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酒

產於四川古藺縣二郎鎮的名酒

郎酒,四川省古藺縣二郎鎮特產,中國國家地理標誌產品。

郎酒地處赤水河畔二郎鎮,地處醬香白酒釀造優質地帶。赤水河自古有“美酒河”之稱,孕育了中國兩大醬香白酒,茅台和青花郎。此外郎酒還擁有世界上最大的自然儲酒溶洞——天寶洞,醇化生香,陳化老熟。

2004年10月21日,原國家質檢總局批准對“郎酒”實施地理標誌產品保護。

產品特點


品質特性

郎酒的特色是“醬香突出,醇厚凈爽,幽雅細膩,回味悠長,空杯留香久”。它在釀製過程中,雖按茅台酒的工藝,但其味道又不同於茅台酒的醬香,香氣較之更馥郁、更濃烈,有“濃中帶醬”的味道。因此有人曾賦贊:“蜀中盡道多佳釀,更數郎酒回味長”。
郎酒
郎酒
郎酒香型素有“一樹三花之稱”指的是濃香型,醬香型,兼香型。

釀造工藝

晾堂堆積
晾堂堆積
從漢代的“枸醬酒”到宋代的“鳳曲法酒”,從“回沙工藝”到“盤勾勾兌”,郎酒傳承一千多年的釀造古法,形成了“高溫制曲、兩次投糧、晾堂堆積、回沙發酵、九次蒸釀、八次發酵、七次取酒、經年洞藏、盤勾勾兌”的獨特工藝。

產地環境


四川省古藺縣地處大婁山西段北側,屬盆周山地低中山地貌類型區。境內山巒疊嶂、溝壑縱橫,海拔高低相對懸殊,最高西北面新街坪海拔1843米,最低東北面太平渡兩河口海拔300米,相對高差1543米。整個地勢西高東低,南陡北緩,按其特點分為低山河谷地貌區,低山窄谷地貌區,中山槽谷地貌區和中山峽谷地貌區。地層發育豐富,從新生代的第四系新沖積到古生代的寒武系,有8個系28個組。古藺屬四川盆地亞熱帶濕潤季風氣候,具有氣候溫和、四季分明、冬春少雨,盛夏多雨、地區差異大的特點,冬春少雨,多年平均氣溫17.6℃,極端高溫40.7℃,極端低溫-3.0℃,年均降雨量761.8毫米,相對濕度76﹪,常年主導風向為東風,頻率為11﹪,次主導風向為東南風和西風,年平均風速1.6米/秒,最大月平均風速2.0米/秒,靜風頻率46%。
郎酒廠位於赤水河中游的四川省古藺縣二郎鎮,西距縣城四十五公里,與上游隔河相望的貴州茅台村相距只有四十公里。二郎鎮依山傍水,青石砌成的梯形街面兩旁的店鋪直通河邊二郎灘渡口,水路可通舟。這裡氣候溫濕,土壤黃紅相間,盛產優質紅高粱,當地人稱為“古藺高粱”或是“本地高粱”,同時也盛產郎酒制曲所用小麥,釀酒原料豐富。氣溫有利於黴菌、酵母菌等釀酒微生物的繁殖,具有優良的釀酒客觀自然條件。
郎酒採用龍洞山泉水——郎泉水釀造,經有關部門測試,結果證明:取自深山1000米以下之天然龍洞山泉水是天然優質礦泉水,透明無味,PH值適中,硬度小,富含礦物質:鈣、鎂、鉀、鈉、偏硅酸等,是優良的礦泉水和釀酒用水。
二郎基地釀造部
二郎基地釀造部
儲藏郎酒的天寶洞、地寶洞,是世界最大的天然白酒酒庫。洞內冬暖夏涼,常年保持攝氏19—21度的恆溫,在洞內藏酒,有利於酒體醇化,揮發的酒分子,附著在洞壁上,日積月累,已形成了厚厚的酒苔。這不僅有利於酒菌的繁衍生息,更可以使新酒的醇化老熟加快。

歷史淵源


建元六年(前135年),漢武帝把二郎灘一帶生產的“枸醬酒”欽定為貢酒。
北宋年間,古藺土著居民開始用郎泉水釀酒,史稱“鳳曲法酒”。
明代,赤水河畔出現了釀酒的“回沙工藝”。清代,二郎鎮已有大小酒坊、糟房20餘家,酒師、酒工數以百計,除生產著名的“鳳曲法酒”外,還釀造各種曲酒、白酒、果酒和雜糧酒,供應當地居民飲用。
清乾隆十年(1745年),貴州總督張廣泗擴大食鹽運輸的通道,疏鑿赤水河道。赤水河自上游赤水河場附近的天鼓岩到下游猿猴岩(今赤水縣元厚場),全長540千米,經乾隆十年疏鑿后,除二郎灘口上溯至馬桑坪間30多里的河段未鑿通外,其餘河段均可通航。從此,由四川入黔的自貢井鹽船便可從長江經瀘州、合江、太平渡溯流直上,到達二郎灘轉運棧。隨著川鹽上運,一些商賈便以二郎灘為中心,經營起販運鹽、酒、布匹、百貨以及木材、山貨等土特產的生意來。赤水河中游的二郎灘也由此慢慢成了一個熱鬧的河濱碼頭與商品物資集散地,昔日二郎灘頭的小山村也變成了一個人煙稠密的大集鎮。特別是十八世紀中葉至十九世紀初,二郎鎮上,更是商行林立,酒肆鹽號,櫛比鱗次。鎮上居民人口達三、四千,大、中、小鹽號近三十家,每日挑鹽過山的“背夫”不下二千人。還有南來北往的商販、鹽船更是終日奔忙於二郎灘頭。正是頻繁的鹽業運輸,促進了赤水河兩岸經濟的繁榮,帶來當地釀酒業的發展與興旺,更為郎酒的誕生創造了良好條件。
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榮昌商人鄧惠川攜家來到二郎鎮,在二郎開辦了“絮志酒廠”,所制的酒質地醇和、清香爽口。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鄧惠川將“絮志酒廠”改名為“惠川糟房”,聘請貴州茅台酒廠前身之一的“榮筆酒坊”的師傅張子興,採用茅台酒工藝並自己又在酒麴中加入多種草藥,在原“鳳曲法酒”的基礎上釀造出一種“開壇噴香、入口呈醬”的醬香型美酒,以工藝命名為“回沙郎酒”,由於與茅台酒風格相近,開壇時香氣撲鼻,入口醬香更濃,獲得了巨大聲譽,這就是郎酒的前身。
民國二十二年(1933年),雷紹清等生意人合股辦了“集義新糟坊”,以高薪聘請“成義糟坊”(茅台鎮較早的酒坊)的鄭銀安為總技師,“惠川糟坊”的莫紹成為總酒師,釀出一種融惠川、茅颱風味為一體的,既有焦香、酯香、醇香,又略帶濃香的醬香酒,為彰顯此酒是用有優美傳說的郎泉水釀造的,命名為“郎酒”。
據《四川經濟志》記載,當時的郎酒因質優味珍而價格高昂,年產不過四五十噸,“每罐裝(郎)酒一斤,抗戰一年在當地之價,每罐大洋七八角,銷售重慶、成都等地則值一元。”
1956年,在成都金牛壩會議上,周恩來總理說:“四川還有一個郎酒嘛,解放前就很有名,要加快發展!”當年,國營四川省古藺郎酒廠成立。
2011年,郎酒品牌價值達到了175.55億元,排名中國500強第51位。
郎酒
郎酒

生產情況


2002年,郎酒銷售總額3億多元。
2006年,郎酒榮膺中華老字號,銷售收入5億元。
2007年,銷售收入突破13億元,郎酒品牌價值為64.53億元。
2008年,郎酒銷售收入突破20億元。
郎酒寶洞
郎酒寶洞
2009年,郎酒銷售收入達30億元。

產品榮譽


1963年,郎酒獲首屆四川省名酒評比金獎。
1979年,郎酒獲國家質量優質獎。
1984年,“郎”牌郎酒評為國家名酒,獲國家產品質量金質獎章,榮獲“中國名酒”稱號。“郎泉”牌兼香型郎泉酒被評為中商部優質酒。
1985年,郎酒獲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部“金爵獎”。
1989年,53°郎酒蟬聯“中國名酒”稱號;39°郎酒被確認為“中國名酒”並獲國家金質獎。“郎”牌郎酒在同行業中首批通過國家方圓質量標誌認證。
1994年,郎酒在全國名酒行業中率先通過國際質量認證。
1997年,“郎”牌商標被國家工商局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享受世界範圍的特別保護。
1999年,國家質量監督局、標準樣品委員會將39°醬香型郎酒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醬香型低度白酒標準樣酒。
2000年,“郎”牌12年,特醇郎酒被列為中國名酒極品。
2001年,“郎”牌天寶洞藏酒被中國食品工業協會評為“中國白酒著名創新品牌”。
2003年,“郎”牌天寶洞藏酒被中國食品工業協會評為“中國白酒典型風格金杯獎”,“郎”牌郎泉酒被中國食品工業協會評為“中國白酒典型風格銀杯獎”。
郎酒原酒儲存酒庫
郎酒原酒儲存酒庫
2004年,紅花郎酒被中國食品工業協會白酒專業委員會授予“首屆中國白酒科學技術大會指定榮譽產品”稱號。
2005年,在倫敦國際評酒組織舉辦的評酒會上,紅花郎酒獲白酒類唯的“特別金獎”。
2008年6月7日,國務院公布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郎酒傳統釀造技藝”榮列其中。
2020年12月22日,“中國品牌年度大獎”公布,郎酒入選2020年《中國白酒十大影響力品牌》榜。
2021年1月,位居2020胡潤品牌榜第175位、2020胡潤最具價值民營品牌榜第102位。

地理標誌


地域保護範圍

四川省古藺縣二郎鎮。

質量技術要求

一、主要原料
(一)高粱
符合GB/T 8231的相關規定。
(二)小麥
符合GB 13 51的相關規定。
二、感官要求
高度酒、低度酒的感官要求應分別符合表1、表2的規定。
表1 高度酒感官要求
表1 高度酒感官要求
表2 低度酒感官要求
表2 低度酒感官要求
三、理化指標
高度酒、低度酒的理化指柝應分別符合表3、表4的規定。
表3 高度酒理化指標
表3 高度酒理化指標
表4 低度酒理化指標
表4 低度酒理化指標

歷史文化


“上游是茅台,下游望瀘州。船到二郎灘,又該喝郎酒。”這是一首赤水河畔幾乎人人皆知的船歌,它道出了郎酒在我國釀酒業中的重要影響。中國最負盛名的兩大醬香型白酒——茅台與郎酒,竟同是赤水河哺育,兩家酒廠隔河相望,其間距離不過80餘里。因此有人說,赤水河是一條神奇的酒河。
郎酒在革命戰爭年代曾建立了不朽功勛。紅軍“四渡赤水”時,曾在古藺地區轉戰半月之久,二渡赤水時進行了著名的二郎灘背水之戰。紅軍在這裡扶困濟貧,打開倉庫為老百姓分糧分鹽,這就是有名的“開倉分鹽”、“開倉分糧”。老百姓拿出美酒慰問紅軍,在當時條件異常艱苦、物質條件十分匱乏的情況下,紅軍戰士得到老百姓釀製的郎酒,大多用來給傷員戰士擦洗傷口,也有的留給生病的戰士飲用用來舒通筋骨,消除紅軍戰士的疲勞。至今,赤水河上還流傳著這樣的民謠:“赤水河呀長又長,手捧郎酒香又香;紅軍哥哥為窮人,獻給紅軍嘗一嘗。”“郎泉之水清呵,可以濯我腳;郎泉之酒香呵,可以作我葯。”

維權行動


華郎酒業侵權

2020年12月2日,6864瓶侵犯“郎酒”註冊商標“郎”字專用權產品“鼎吉郎紅花貳拾酒”709件和“鼎吉郎五星酒”435件在瀘州被集中銷毀。涉及侵權的四川華郎酒業股份有限公司已被罰款人民幣10萬元。

郎掌門侵權

2019年3月,某酒類企業銷售的白酒產品上使用的“郎掌門”標識字體與該公司的“郎”商標高度近似。通過法院的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達成了調解協議。
被告方立即停止使用與四川省古藺郎酒廠有限公司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標識,下架、銷毀並停止生產涉及侵權的酒類產品,註銷企業名稱,同時還支付了28萬元的賠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