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人
虞人
中國造園歷史悠久,相傳在五千年前的原始社會末期,人們即已利用自然的山河、水泉、林木及鳥獸群集之地做為生活遊樂的場所。從單純利用到逐步加之以經營管理,從而開始了早期的造園活動。
相傳帝堯的時候,就設了“虞人”的官位來掌管山河、苑囿、畋牧的事情。
舜的時候曾封伯益為虞官,專管草木、鳥獸之事。
虞人又單稱虞、山虞,古代官名。西周時開始設置,掌管山澤。早在傳說中的唐堯虞舜時代,便有關於虞掌管山林草木鳥獸的記述。
《尚書·舜典》:“帝曰:疇若予上下草木鳥獸,僉曰益哉。帝曰:俞咨益,汝作朕虞。益拜稽首。”
《史記·五帝本紀》:“舜曰:誰能馴予上下草木鳥獸?皆曰益可。於是以益為朕虞。”
《路史》:“益為公虞,若於上下草木鳥獸佑之,朱虎熊羆而物蕃衍。”
從以上記載說明,伯益是中國歷史上第一代林業職官,虞則是中國歷史上最早的林業職官名稱。春秋、戰國時或稱“虞人”。
《辭源》釋虞亦作度解,度知山的大小及其物產。《穀梁傳》庄公二十八年、三十一年條載:“山林川澤之利,所以與民共也,虞之非正也。”“罷民三時,虞山林藪澤之利。”
虞人又是古代掌管山澤苑囿田獵的職官。
《孟子·滕文公下》:“昔齊景公由,招虞人以旌,不至,將殺之。”《注》:“虞人守苑囿之吏也。”
《禮記·王則》:“獺祭魚,然後虞人入澤梁;豺祭獸,然後田獵;鳩化為鷹,然後設罻羅;草木零落,然後入山林。”
後來史官撰述虞人的職責是“掌天下虞衡山澤之事,辨其時禁,凡采撲田獵,必以其時。”(見《通典》卷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