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剎

惡鬼之名

羅剎,佛教中指惡鬼,指食人肉之惡鬼。《慧琳意義》卷二十五中記載:“羅剎,此雲惡鬼也。食人血肉,或飛空、或地行,捷疾可畏。”同書卷七又說:“羅剎娑,梵語也,古雲羅剎,訛也(中略)乃暴惡鬼名也。男即極丑,女即甚姝美,並皆食啖於人。”

解釋


1.梵語的略譯。最早見於古印度頌詩《梨俱吠陀》﹐相傳原為南亞次大陸土著名稱。自雅利安人征服印度后﹐凡遇惡人惡事﹐皆稱羅剎﹐遂成惡鬼名。
2.古國名。在婆利國東。
3.俄羅斯在清代的舊譯。
4.羅剎江的省稱。

書籍記載


惡鬼之名。又作羅剎娑(羅剎婆為誤寫)、羅叉娑、羅乞察娑、阿落剎娑。意譯為可畏、速疾鬼、護者。女則稱羅剎女、羅叉私(梵 Rākşasī ,又作羅剎斯)。乃印度神話中之惡魔,最早見於《梨俱吠陀》。相傳原為印度土著民族之名稱,雅利安人征服印度后,遂成為惡人之代名詞,演變為惡鬼之總名。男羅剎為黑身、朱發、綠眼,女羅剎則如絕美婦人,富有魅人之力,專食人之血肉。相傳在楞伽島(即錫蘭)中,即有羅剎女國,此於《佛本行集經》卷四十九、有部《毗奈耶》卷四十七、《慧琳音義》卷七等均有記載。又羅剎具神通力,可於空際疾飛,或速行地面,為暴惡可畏之鬼。
閱微草堂筆記》魏藻遇羅剎:奴子魏藻,性佻盪,好窺伺婦女。一日,村外遇少女,似相識而不知其姓名居址。挑與語,女不答而目成,徑西去。藻方注視,女回顧若招。即隨以往,漸逼近。女亦頳,小語曰:“來往人眾,恐見疑。君可相隔小半里,俟到家,吾待君牆外車屋中,棗樹下系一牛,旁有碌碡者是也。”既而漸行漸遠,薄暮,將抵李家窪,去家三十里矣。宿雨初晴,泥將沒脛,足趾亦腫痛。遙見女已入車屋,方竊喜,趨而赴。女方背立,忽轉面,乃作羅剎形,鋸牙鉤爪,面如靛,目睒睒如燈。駭而返走,羅剎急追之。狂奔二十餘里,至相國庄,已屆亥初。識其婦翁門,急叩不已。門甫啟,突然沖入,觸一少女僕地,亦隨之仆。諸婦怒噪,各持搗衣杵亂捶其股。氣結不能言,惟呼“我我”。俄一媼持燈出,方知是婿,共相驚笑。
次日,以牛車載歸,卧床幾兩月。當藻來去時,人但見其自往自還,未見有羅剎,亦未見有少女。豈非以邪召邪,狐鬼趁而侮之哉?先兄晴湖曰:“藻自是不敢復冶遊,路遇婦女,必俯首。是雖謂之神明示懲,可也。”

其他意思


此外,羅剎亦為地獄之獄卒,職司呵責罪人。又稱阿傍、阿傍羅剎、阿防、旁。其形狀有多種,或牛頭人手,或具有牛蹄,力氣甚大,或為鹿頭、羊頭、兔頭等。然而於佛典中,羅剎誓願守護佛法及正法行人,往往成為佛教的守護神,而常常參與法會,隨佛聞法歡喜奉行。
以上各類惡鬼性質之羅剎,於諸經中,偶亦轉變成佛教之守護神,稱為羅剎天,乃十二天之一。彼等呈神王形,身披甲胄,手上持刀,跨騎白獅。又如十羅剎女即法華經陀羅尼品所說之守護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