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規審計

合規審計

合規審計是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財經制度對被審計單位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及其有關資料是否合規所進行的一種經濟監督活動。它以維護國家財經法紀的嚴肅性,確保社會主義財產完好無損為主要目的。國家頒布的各項經濟法規,如計劃法財政法、稅法、金融法、工業法、商業法農業法交通運輸法基本建設法、審計法、會計法成本法等是合規審計的重要依據和準繩。其中反壟斷審計、反賄賂審計是兩種比較常見的審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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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在進行合規審計時,審計機關可以根據審計決定,對違反財經法紀的單位和個人,予以經濟制裁;對嚴重違反財經法紀的,可採取停止財政撥款、停止銀行貸款等措施; 有權建議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懲處。
合規審計的內容和範圍各不相同,因此不同的合規審計項目對合規審計人員及/或團隊成員的要求也可能是多方面的,但萬變不離其宗的是,一個合規審計既要有合規管理方面的專家,同時又要有相應的專業領域方面的專家。比如,做反壟斷審計就必須要有反壟斷法的專家介入、做反賄賂審計的可能不僅要有精通中國反賄賂法的專家,有時可能還得需要精通其他國家法律的專家(比如熟悉美國《反海外腐敗法》的專家)介入,否則風險的識別、評價與控制就會有偏差(比如,凡是領導官員的孩子都不能做實習生、只要是政府官員就不能請他們吃飯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