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類火災
液體和可熔化的固體物質火災
火災依據物質燃燒特性,可劃分為A、B、C、D、E、F六類。
為了便於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人員能正確判定滅火器配置場所的火災種類,合理選擇與配置滅火器,根據現行國際標準和國家標準《火災分類》,結合滅火器滅火的特點和滅火器配置設計工作的需求,本條對滅火器配置場所中生產、使用和儲存的可燃物有可能發生的火災種類的分類作了原則規定。
本條將滅火器配置場所的火災種類劃分為以下六類,並作了列舉,以方便有關人員的正確理解及合理應用。對於未列舉到的場所,可比對本條各款的定義和舉例,然後予以確定。
指固體物質火災。如木材、棉、毛、麻、紙張及其製品等燃燒的火災;
B類火災
指液體火災或可熔化固體物質火災。如汽油、煤油、柴油、原油、甲醇、乙醇、瀝青、石蠟等燃燒的火災。
指金屬火災。如鉀、鈉、鎂、鈦、鋯、鋰、鋁鎂合金等燃燒的火災。
E類帶電火災
指帶電物體的火災。如發電機房、變壓器室、配電間、儀器儀錶間和電子計算機房等在燃燒時不能及時或不宜斷電的電氣設備帶電燃燒的火災。E類火災是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的專用概念,主要是指發電機、變壓器、配電盤、開關箱、儀器儀錶和電子計算機等在燃燒時仍舊帶電的火災,必須用能達到電絕緣性能要求的滅火器來撲滅。對於那些僅有常規照明線路和普通照明燈具而且並無上述電氣設備的普通建築場所,可不按E類火災的規定配置滅火器。
烹飪器具內的烹飪物(如動植物油脂)火災。
根據著火對象分為建築火災、露天火災、交通運輸火災、森林和草原火災等。
a)固體物質火災:燃燒時可產生灼熱餘燼,如術材、紙張、棉、麻等。
b)液體和可熔固體物質火災:如汽油、酒精、瀝青、石臘等。
c)氣體火災:如煤氣、天燃氣、氫氣等。
d)金屬火災:如鉀、鈉、鋁鎂合金等。
a)水成膜滅火器--適宜撲救油類引燃的火災。不便在高層建築物上使用。
b)化學泡沫滅火器--適宜撲救普通可燃物如木材、紙張、布類等;對油類、化學物品等火災均
有效。不能與水同用,因水可使泡未失去覆蓋作用。
處的火災。不能撲救金屬火災。
d)二氧化碳滅火器--適宜撲救貴重設備、檔案材料、儀器儀錶、600伏以下電器設備及油類等
初起火災。不能撲救對遇水有爆炸危險的金屬火災。
e)乾粉滅火器--適宜撲救液體和可熔固體及氣體火災。如有機熔劑和電氣設備的初起火災。
f)風力滅火機--適宜撲救大面積山林、空地、葦田、草原火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