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泰
琉球最後一位國王
尚泰(琉球語:ショーテー,1843年—1901年),琉球第二尚氏王朝第19代君主,也是琉球國的亡國之君。童名思次良金,名乘朝憲。他是尚育王之嫡次子,1848年即位,1866年被宗主國清朝冊封為琉球國中山王。任內先後與美國、法國、荷蘭簽訂條約,打開琉球國門。而此時琉球的內憂外患達到極點,日本進行明治維新並欲吞併琉球。1872年,尚泰被日本封為琉球藩王,位列華族。1875年,日本強迫琉球斷絕與清朝的宗藩關係,但尚泰堅持中日兩屬的立場,不願接受日本的要求。而後尚泰派向德宏、林世功等偷渡清朝求援,清政府卻反應消極。1879年,日本實行“琉球處分”,在琉球設沖繩縣,將尚泰挾至東京軟禁,琉球滅亡。1885年,日本封尚泰為侯爵。1901年,尚泰客死日本東京,享年58歲。
道光二十三年癸卯(1843年)七月初八日,尚泰生於琉球國首里城御內原,他是尚育王與王妃向元貞之次子,童名思次良金,名乘朝憲。他的長兄尚濬在尚泰出生第二年就以十三歲的壽命夭折了,有一弟名尚弼。
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九月十七日,尚育王薨,琉球依例派向大模(摩文仁按司朝健)前往“御國元”(祖國)——薩摩請求尚泰襲封,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四月十一日完成使命返回琉球。同年五月初八日,尚泰即位,以琉球國中山王世子之名義視事。那時他才六歲,故由浦添王子尚元魯攝政(四年後改由大里王子尚惇出任攝政)。咸豐七年(1857年)二月十三日,尚泰元服,意味著他可以處理政事。咸豐八年(1858年)十一月十九日,尚泰迎娶前三司官章鴻勛(佐久真親方正孟)之女章氏為妃。
琉美修好條約
西方列強勢力進入琉球之後,琉球官員就對待西方國家的態度產生分歧並互相攻擊,暗潮湧動的政局矛盾集中爆發於咸豐九年(1859年)的牧志恩河事件,在這次政治風暴中,日帳主取向永功、物奉行向汝霖(恩河親方朝恆)、三司官馬克承(小祿親方良忠)等大批琉球官員受到牽連。
尚泰在迎恩亭
準備得差不多了以後,琉球國於同治三年(1864年)以東國興(津波古親方政正)、毛髮榮(屋嘉比親雲上)為進貢兼請封使,出使中國。但由於中國局勢未穩,東國興一行到同治四年(1865年)十二月十八日才抵達北京。清政府乃任命翰林院檢討趙新、翰林院編修於光甲為正副冊封使;另一方面,琉球國任命鄭秉衡(真榮里親方)為接封大夫,前往福州迎接冊封使。琉球國還將薩摩監視琉球的“在番奉行”官吏全部隱匿於浦添城間村,薩摩船隻通通從那霸港轉移到北部運天港,避免薩琉關係暴露,這也是沿襲琉球兩百多年來迎接中國冊封使的慣例。同治五年(1866年)六月二十二日,趙新、於新甲率人數達434名的冊封使團登陸琉球那霸,還是琉球國世子的尚泰率百官前往迎恩亭恭迎。七月二十日,冊封使前往崇元寺諭祭尚育王,八月二十七日,在首里城百浦添舉行冊封大典,宣讀清朝皇帝的詔書,封尚泰為琉球國中山王。十一月十日,冊封使一行回國。這也是琉球歷史上最後一次冊封。
此時的日本正陷入幕末的劇變期之中,琉球的“御國元”薩摩藩為了應付薩英戰爭、征伐長州、戊辰戰爭等一系列戰亂,大肆擴充軍備,迫使琉球國捲入。薩摩原本在咸豐二年(1852年)應琉球請求而中止貢糖制度,卻在8年後予以恢復,徵收琉球在過去8年間所應貢的75萬斤糖,5年後又徵收22萬斤糖。而後薩摩欲派人去琉球搜集硝土,琉球王府表示反對,向在番奉行提出由琉球人搜集再獻上,得到批准;接著,薩摩又要求琉球將製造槍炮用的銅金屬材料無償獻給它,此外還在琉球境內頒布了“文替令”。薩摩接二連三的榨取令本來已十分凋敝的琉球經濟混亂達到極點,不僅王府財政極度窘迫,百姓也窮困潦倒。薩摩藩為了懷柔琉球,“開恩”蠲免琉球於同治七年(1868年)所應繳的貢米。但對琉球來說僅是杯水車薪而已。
不久后,德川幕府被推翻,明治政府建立,日本進入了明治維新的新時期。琉球國在同治七年(1868年)十一月收到了明治天皇改年號“慶應”為“明治”的詔書,這是日本中央政府的詔令首次直接傳達琉球,但並未引起琉球方面足夠重視。隨後薩摩等4藩提出奉還版籍,到同治十年(1871年)時,明治政府推出廢藩置縣之舉,琉球的“御國元”薩摩藩一夜間變成明治政府的鹿兒島縣。這時琉球方面才真正感受到了變動,尚泰於當年九月召集百官會議,商討如何應對時代劇變。商議的結果是爭取維持琉球為薩摩附庸的現狀,避免被明治政府直接統治,同時還幻想向明治政府請求歸還琉球在慶長琉球之役時割讓給薩摩的奄美群島。而日本內部也在圍繞如何處置琉球展開議論,大藏大輔井上馨主張直接吞併琉球,左院(明治初年的立法諮詢機構)則提出反對意見,認為應將琉球看作日清兩屬,但強調要將琉球隸屬日本的事實明確化。明治政府最終採納了外務卿副島種臣的“封尚泰藩王,列華族,遏其外交”的建議,著手展開吞併琉球國的進程。
琉球使臣尚健一行
朕膺上天之景命,紹萬世一系之帝祚,奄有四海,君臨八荒。今琉球近在南服,氣類相同,言文無殊,世世為薩摩之附庸。而爾尚泰能致勤誠,宜予顯爵,升為琉球藩王,敘列華族。咨爾尚泰,其重藩屏之任,立眾庶之上,切體朕意,永輔皇室,欽哉!
聽到這封詔書時,尚健等人如夢初醒,據說正使尚健胸中狂亂,不知是接受還是辭謝;就連以親日著稱的副使向有恆也為之一驚。但最後琉球使臣還是接受了這道詔書,從此琉球成為了日本的一個藩,並開啟了日本吞併琉球的第一步。在日本期間,尚健等曾提出歸還奄美群島的請求,但明治政府的外務卿副島種臣以經商議后才能決定的言辭來敷衍。接著,副島開始處理琉球藩的債務問題,雖然琉球拖欠薩摩藩的債務已被豁免,但仍有摺合20多萬日元的欠款,主要是薩摩琉球館向日本商人所借的銀兩。明治政府本欲幫其還債,但琉球使臣堅持要自己還債,於是明治政府以大藏省為擔保,從剛成立的東京國立銀行以極低利息向琉球貸款20萬元。同年十二月琉球使臣離開東京經過鹿兒島時,還清了琉球館的債務。與此同時,琉球事務收歸日本外務省管轄,伊地知貞馨(即伊地知壯之丞)被派駐琉球,過去薩摩藩設在琉球的在番奉行所被撤廢,為那霸士族所壟斷的大和橫目、別當、側用聞等職務也一併革除,大量那霸士族失業,琉球處分首先衝擊了那霸。
當時,琉球將自己定位為兩屬之國,即唐土為父、日本為母,因此雖然遭日本“處分”為琉球藩而有所不滿,但並沒有特別大的影響。琉球更注重自己與中國的關係是否受影響。同治十年(1871年)十一月,發生八瑤灣事件,琉球國宮古島向首里王府的進貢船漂流到台灣,船上人員66人中有54人被台灣少數民族殺害,剩下12名倖存者被中國清政府接到福州,並護送到琉球。日本得知后,以此事向清政府交涉,聲稱事發地為無主番地,將興兵問罪,而其真實目的則是要取得將琉球收入囊中的名分。琉球方面知道日本要出兵后,極為驚恐,於同治十一年(1872年)九月致函在番奉行,稱“清國斷不會置之不理,已有奏文上奏朝廷,觀其結果,或申飭強暴者,或以禮部咨文詢查之……敬希轉圜,停止征討”。當時又有中國船隻漂到八重山群島,琉球主張自己解決,與派駐琉球的日本外務省官員伊地知貞馨發生意見對立,次年外務省命令琉球交出與美、法、荷的條約,又發生糾紛。尚泰派馬兼才等前往東京請願,日本決定暫不採取過激方針,於是在同治十二年(1873年)八月由外務大丞花房義質和伊地知貞馨兩人以外務卿副島種臣覺書的名義保證“若非抗衡朝廷,或因殘暴之舉而使庶民離散,固不作廢藩處置,國體政體如舊,與支那之通交亦可一如既往”。
松田道之
“本藩往昔之時,政體諸禮式不成立,諸篇不自由,隸屬皇國、支那,蒙兩國指揮,漸漸得成。藩用之物件,亦需兩國調辦。其外,不斷承蒙恩恤,皇國、支那之恩,誠難舉而盡言。兩國實為父母之國,舉藩奉戴,幾萬世不相替,篤志忠義。自今欲赴支那進貢、慶賀並請冊封,如被禁止,不啻斷絕父子之道,而忘卻累世厚恩,必至失去信義之境。每慮及此,心痛不已。”
尚泰的這段話表達了琉球國的基本立場,即希望維持中日兩屬的狀態,高舉信義的大旗,抵制日本的絕貢要求。其後三司官與松田道之展開辯論,在面臨松田以若英國進攻中國則琉球不保的威脅時,三司官強調:
“皇國於各國講究交鄰之道,本藩於支那則為父子之道、君臣之義。其情義之所系,至大至重,此乃無上之條理,與交鄰之情義不可同日而語。守信義,乃萬國所同好;失信義,乃萬國所共惡。全萬國同好之信義,豈非(明治)政府之盛典?且各國交際之際,應以信義處置。本藩以堅守信義為保國之要具。至於英支戰爭之事,乃未來之變故,必不可為。本藩堅信,只要不失信義,則無煩前途之憂慮。”
在談判過程中,松田道之的態度極其蠻橫,他“怒聲喝叱,極度苛責,宛如對待三尺小兒,眾官因被松田叱責,夜不能寢,晝不能休,每日從早到晚,協議囂然,胸燎肝碎,食不能咽,遂精神睏倦,身體疲敝,如醉如狂,面色悉青,唯有嘆息”。此時琉球內部一片風聲鶴唳,人心惶惶。汀志良次村的部分士人主張接受日本的要求,以免重蹈尚寧王的覆轍,但更多的琉球士族則強烈反對。前三司官毛允良(龜川親方盛武)聚集百官,堅決抵制日本的要求,對尚泰及攝政、三司官施加很大的壓力(這些人被稱為“龜川黨”)。琉球政府與松田道之僵持兩個月,松田見談判一籌莫展,便中止談判,於八月十二日啟程返回日本,同時毛有斐等人也跟著去日本請願。
尚泰
光緒二年(1876年)十月二十五日(12月10日),尚泰在與三司官向居謙商議后,派姐夫向德宏(幸地親方朝常)、蔡大鼎(伊計親雲上)、林世功(名城裡之子親雲上)偷渡中國,向清廷解釋因日本強迫絕貢而無法排遣慶賀使與接貢船之事。直到這時,清政府才知道了日本對琉球的所作所為。光緒三年(1877年)十一月,在日本請願的琉球官員馬兼才(與那原親方良傑)又向剛來日本的中國駐日公使何如璋、參贊黃遵憲求救。但是清政府對此反應冷淡,認為對日本只能“以情理二字相駁詰” ,不肯採取積極措施,惟提出抗議。而日本則對清政府的抗議置若罔聞,步步為營地吞併琉球。光緒四年(1878年)十二月四日(12月27日),日本命令琉球滯日官員毛鳳來、馬兼才、向維新等通通回藩,不再受理他們的請願。同時,松田道之也出台了“琉球處分方略”,呈給內務卿伊藤博文,主張正式實行“廢藩置縣”之舉。光緒五年(1879年)正月初四(1月25日),松田道之第二次來到琉球,責問其派向德宏去清朝求救、馬兼才等在日本長期請願不返、乞求歐美駐日使館援助等行為,並要求立即呈上遵奉誓約書(即遵奉日本斷絕中琉關係的指令)。琉球政府認為清朝已經知道了這件事,必會出兵相救,因此抱定拒日態度,答覆日本不能從命。正月十四日(2月4日),松田憤然離開琉球,再次要求日本政府對琉球實行廢藩置縣。正月二十八日(2月18日),日本政府決定“處分”琉球,由松田道之負責。琉球亡國的命運也就降臨到尚泰頭上了。
光緒五年(1879年)三月初三日(3月25日),琉球處分官松田道之率熊本鎮台分遣隊400人、警官160人、內務省官員41人抵達那霸,兩天後接管首里城。尚泰以生病為由,派王弟今歸仁王子尚弼迎接,松田當場宣布“廢藩”。琉球政府不知所措,攝政尚健率50餘名琉球士族向松田請願,希望日本和中國協商后再定奪廢藩之舉,松田拒不受理,並命令尚泰搬出王府。尚泰沒有反抗,接受日本要求,於明治十二年(1879年)3月29日晚率宮人眷屬搬出王府,移居中城王子(世子)尚典宅邸,據記載當時“士族官吏數百人圍著駕輿,婦女和眾人哀號者不知幾許,實在目不忍睹”。 4月4日,日本政府正式宣布設立沖繩縣。自尚巴志王統一三山以來,立國四百五十一年的琉球國壽終正寢,尚泰就是琉球的亡國之君。
尚泰
此時向德宏等滯留中國的琉球人(脫清人)受尚典指令,進一步展開救國運動,呼籲清朝“復我國土,還我君王”,清政府不能不重視琉球問題。恰逢美國前總統尤里西斯·格蘭特訪問中國和日本,調停琉球問題,暗示以分割方式解決。中方依美國建議,提出“三分方案”,即沖繩群島(中島)歸琉球、先島群島(南島)歸中國、奄美群島(北島)歸日本,但被日本斷然拒絕。隨即日本也提出了“兩分方案”,將先島群島割給中國,交換條件是修改《中日修好條規》,日本獲得內地通商權和片面最惠國待遇,是為“分島改約案”。明治十三年(1880年)8月至10月,中日兩國在北京就該案展開談判,清廷表示同意,並且企圖在日本割給中國的南島恢復琉球國,希望日本能釋放尚泰。但是,日方拒絕引渡尚泰。中國駐日公使何如璋奉命詢問尚泰的意見,尚泰並不願意在南島復國。明治十三年(1880年)11月20日,林世功自殺於北京,清政府也對分島改約案轉為反對態度。日本駐華公使宍戶璣便以中方毀約為由拒絕談判並歸國,分島改約案流產。
當時,在尚泰周圍的琉球舊官吏分為兩派,一派反對在貧瘠的南島立國,應恢復琉球全境;一派支持在南島復國,暫立他王,並認為他日如清國出現如乾隆皇帝一般的英明之主時,伐日而取琉球全境,便可中興國家。尚泰表示不喜后議,並斥責他們說:“事(指恢復全境之事)成則奉我,事不成則棄我而另立他王乎?”
明治十五年(1882年)春,清朝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李鴻章與日本駐天津領事竹添進一郎再次談判分島改約案,李鴻章有意接受,日本也作出了釋放尚泰或尚典的讓步。此時尚泰的家令馬兼才讓毛鳳來偷渡清朝,向清政府請願恢復琉球全境,故清政府最後還是否決了這一方案。明治十六年(1883年)以後,中日之間便沒有再就琉球問題展開協商。到甲午戰爭中國戰敗,清政府不再提琉球歸屬,琉球問題這才塵埃落定。
尚泰也不再對復國抱希望了。明治十六年(1883年),日本商船株式會社創立之後,尚泰委託日本商人以日本政府支付的10%利息的公債證書20萬日元為本金入股,成為該公司的大股東。他後來也成為是日本鐵道株式會社的大股東之一。
明治十七年(1884年)7月,日本政府為籠絡人心,允許尚泰回沖繩祭祖,尚泰亦發誓返鄉后決不煽動舊士族。當年8月23日,尚泰抵達那霸,開始了為期5個月的返鄉之旅。他上岸后,琉球士民歡天喜地,雲集雀躍,又在那霸舉行盛大的篝火宴會,山海如涌,徹夜狂歡。此時的尚泰對琉球復國持否定態度,在琉球期間,他戒諭琉球士民順從日本統治,甚至斥責前往中國求救的行為是“添亂”。明治十八年(1885年)5月2日,尚泰獲封侯爵。
尚泰的葬禮
明治二十三年(1890年),尚泰當選日本貴族院議員。翌年加入東邦協會。明治二十八年(1895年),清朝在甲午戰爭中戰敗,尚泰之子尚寅、尚順發起“公同會運動”,要求沖繩縣令一職由尚家世襲並使琉球擁有高度自主權,獲得不少士族的響應,在短時間內就收集到七萬三千多人的簽名,並向日本政府遞交《特別自治請願書》 ;而另一部分士族則依然堅持復國主張,推選向志禮(義村按司朝明)為代表,以反對公同會之事赴東京謁見尚泰,但尚泰稱病不予接見。冊封尚泰為沖繩縣令或沖繩島司其實在中日談判琉球問題時曾作為妥協方案被日本考慮過,但這時中國已在甲午戰爭中失敗,日本在琉球完全予取予求,更沒必要顧及琉球人的意願了,所以自治請願被拒絕。明治三十年(1897年),公同會運動失敗。
明治三十四年(1901年)8月19日,尚泰因急性黏膜炎死於東京,享年59歲。他的靈柩被“球陽丸”送回琉球,按照琉球歷代國王的習慣,葬於玉陵,靈位奉安於圓覺寺。兩年以後,尚典等琉球王族為了融入日本華族階層,開始放棄琉球的傳統,語言也從琉球語改為日本語。
• 牧志恩河事件
咸豐年間,薩摩藩藩主島津齊彬積極主導琉球對外開放,並以琉球為媒介來購買西方軍艦大炮,增強本藩實力,導致琉球分化為反薩的尚惇、毛恆德(座喜味親方盛普)一派(黑黨)和親薩的馬克承、向永功、向汝霖一派(白黨)。以咸豐八年(1858年)島津齊彬暴卒為契機,兩黨鬥爭日益白熱化。翌年毛恆德解任三司官,琉球要選舉一人來頂替其空缺之職。黑黨開始對白黨發起總攻擊,彈劾向永功為當選三司官而行賄。隨後馬克承向在番奉行市來四郎與園田仁右衛門說情、暗中操縱選舉讓向永功當選之事也被檢舉。後來,向永功、向汝霖二人為薩摩藩購買軍艦一事東窗事發,當時琉球百姓普遍對薩摩藩持反感態度,當得此事後非常震驚,呼之為“國賊”。接著又有傳言稱馬克承等人陰謀廢黜尚泰,欲擁立尚慎(玉川王子朝達)為王。此時,薩摩新藩主島津久光正在清算齊彬一派,所以白黨陷入孤立無援的境地。尚泰急忙命尚健等人審理此事,向永功、向汝霖、馬克承相繼被罷官和拘禁。尚泰最初聽從攝政尚惇的意見,支持黑黨;後來國母(太妃)向元貞直訴白黨無罪,轉而支持白黨;不久后,尚泰又改變了意見。向汝霖不堪拷打,瘐死獄中;琉球一代傑出的外交官向永功被發配八重山群島,后在市來四郎的求情下改逐至薩摩,途中蹈海自盡;馬克承判處禁閉。由於主要涉案者向永功和名牧志朝忠、向汝霖和名恩河朝恆,故此案被稱為“牧志恩河事件”,為驚動琉球末年的大案;又因該疑獄同樣發生於日本安政年間,故在日本又稱之為琉球的安政大獄。
• 祈禱政策
尚泰
• 請願政策
除了祈禱之外,尚泰在面對外壓時,還採取請願政策。在他即位之初,就為驅逐來琉球的西方人屢次派使臣向宗主國清朝“請諭”。在位後期,面臨日本政府逼迫斷絕中琉關係,與松田道之談判破裂,他又派毛有斐、馬兼才、向德宏、向維新、向嘉勛(內間親雲上朝直)、翁逢源(親里親雲上盛英)等一干官員跟著松田上東京請願,後來除了毛有斐、向維新以外,其他人回到琉球,接著馬兼才再次赴日,其後毛鳳來又加入請願行列中。琉球的請願被稱為“嘆願”,琉球官員在日本活動三年有餘,所有“嘆願”均遭日本政府無情拒絕。到了光緒四年(1879年)琉球處分之時,琉球士民仍在請願。琉球的請願一直持續到甲午中日戰爭后的公同會運動,幾乎無一被日本政府接受。
尚泰年間,琉球王府財政危機加劇,經濟十分困難。此時由於薩摩的壓迫,使琉球國的經濟雪上加霜。當時,薩摩藩為了加強軍備、增加財政,便要鑄造琉球通寶,用了許多銅,造成銅的儲備量不足,銅錢價值高漲,乃下令以一文銅錢兌換二文鐵錢,即“文替令”,作為薩摩附庸的琉球也被迫於咸豐十一年(1861年)春開始實行文替。到同治七年(1868年)時,銅錢一文抵用鐵錢三十二文,不僅鐵錢(延錢)因兌換率暴漲而停止流通,銅錢(詰錢)也從薩摩流入琉球,加之薩摩內部的通貨膨脹,導致了琉球也發生惡性通貨膨脹,物價飛漲、民不聊生,史載“銅錢一文抵用鐵錢二文以來,除谷項外,日用物件其已價貴……世上人氏甚致辛苦”。但為了維持與薩摩藩的貿易關係,琉球依舊追隨薩摩藩進行文替。琉球王府和“地頭”階層為了增加財政收入,將“文替”的負擔轉嫁到百姓頭上,如規定夫役錢(代替琉球百姓為王府和“地頭”階層服役的錢)以銅錢計算、物品公定價格(琉球王府自17世紀以來規定的物價,一直未變,遠低於市價)以鐵錢計算,命令百姓用物品來充當夫役錢,這樣就可以趁機榨取大量物品;又如琉球王府向農民購糖時採用以鐵錢計算的公定價格,也利用文替令的機會攫取利益,百姓的生活也就更加困苦了。直到同治十年(1871年)薩摩藩再次傳達文替令時,琉球表示實在難以從命,得到薩摩允許,對琉球百姓來說噩夢般的文替令才終結。
儘管琉球王府利用文替令壓榨百姓,其財政危機仍未緩解。同治五年(1866年)的冊封儀式對琉球國是一個巨大負擔,冊封結束后琉球累計拖欠薩摩金幣4848兩、銀幣80500兩、銅錢346835貫740餘文。薩摩琉球館的欠款也在急劇攀升,原來琉球國透過薩摩琉球館向薩摩藩指定與琉球館交易的御用商人(稱為“用聞”或“立入”)預支銀兩,購買琉球所需的各種物資,以琉球財政支柱的黑糖作為還款,這些商人也獲得了購買琉球土特產的特權。自同治四年(1865年)以來,薩摩商人不斷提高貸款利息,到同治十年(1871年)時已達25%,薩摩琉球館因此瀕臨破產。次年,明治政府變琉球國為藩,要幫琉球還債,被琉球婉拒,最後由東京國立銀行以極低利息貸款20萬元給琉球,使琉球得以還清薩摩琉球館所拖欠的債務。由薩摩藩演變的鹿兒島縣也宣布豁免過去琉球欠薩摩藩的錢,琉球的財政危機這才解決,但離亡國也不遠了。
尚泰年間,繼續推行崇儒政策。同治七年(1868年)派首里出身的毛啟祥、葛兆慶和久米出身的林世功、林世忠四人作為官生前往清朝國子監留學。其中只有林世功一人學成歸國,其他三名官生在留學過程中相繼死亡。
同治十三年(1874年)正月,日本宮內省派人赴琉球,以“言志”為題徵集琉球人的迎新詩歌。尚泰遂於首里城東苑舉行雅集(琉球稱為“文會”),百官陪同,縉紳布衣百餘人參加,要求與會者以“言志”和“鶯出谷”為題作漢詩、琉歌或和歌。漢詩經東國興、琉歌與和歌經向有恆檢點校正後,由講讀師在尚泰席前一一朗讀,而後與會者各賜以茶果,這次雅集“實古今未曾有之文會盛事,舉國士人無不感發”。
伯德令
就在琉球為伯德令賴著不走而苦惱時,咸豐二年(1852年)二月,美國苦力船“羅伯特·包恩”號(Robert Bowne)上的華工暴動,劫持船隻,漂流到琉球石垣島,是為羅伯特·包恩號事件。琉球地方官接納了船上人員,由於沒有察覺到“唐人”和“異國人”的敵對關係,竟讓船上美國人溜走。兩個月後,英國船隻“百合”號(Lily)和美國軍艦“薩拉托加”號(Saratoga)無視琉球國的主權,先後擅自登陸石垣島搜捕華工。琉球王府在請示了清朝以後,於次年九月將倖免於難的華工送往福州安置,並將死者就地埋葬,是為石垣島上的“唐人墓”。
琉球一直採取閉關鎖國政策,但自從島津齊彬任薩摩藩主以後,採取鼓勵琉球開國通商、作為薩摩對外貿易的據點的政策。琉球雖有微詞,但難以違抗“御國元”的指令,便開放了國門。琉球與美國、法國、荷蘭簽訂的條約如下表:
名稱 | 時間 | 簽署人 |
《琉美修好條約》 | 1854年7月11日 | 馬休·佩里/尚宏勛、馬良才 |
《琉法修好條約》 | 1855年11月24日 | 尼古拉斯·弗朗西斯·格冉/尚景保、馬良才、翁德祐 |
《琉蘭修好條約》 | 1859年7月6日 | 昉·卡佩萊爾/尚鳳儀、翁德祐 |
在這些條約中,《琉法修好條約》是法國人用刺刀逼迫琉球簽訂的,因為其中加入了琉球國難以容忍的租借土地、修築公館等內容,不過該條約並未被法蘭西第二帝國批准。薩摩藩雖然在背後操縱和監督琉球談判,但繼續採取隱匿薩琉關係的方針,因而在這些條約中琉球都用中國咸豐年號,簽字人也全署唐名。這些條約簽訂后,西方人並沒有來琉球貿易,反倒是傳教士不久后在琉球銷聲匿跡了,所以琉球並無西方人蹤影。日本吞併琉球時,琉球官員馬兼才曾在中國駐日公使何如璋的建議下依據這些條約向美、法、荷駐日使館請願,但無效果;美、法、荷三國也爽快地向日本政府交出了他們與琉球簽訂的條約。
• 父:尚育王
• 母:向元貞(尚育王妃,佐敷按司加那志)
• 妃:佐敷按司加那志章氏(童名思真鶴金,號賢室,父為章鴻勛(佐久真親方正孟),同治七年(1868年)生真鶴金翁主時難產而死,享年26歲)
• 夫人
• 松川按司毛氏(童名真鶴金,父為毛其昌(美里親方安綱))
• 平良按司向氏(童名真鶴金,父為向氏高宮城親方朝功)
• 妻
• 山本テウ
• 片山テイ
• 松本コウ
• 田中コウ
• 神田ナツ
• 田中ハナ
• 子女
• 長子:尚典(中城王子朝弘,母為妃章氏)
• 次子:尚寅(宜野灣王子朝廣,母為妃章氏)
• 三子:尚興(享年2歲,母為毛氏)
• 四子:尚順(松山王子)
• 五子:尚秀(玉城尚秀,玉城御殿養子)
• 六子:尚光
• 七子:尚時
• 長女:津嘉山翁主(童名真鶴金)
• 次女:安室翁主(童名真鍋樽)
• 三女:牧志翁主
• 四女:嘉手苅翁主
• 五女:政子(漢那憲和之妻)
• 六女:八重子(東逸泉(神山政良)之妻)
• 七女:千代子
• 八女:君子
• 九女:小夜子
• 十女:鈴子
• 十一女:貞子
同治八年(1869年)颱風襲擊琉球。尚泰為剛逝去的聞得大君、尚溫王之妃向氏守靈,當在他在靈堂中卧下休息的時候,近臣向廷翼(喜舍場築登之朝賢)趁機向尚泰言及來年可能有大饑饉、老百姓已經賣兒鬻女之事。尚泰聽后,直立起來,連嘆嗚呼。向廷翼以為自己說錯話,趕緊閉上嘴,然後尚泰繼續卧下休息。第二天,尚泰喚來三司官,令其從速購米,於是三司官派人從薩摩購入大米。由於尚泰及時買米,第二年琉球雖顆粒無收,卻並未發生餓死人的事件。向廷翼評論說:“依是觀之,尚泰王恤民之心出於天性、所為毫無矯飾可知矣。昔梁惠王塗有餓莩而不知發倉廩以賑之,比之有天壤之懸隔。”
尚泰曾說:“我國若有錯誤,逢清朝之咎時,猶得辯解;如薩摩譴責,則雖一片紙亦斷不可忽之。”這也是尚氏的祖訓,所以尚泰十分畏懼日本。光緒元年(1875年)日本派松田道之要求斷絕中琉關係時,尚泰雖不情願,但懾於日本淫威也曾一度動搖,下令遵奉明治政府的命令。抗議日本的百官垂頭喪氣地退出王府,各自回家,途中有人嚎泣道:“首里中豈無人耶?何不速出救乎?”於是眾人又返回首里城,在王府伏闕涕泣,請求尚泰拒絕接受日本要求。尚泰害怕,不得不收回成命,百官聞命后破涕為笑,在王府前整好隊列,向闕叩頭四拜后離去。
尚泰面臨內憂外患,採取“祈禱政策”,到光緒元年(1875年)日本要求絕貢時,這種祈禱政策發揮到極致。近臣向廷翼對尚泰向神佛祈禱的迷信行為看不下去了,進諫道:“國家之興廢存亡,繫於君臣齊心協力,勤於政事,非鬼神所關。”尚泰說:“你有何見解?說來聽聽。”向廷翼引用了中國春秋時代虢國迷信鬼神而最終滅亡的事迹,尚泰聽后默然,而迷信鬼神一如既往。
吟詠漢詩並非尚泰的愛好,但他有時也會寫出意外的佳句。同治八年(1869年),王弟尚弼受封今歸仁王子,尚泰賜其金扇,並在扇上題詩道:“金扇賜來無別事,能教一郡被仁風”。詩句引用了中國東晉袁宏的典故,表達了對尚弼的期許。當年三月經常下雨,尚泰作詩:“天上留余滴,半頒施六月”,侍講官東國興讚歎道:“高妙,恐杜甫、李白不可過此!”
《暴風雨》中的尚泰
尚泰好詠琉歌,口中隨時吟出辭句。其中最膾炙人口的一首作品是他被軟禁在東京時所寫的,試譯如下:
久未揚鞭今始行,霞起山中花似錦。
春雨濕袖花散飛,庭中梅香惹人醉。
明月落山端,高處不勝寒。
高枕滿穗稻,深藏功與名。
南望海風涼,能否看見熟悉的故鄉?
海中的光是那漁火,抑或是苦苦思念的螢火蟲?
何時再能賞笑梅?等待中,吾心已憔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