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農業農村廳

安徽省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安徽省農業農村廳,是2018年安徽省機構改革新組建的單位,作為省政府組成部門,為正廳級。

安徽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省委農辦)設在省農業農村廳

安徽省農業農村廳貫徹執行黨中央關於“三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三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主要職責


(一)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全省“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貫徹執行國家農業農村法律法規規章,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全省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參與涉農的財稅、價格、收儲、金融保險等政策制定。
(二)統籌推動發展全省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全省農村人居環境。指導全省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指導全省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三)擬訂全省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閑農業和鄉鎮企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布全省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全省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漁政漁港監督管理。
(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國家標準。參與擬訂地方農業生產技術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七)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全省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全省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全省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全省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八)負責全省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全省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監督實施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獸葯質量、獸葯殘留限量、殘留檢測方法等國家標準。組織全省獸醫醫政、獸葯葯政葯檢工作,負責全省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九)負責全省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全省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依法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
(十)負責全省農業投資管理。提出全省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製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一)推動全省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全省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應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全省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二)指導全省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全省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省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全省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三)牽頭開展全省農業對外合作工作。組織開展全省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對外交流合作,參與農業對外援助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農業利用外資項目工作。
(十四)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
1.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農業發展質量,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2.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讓人民群眾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對行業內交叉重複以及性質相同、用途相近的農業投資項目的統籌整合,最大限度縮小項目審批範圍,進一步下放審批許可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提升支農政策效果和資金使用效益。
(十六)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
1.省農業農村廳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后,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
2.省農業農村廳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3.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准出、市場准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督查督辦等工作。牽頭指導協調廳系統和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牽頭承擔特色種養業等農業產業扶貧開發工作。
(二)綜合處。組織開展有關農業農村工作的調查研究,組織起草有關綜合性報告、文件。
(三)人事處。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製、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指導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承擔職稱評審、農業行業職業技能鑒定有關工作。
(四)法規處(行政審批辦公室)。承擔農業農村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起草工作。指導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體系建設,負責監督指導重大案件查處和跨區域農業綜合行政執法的組織協調以及法律法規明確要求由省級行使的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承擔農業行政複議、有關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組織行政應訴、普法宣傳工作。承擔相關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與組織協調工作。牽頭開展農業農村領域“放管服”改革和有關清單制度工作。
(五)政策與改革處。提出農業農村改革發展相關重大政策建議。提出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發展農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承擔農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
(六)發展規劃處。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政策建議。起草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戰略規劃。承擔推動農業綠色發展有關工作。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業區域協調發展。提出主要農產品、重要農業生產資料的進出口政策建議。承擔省江淮分水嶺地區綜合治理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計劃財務處。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組織提出農業投資規模、方向的建議並監督實施。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參與農村金融、農業保險的政策制定。指導監督系統財務、資產和政府採購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內部審計。
(八)鄉村產業發展處。組織協調鄉村產業發展。起草促進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閑農業和鄉鎮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政策建議。指導開展農村創業創新工作。
(九)農村社會事業促進處。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統籌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協調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十)農村合作經濟指導處。協調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承擔農村宅基地改革工作,起草農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及政策,指導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糾紛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標準、違法用地查處,指導閑置宅基地和閑置農房利用。
(十一)市場與信息化處。編製全省農業農村經濟信息體系、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承擔農業品牌建設有關工作。組織開展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供求、價格分析和監測預警。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
(十二)對外合作處。承擔農業對外合作交流工作,參與農業對外貿易和援助有關工作。按管理許可權承擔農業利用外資項目的有關工作。承擔涉及台灣地區有關農業事務。
(十三)科技教育處(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承擔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及相關體系建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監督管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指導農用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及農產品產地環境保護和管理。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和生態循環農業建設。承擔外來物種管理相關工作。指導農業教育和職業農民培育。
(十四)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等相關工作。參與擬訂地方農業生產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
(十五)種植業管理局(農藥管理處)。起草種植業發展政策、規劃。指導種植業結構和布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工作,發布農情信息。承擔發展節水農業和抗災救災相關工作。承擔肥料有關監督管理以及農藥生產、經營和質量監督管理,指導農藥科學合理使用。承擔植物檢疫和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有關工作。
(十六)畜牧處。起草畜牧業、飼料業發展政策和規劃。指導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監督管理飼料及其添加劑、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質量安全。
(十七)獸醫處。起草畜禽屠宰行業、獸醫事業發展政策和規劃。監督管理獸醫醫政、獸葯及獸醫器械。監督管理畜禽屠宰環節質量安全。組織實施動物防疫檢疫。承擔獸用生物製品、獸醫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管工作。
(十八)漁業漁政管理局。起草漁業發展政策、規劃。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指導水產健康養殖和水產品加工流通,組織水生動植物病害防控。承擔重大跨區域漁事糾紛處理工作。組織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及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監督管理漁政漁港。指導漁業安全生產。
(十九)種業管理處。起草農作物和畜禽種業發展政策、規劃。組織實施農作物種質資源、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和管理。監督管理農作物種子、種苗。組織抗災救災和救災備荒種子的儲備、調撥。承擔農業動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
(二十)農機管理處。起草農機作業規範和技術標準,指導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應用,組織農機安全監理。指導農機作業安全。
(二十一)農機裝備處。起草農業機械化發展政策和規劃,組織對在用的特定種類農業機械產品進行調查。
(二十二)農田建設管理處。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承擔耕地質量管理相關工作。參與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承擔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幹部處。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人員編製


安徽省農業農村廳機關行政編製227名。設廳長1名,副廳長4名,省委農辦專職副主任1名,總農藝師1名,處級領導職數70名。
安徽省農業農村廳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製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省委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其調整由省委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本規定自2018年12月29日起施行。

所獲榮譽


2020年6月,被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第十二屆安徽省文明單位”稱號。同年7月9日,被安徽省人民政府評為“2019年度安徽省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先進單位”。
2020年10月,被農業農村部表彰為全國農村承包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先進集體。

現任領導


安徽省農業農村廳廳長、黨組書記:盧仕仁 
領導廳全面工作。 
安徽省農業農村廳一級巡視員:王華 
分管省委農辦秘書處、綜合處、政策與改革處、鄉村產業發展處、省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總站。 
安徽省農業農村廳副廳長、一級巡視員:楊增權 
分管科技教育處(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畜牧處、獸醫處、漁業漁政管理局、省農村能源總站、省農業生態環境總站、省動物衛生監督所、省動物疫病預防與控制中心、省畜牧技術推廣總站、省畜禽遺傳資源保護中心、省獸葯飼料監察所、省水產技術推廣總站(省漁業環境監測中心)、省農業科技教育中心(省農業廣播電視學校)。 
安徽省農業農村廳副廳長、黨組成員:赫璞峰 
分管辦公室、人事處、計劃財務處、機關黨委、離退休工作處、機關服務中心、安徽生物工程學校、安徽電氣工程學校。負責產業扶貧成果鞏固和農業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基建工作。 
安徽省農業農村廳一級巡視員:湯高平(女) 
分管發展規劃處、市場與信息化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省農業信息中心(省農業博物館)、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站(省綠色食品管理辦公室)。 
安徽省農業農村廳黨組成員:胡剛 
分管法規處(行政審批辦公室)、對外合作處、農機管理處、農機裝備處、省農機安全監理總站、省農業機械技術推廣總站、省農機試驗鑒定站。 
安徽省農業農村廳黨組成員、省農業綜合開發局局長:孔少林 
分管農田建設管理處、省農業綜合開發局。 
安徽省農業農村廳副廳長、黨組成員:王紅 
分管農村社會事業處、農村合作經濟指導處、種業管理處、省種子管理總站。負責濱湖農業大廈基建工作。 
安徽省農業農村廳黨組成員、駐廳紀檢監察組組長:周文芳(女) 
負責駐廳紀檢監察組工作。 
安徽省農業農村廳副廳長、黨組成員:潘鑫 
分管種植業管理局(農藥管理處)、省農業技術推廣總站、省植物保護總站、省土壤肥料總站、省特色農業管理站(省菜籃子工程辦公室)。協助赫璞峰同志分管農村金融工作。 
安徽省農業農村廳二級巡視員:梁仁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