閬中市人民政府

政府機關

閬中市人民政府,是閬中市人民代表大會的執行機關,是閬中市的國家行政機關,對閬中市人民代表大會和南充市人民政府負責並報告工作,在閬中市人民代表大會閉幕期間,對閬中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接受中國共產黨閬中市委員會的領導,實行市長負責制,每屆任期五年,市政府駐閬中市七里街道。

歷史沿革


1949年12月29日,閬中縣人民解放委員會成立,肖毅安任主席,徐是輝任副主席,閬中和平解放。接著,全縣21個鄉鎮相繼成立解放委員會。
1949年12月31日,劍閣專區行政專員公署批准閬中縣人民政府成立,王大文任縣長。同時發來閬政字第一號令。
1991年1月,國務院批准撤銷閬中縣,設立閬中市,閬中縣人民政府改為閬中市人民政府。1993年8月,閬中市被列為省直轄市,由南充市代管。

組成部門


工作部門
市財政局
市發展改革局
市教育科技和體育局
市公安局
市商務和經濟信息化局
市司法局
市民政局
市統計局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生態環境局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市交通運輸局
市水務局
市農業農村局
市文化和旅遊局
市衛生健康局
市審計局
市應急管理局
市扶貧開發局
市醫療保障局
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市場監管局
市工業集中區管委會
市殘聯
市經濟合作和外事局
市志辦
市供銷社
垂管單位
市稅務局
鄉鎮機構
沙溪街道辦事處
江南街道辦事處
彭城鎮
柏埡鎮
飛鳳鎮
天宮鄉
思依鎮
木蘭鎮
橋樓鄉
洪山鎮
河溪街道辦事處
妙高鎮
五馬鎮
水觀鎮
金埡鎮
玉台鎮
二龍鎮
石灘鎮
老觀鎮
龍泉鎮
千佛鎮
望埡鎮
鶴峰鄉
峰占鄉
文成鎮

現任領導


市長:唐碩
副市長:鄧彪、杜小兵、文海燕(女)、杜翃宇、楊勁松、張松

機構職責


(一)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辦理省政府、省政府辦公廳及南充市政府、南充市政府辦公室和省、南充市各部門單位發送市政府的公文。指導全市行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
(二)組織研究市政府各部門、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請示市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審批。
(三)根據市政府領導的指示,對市政府部門之間有爭議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報市政府領導決定。
(四)負責市政府會議、活動的準備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五)負責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對市政府決定事項及市政府領導指示批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報告。
(六)承擔市政府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組織開展政策分析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政策性建議;負責收集、整理、傳遞信息,向市政府領導報告重要信息並提出工作建議。
(七)組織辦理市人大及其常委會有關市政府工作的決議決定、審議意見,以及涉及市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議案、批評、建議和市政協委員提案、建議案工作。
(八)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指導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市政府部門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
(九)負責市政府政務公開工作、政府網站建設,指導監督市政府各部門、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政務公開、電子政務工作。
(十)督促落實市委、市政府金融工作部署,負責全市地方金融組織行業管理,會同相關部門協調推動各類金融機構服務實體經濟,構建優良金融生態環境。
(十一)負責民生工程的統籌協調、目標制定、任務分解、督促檢查、年度考核等工作。
(十二)負責市政府機關行政效能建設工作。
(十三)承擔辦事機構設在市政府辦公室的市委、市政府議事協調機構的具體工作。
(十四)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職業健康、應急管理、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將市機關事務管理中心承擔的機關事務管理行政職能劃歸市政府辦公室有關內設機構承擔。

內設機構


秘書股
負責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的發文登記、繕印及印章管理和正確使用;負責來信來訪、上傳下達、通知收發、內部審計等工作;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指導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市政府各部門值班工作;承擔上級文件、資料和市政府批交辦件的收發登記、轉辦傳閱等工作;負責文件保密及文書檔案的立卷歸檔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綜合一股(研究室)
組織起草《政府工作報告》等市政府綜合文稿、重要文件、彙報材料;負責市政府全體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的會務服務、紀要整理;組織開展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決策諮詢和市政府重大決策部署落實情況的跟蹤調研;分析研究經濟社會發展政策、經濟形勢並提出政策性建議;負責市政府及辦公室有關方面的文電、會務、協調等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綜合二至七股
承擔市政府及辦公室有關方面公文辦理、文稿起草、會議活動組織、調查研究、信息報送、協調督辦等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督查室(議案提案股)
承擔市政府重大工作安排和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市政府專題會議議定事項和市政府領導批交辦事項的督查督辦工作;統籌協調人大議案、建議及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負責民生工程的日常聯絡和督促檢查工作,承擔民生工程的目標制定、任務分解、督查考核、統籌協調等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全市金融業發展規劃,督促落實市政府金融工作部署;會同相關部門推動各類金融機構服務實體經濟、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會同相關部門協調處置和防範、化解地方金融風險,構建優良金融生態環境;負責對全市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從事權益類或者大宗商品類交易的交易場所實施監督管理。
政務公開股(信息股)
承擔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室政務公開工作,管理運行市政府門戶網站;指導監督全市政府系統信息公開、政務公開、電子政務和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服務公開、政務互動工作;統籌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工作,組織辦理《政務信息》,統計、考核政務信息、政務調研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後勤股
承擔市政府辦公室及經費代管單位的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承擔機關職工“五險一金”申報、繳納,離退休老幹部的後勤服務工作;參與大型會議、重要活動的籌備工作;負責機關事務管理工作;負責辦公室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生態環境保護;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政工人事股(黨建工作股)
負責機關和部門所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製、教育培訓、人才發展、勞動工資、年度考核、職業健康、離退休幹部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黨建、黨風廉政、作風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群團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下屬機構


閬中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一)貫徹執行人民防空、民防工作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起草地方人民防空、民防工作的規範性文件。
(二)擬訂全市人民防空、民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經批准后組織實施。
(三)貫徹執行人民防空、民防城市的防護類別防護標準;擬訂全市人民防空、民防工程建設規劃,並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參與審核人民防空、民防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的規劃,審核城市總體規劃中貫徹落實人民防空、民防要求及建設規劃情況,負責監督檢查全市人民防空、民防建設。
(四)負責全市人民防空、民防組織指揮工作,組織擬訂全市防空襲方案、人口疏散和接收安置計劃以及人民防空組織指揮各種保障計劃和方案,指導群眾防空組織建設和訓練工作。
(五)擬訂全市人民防空、民防建設總體規劃,負責人民防空、民防工程建設、維護的監督管理及其開發利用,承擔監督檢查和指導城市建設、基本建設和城市開發利用地下空間貫徹人民防空、民防建設要求的執行情況,組織修建人民防空、民防指揮工程以及公用的人員掩蔽工程和疏散幹道工程。
(六)負責人民防空工作中涉及的防空防災一體化建設,承擔政府賦予的應急救援任務,參與制定應急救援工作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擬訂並組織實施人民防空、民防應急救援方案;參與擬訂並監督實施人民防空、民防醫療救護、物資儲備、水電供應等保障方案;負責人防工程避難場所的規劃、建設與管理;組織開展人民防空、民防志願者隊伍的業務培訓和動員人員應急疏散;擬定全市人民防空、民防整體平戰結合發展規劃,組織指導全市人防平戰結合工作的開展。
(七)組織開展人民防空、民防宣傳教育;制定全市人民防空、民防教育計劃,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並負責監督檢查,普及人民防空、民防基本知識和技能。
(八)組織人民防空、民防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科研成果。
(九)負責全市人民防空、民防經費的計劃、徵收、籌集、使用和管理;負責國有人民防空戰備資產、專業物資設備的監督、檢查與管理。
(十)戰時負責接收、發放空襲警報和組織實施燈火管制,組織指揮全市人民防空、民防疏散和掩蔽,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衛作戰,會同有關部門搞好生活物資供應和其它保障工作,組織消除空襲後果,會同有關部門恢復正常生產和生活秩序。
(十一)指導全市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人民防空、民防工作。
(十二)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職業健康、應急管理、生態環境保護和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