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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趣

清代沈復創作散文

《童趣》是清代文學家沈復創作的一篇散文。全文可分為兩部分。第一段為第一部分,總寫童年視覺敏銳,喜歡細緻地觀察事物,常有意想不到的樂趣。第二段至篇末為第二部分,具體寫童年觀察景物的奇趣。這篇散文表現了作者兒時富於想象、幻想的一段趣事,文字樸素自然,情感真摯,語言生動。

作品簡介


童趣
余憶童稚時,能張目對日,明察秋毫,見藐小之物必細察其紋理,故時有物外之趣。
夏蚊成雷,私擬作群鶴舞於空中,心之所向,則或千或百,果然鶴也;昂首觀之,項為之強。又留蚊於素帳中,徐噴以煙,使之沖煙而飛鳴,作青雲白鶴觀,果如鶴唳雲端,為之怡然稱快。
余常於土牆凹凸處,花台小草叢雜處,蹲其身,使與台齊;定神細視,以叢草為林,以蟲蟻為獸,以土礫凸者為丘,凹者為壑,神遊其中,怡然自得。
一日,見二蟲鬥草間,觀之,興正濃,忽有龐然大物,拔山倒樹而來,蓋一癩蝦蟆,舌一吐而二蟲盡為所吞。余年幼,方出神,不覺呀然一驚。神定,捉蝦蟆,鞭數十,驅之別院。

註釋譯文


詞句註釋

1.余:我。
2.憶:回憶,回想。
3.稚:幼小,形容年齡小。
4.張目:張大眼睛。
5.對:面向,對著,朝。
6.明察秋毫:形容視力好。秋毫,指鳥類到了秋天,重新生出來非常纖細的羽毛。後來用來比喻最細微的事物。
7.藐小之物:微小的東西。
8.細:仔細。
9.紋理:花紋和條理。
10.故:所以。
11.物外:這裡指超出事物本身。
12.成:像。
13.私擬:我(把蚊子)比作。擬,比。私,私自
14.於:在。
15.則:那麼,就。
16.或:有的。
17.果:果真。
18.項為之強(jiāng):脖頸為此而變得僵硬了。項,頸,脖頸。為,為此。強,通“僵”,僵硬的意思。
19.素帳:未染色的帳子。
20.徐噴以煙:慢慢地用煙噴。徐,慢慢地。以,用。
21.使:讓。
22.而:承接關係,這裡可解釋為“便”“就”。
23.作:當做。
24.觀:景觀。
25.唳(lì):鳥鳴。
26.為之:因此。
27.怡然:安適、愉快的樣子。然,……的樣子。
28.以……為……:把……當作……。
29.林:森林。
30.礫:土塊。
31.壑(hè):山溝。
32.怡然自得:安適愉快而又滿足的樣子。
33.興:興緻。
34.龐然大物:體積龐大的東西,極大的東西。
35.蓋:承接上文,表示原因。這裡有“原來是”的意思。
36.蝦(há)蟆:蟾蜍的通稱。蝦蟆,現寫作“蛤蟆”。
37.為:介詞,被。
38.方出神:正在出神。方,正。
39.鞭:名詞作動詞,鞭打。
40.數十:幾十。
41.驅:驅趕。
42.之:代詞,它指癩蛤蟆。

白話譯文

我回憶兒童時,可以張開眼睛看著太陽,能看清最細微的東西。我看見細小的東西,一定會去仔細地觀察它的紋理,因此常有超出事物本身的樂趣。
夏天蚊子發出雷鳴般的聲響,我暗自把它們比作群鶴在空中飛舞,心裡這麼想,那成千成百的蚊子果然都變成仙鶴了;我抬著頭看它們,脖頸都為此僵硬了。我又將幾隻蚊子留在素帳中,用煙慢慢地噴它們,讓它們沖著煙霧邊飛邊叫,我把它當做一幅青雲白鶴的景觀,果然像仙鶴在青雲中鳴叫,我為這景象高興地拍手叫好。
我常在土牆高低不平的地方,在花台雜草叢生的地方,蹲下身子,使自己和花台相平,聚精會神地觀察,把草叢當做樹林,把蟲子、螞蟻當做野獸,把土塊凸出部分當做山丘,凹陷的部分當做山谷,我在其中遊玩,覺得非常安閑舒適。
有一天,我看見兩隻小蟲在草間相鬥,蹲下來觀察它們,興趣正濃厚,忽然有個極大的傢伙,掀翻山壓倒樹而來了,原來是一隻癩蛤蟆,舌頭一吐,兩隻蟲子全被它吃掉了。我那時年紀很小,正看得出神,不禁‘呀’的一聲驚叫起來。待到神情安定下來,捉住癩蛤蟆,鞭打了幾十下,把它驅趕到別的院子里去了。

創作背景


沈復少年隨父遊宦讀書,青年以後經歷坎坷,中年曾經商,所以他一生遊歷過許多地方。嘉慶十三年(1808年)隨翰林院編修齊鯤出使琉球,參加冊封琉球國王的盛典,十月間歸國。在此期間,創作了《浮生六記》。《童趣》就是卷二《閑情記趣》中的一篇,追憶了童年富有情趣的生活,表達了童年生活的樂趣。

作品鑒賞


這篇散文追憶了童年富有情趣的生活,表達了童年生活的樂趣。全文可分為兩部分。
第一段為第一部分,總寫童年視覺敏銳,喜歡細緻地觀察事物,常有意想不到的樂趣。開篇點明主旨,突出“物外之趣”。先說作者兒時視力極好,然後點明文章主旨。“張目對日”,猶言兩眼能經受強光刺激;“明察秋毫”,言視力極佳,極細小之物也看得一清二楚。有如此好的視力,再加上“見藐小之物必細察其紋理”因而能發現“物外之趣”。這是總提,僅用三十二字,行文簡潔可見。
第二段至篇末為第二部分,具體寫童年觀察景物的奇趣。浮想聯翩,道出審美情趣。先寫夏蚊成雷,人不堪其苦,而年幼的作者又異想天開,將它想象成“群鶴舞於空中”的動人圖景,並且看得人了迷。隨後他又聯想到曾經見過的“鶴唳雲端”的圖景,於是“留蚊於素帳中,徐噴以煙,使之沖煙而飛鳴”,結果是他真的見到了這樣的圖景。這是一幅憑藉想象而“放大”了的圖景,它表現了一個孩子幼稚心靈中自發的審美意識。在二、三兩段中,作者還用想象來實現自己的願望。他把花園裡花台上的叢草想象成樹林,把蟲蚊想象成野獸,把高出的小土塊想象成丘陵,把低陷處想象成山溝,這使他有了一個自由而廣闊的天地,可以飽覽“大自然”的風光。在蟲斗一節中,作者在入神之際,不料被一個“龐然大物”拔山倒樹而來,將兩獸吞人腹中。待作者清醒之時,才發現那個“龐然大物”不過是一隻癩蛤蟆。他懊恨之極,用鞭子抽打癩蛤蟆。從“驅之別院”一舉來看,主要原因是它破壞了自己的審美情趣。作者用“物外之趣”一語統攝以上二事,意在說明他幼時已經有自發的審美意識和審美情趣。
全文緊緊圍繞著一個“趣”字,揭示齣兒童神奇美妙的內心世界。而這些“物外之趣”對大人來說似乎是閑情逸趣,可這卻是孩子們把他們的小世界與外面的成人大世界融合在一起的結果,這使我們聯想到孩子們“過家家”、視布娃娃為子、以紙盒子做屋的場面和樂趣,那麼“我”視蚊為鶴、以草木為林,當然是真實可信的了,而且還能從中領略孩子們純真的感情和豐富的想像力與創造力,啟發我們進一步開發兒童的天性,培養發展他們的智力。

作品評價


揚州文化研究所所長韋明鏵《動物表演史》:“其中關於生活趣味的描寫,常常因其樸實、平易而倍加動人。對於熱愛生命的人來說,甚至連令人憎惡的蚊子,也會成為一道風景。”

作者簡介


沈復
沈復
沈復(1763年—1825年),字三白,號梅逸,清乾隆二十八年生於長洲(今江蘇蘇州)。清代著名文學家。著有《浮生六記·閑情記趣》。他出身於幕僚家庭,沒有參加過科舉考試,曾以賣畫維持生計。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隨父親到浙江紹興求學。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乾隆皇帝巡查江南,沈復隨父親恭迎聖駕。後來到蘇州從事酒業。他與妻子陳芸感情甚好,因遭家庭變故,夫妻曾旅居外地,歷經坎坷。妻子死後,他去四川充當幕僚。此後情況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