室。
刑事偵查大隊
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全縣重、特大刑事案件的偵破,做好刑事犯罪的調研和情報信息收集以及公安刑事科學技術工作。
內設辦公室、技術室、情報資料室、特情中隊、重案中隊、城關責任區刑警隊、桃花責任區刑警隊、小廟責任區刑警隊。
經濟犯罪偵查大隊
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經濟犯罪案件的偵破,做好經濟犯罪的調研和情報信息收集工作。
內設辦公室、一中隊、二中隊、三中隊、國稅治安辦、地稅治安辦。
交通管理大隊(公路巡邏警察大隊)
負責全縣城鄉道路交通的安全管理和宣傳教育工作,做好交通秩序維護和交通事故的處理以及機動車輛、非機動車輛的管理工作。
內設辦公室、法制室(處罰辦、秩序股)、事故處理中隊、城關中隊、三河中隊、桃花中隊、花崗中隊、小廟中隊、官亭中隊、山南中隊、車管所(檢測站、汽修廠、施救隊)。
治安管理大隊
負責指導社會治安管理和公安基層基礎工作,加強對特種行業、文化市場、公共場所的管理,做好對危險物品和管制刀具的管理,查處各類治安案件。負責指導戶籍和人口管理工作,以及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的管理使用工作,指導和管理保安工作。
內設辦公室、戶政室、特行管理室、保安管理室、巡防一中隊、巡防二中隊、巡防三中隊、巡防四中隊、治安行動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