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寶案

歷代寶案

《歷代寶案》,琉球國古籍,是記載古琉球國與周邊國家來往文書的歷代寶案。此書以漢字書寫,共分為三大部,涵蓋琉球史實年代起自1424年(琉球國王尚巴志三年,中國明朝永樂二十二年),迄於1867年(琉球國王尚泰二十年,中國清朝同治六年),前後共計444年。因為這批文書是琉球國王府行政與經濟貿易上無比重要的文書,因此編輯成冊后,名之為“寶案”,就是指“非常珍貴的歷史文獻資料”。

簡介


《歷代寶案》是琉球國首里王府的外交文件,后經琉球王室委由當地學者加以整編編纂而成,是記載琉球國與周邊國家來往文書的歷代寶案。此書以漢字、漢文書寫,共分為三大部,前半段共記載14世紀至17世紀期間琉球王國與中國以及其周邊國家如日本、暹羅(現在的泰國)、土耳其、馬六甲王國、蘇門答臘、爪哇等國的外交貿易往來書信。17世紀初,因受日本幕府控制,該往來外交文件漸少,不過該書仍繼續編纂彙集後半部,直至該王國覆滅為止。
1609年,為了害怕統治琉球的日本薩摩藩毀損該歷史史書,加上火災焚毀正本的教訓,琉球國不但繼續編纂該書,還秘密手抄全書內文數份,藏放該國多處。其中詳細記載琉球國歷史的最完整的寶案手抄本,1940年代間,輾轉流於台灣大學。

寫作緣由與背景


琉球與中國之開始外交往來是始於1372年。當時琉球國王為中山王察度,他派遣其弟泰期出使中國,並建立了朝貢關係。從此以後,大約每二年進行一次朝貢貿易,與中國建立源遠流長的深厚關係。琉球國與中國之間的朝貢關係,除了向中國示好及減少可能發生的糾紛之外,作為中國的附庸國對琉球國其實有其經濟利益。也就在此經濟利益考量下,該國不但堅持頻繁性的朝貢,還尊用中國的年號,使用漢字作為文書,派學生和使節到中國學習文化,並長年向中國進行朝貢,同時她也可像朝鮮、越南等其他朝貢國一樣保持了自己的獨立性。 14世紀到16世紀中葉的這兩百多年中,因為中國對外交通採納貢制度,只有上貢天朝的船隻才能合法停靠中國港口。琉球國王派遣該國貿易船隊收集熱帶貨物,再由該國那霸港口轉口到中、日、朝鮮三國,由此獲得龐大貿易利益,琉球史家稱這段時期為“大交易時代”。1549年中國寧波港內由於日商間的內鬨騷動,中日間的貿易為之中斷,這影響也造成琉球貿易的沒落。最後,琉球貿易的地位與功能被非法的日本海盜與後來的葡,西,荷所取代。
1609年,薩摩藩勢力軍事入侵,琉球全境被日本下屬的薩摩藩所控制。但是一直到1874年琉球國被日本正式滅亡,琉球與中國的朝貢關係並未中斷。從寶案文件顯示,薩摩藩之所以不廢除琉球國,並允許處於全面控制下的琉球國繼續朝貢,是因為貪圖琉球從中國朝貢貿易所得的經濟利益。
琉球在這麼長時間與中國、朝鮮、日本、東南亞八國的貿易過程中,自然會有官方的互來文書。此外交文書之底稿(琉球發給他國的外交文書正本已被送給中國,日本或其他收受國)以及來自中國皇帝收到的詔諭等,原本被藏於琉球首里城的正殿,同時有手抄副本,保存於首里城附近的天妃宮。因為藏於正殿的正本曾被燒毀。琉球國王及相關朝臣因恐天妃宮的副本未來毀損或散失,因此,萌起了編輯這些外交文書檔案之議。
因為這批文書是琉球國王王府行政與經濟貿易上無比重要的文件,因此編輯成冊后,編輯與琉球國各朝臣決定名之為“寶案”。而寶案其實就是指“相當貴重的歷史文獻資料”。
1609年之後,由於害怕日本薩摩藩毀損其史,該手抄史書的活動不但趨於低調,還分別製作數份手抄本。據1992年知名琉球史研究學者小葉田淳與琉球當地教育單位的蒐集與採證,發現《歷代寶案》抄本共達六版本之多。

編纂過程與冊別


該書依編纂過程約分為三大冊。其中第一冊於1697年完成編寫。史載年代為1424年至1696年,撰寫方式是依來往外交文書之原形式書寫,並依來往國別整理(分為中國、日本(薩摩)、朝鮮、泰國、爪哇(Mapahit王朝)等國)。第二冊開始整理於1729年,並於之後持續整理到1858年。該冊記載時間根據為1697年-1858年的所有琉球國官方文書。此冊的編輯方式不同第一冊,是采是依年代時間先後順序排列。
至於第三冊則是接續第二冊,收錄1859年至1867年的所有公文書,其編排方式也同第二冊,為年代時間先後順序的編年史

手抄本


經過增修,該書主要原稿涵蓋琉球史實年代起自1424年(琉球國王尚巴志3年,中國明朝永樂22年),迄於1867年(琉球國王尚泰20年,中國清朝同治6年),前後計444年。 1868年日本明治政府成立,該政府正式將琉球視為己國領土,琉球王府形同崩潰。也因此,琉球國王府主導的《歷代寶案》撰寫工作不但停止,也將其該寶案正本移至位於日本東京的內務省收藏,另外,民間手抄本則輾轉放置於沖繩圖書館。1923年,該寶案的王府正本於關東大地震中毀於火災。而沖繩圖書館的多版手抄本也未加以整理。
1935年4月,台北帝國大學(今位於台灣台北的台灣大學)副教授小葉田淳為了撰寫教授論文《中世南島通交貿易史の研究》至沖繩圖書館蒐集資料。
他除了詳加引用《歷史寶案》外,也委由久場政盛抄寫整理放置沖繩圖書館中,多版本但失散欠缺保管的《歷代寶案》。1940年,久場政盛以五年時間抄寫整理的《歷代寶案》共249冊全數完工,並交由小葉氏帶回台北帝國大學。久場政盛整理后的此《歷代寶案》完全依此古書漢文樣臨摹,該抄本為該書各種曬藍本與手抄副本中,最為完整且原件原貌的一部。
除了放置於台北帝國大學的此部抄本外,1945年的沖繩戰役展開前夕,為安全計,保留原稿的沖繩縣立圖書館將其“歷代寶案”遷移到沖繩本島北部的山中,不久,毀於該戰役的美日交戰戰火中。
1972年,台灣大學將其收藏的該繕本交由台灣開明書局印行千套之外,也將其兩套贈送沖繩縣。經過十數年的籌組補強,1988年4月,沖繩縣特別設置“《歷代寶案》編集委員會”。該委員會除了依照台灣大學的所贈原藏抄本重新編纂該寶案外,也廣收其他僥倖留存的手抄本等各版本,並集中校注補遺且分冊分年刊行。
1991年開始刊行的新版《歷史寶案》日文校訂本共15冊。另外還有譯註本15冊及12冊的英譯本。

《歷代寶案》中的台琉關係


1870年代日本明治政府曾借口琉球難民在台灣牡丹社被害,而出兵台灣,之後並引起大規模的中日爭戰,史稱牡丹社事件。事實上,從該寶案敘述得知,歷史上琉球漁民遭風漂到台灣的事件是經常發生的。除了風向,候汛,及該地區颱風多之外,琉球船隻小巧是相當重要一環。另外據該史史載,絕大部分因為船難來到台灣的琉球民眾,都獲得當地台灣人的妥善救助和撫恤。 《歷代寶案》記載的首次琉球船隻漂往台灣的實例出現於1720年。該書記載,發生於該年十月間發生的那次六人船難,造成兩個琉球人餓死,另外四人則於在台灣淡水被台灣平埔族住民救助上岸。原文為:難番同船六人,名前間、仲治、宇志、也德、真座、白間。於歸年(指1720年)11日於北山永郎部開船往中山採取木料,舟行半海陡遇颶風,帆舵俱失,船已破壞洋中,死前間一名,其餘飄流亡至台灣淡水地方,又餓死真座一名,更仲治等四人淹淹待斃。幸淡水番社救活具報解救。
這些獲救的難民後來被送往福州,在那裡受到撫恤安頓后搭船返回母國。
在此琉球王朝檔案里,類似這樣的記載相當多。除此,再將《歷代寶案》、《清代中琉關係檔案選編》及台灣的《宮中檔乾隆朝奏摺》做一交叉比對和整理,發現1720年到1894年的台灣清治時期,前前後後的175年間,該地區共有64起這類事件發生,平均每2年就有1起。而這些琉球難民,通常都會得到台灣當地人救助和撫恤。這些琉球難民不管在哪裡被搶救上岸,首先要由地方官府撫恤安頓,再配船內渡,最後由福州遣送回國。

《歷代寶案》與釣魚島列嶼的關係


查《歷代寶案》,除所收明、清出使琉球冊封使錄提及釣魚島列嶼外,文書未見釣魚島等島嶼名稱。文書中出現過“久場島”一詞,但為人名,而非地名,與日本人聲稱擁有“尖閣群島”中的“久場島”(即日本人所謂的“黃尾礁”)完全無關。可見從《歷代寶案》看,古代琉球王國與中國的釣魚島列嶼無絲毫之領土關係,其關於釣魚台的知識,完全得自明、清出使琉球冊封使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