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遼市地方稅務局
通遼市地方稅務局
通遼市地方稅務局組建於1994年9月,現有在職職工1102人,離退休人員185人,協稅員252人。市局機關共設13個職能科室,2個事業單位,轄5個派出機構、8個基層局和4個其他機構,下設90個稅務所。
通遼市地方稅務局是自治區地方稅務局主管地方稅收工作的直屬機構,正處級建制,對通遼市所屬各級地方稅務局機構實行垂直管理。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稅收法律、法規、規章,研究擬定本地區、本單位具體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研究擬定本地區地稅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徵收管理的稽查工作、依法組織並監督檢查稅收執法活動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四)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地區、本單位納稅服務體系建設,依法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監督實施註冊稅務師管理制度。
(五)負責規劃、制定和組織實施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優化稅收業務流程。
(六)承辦上級地方稅務局和本級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通遼市所屬8個旗縣(市區)設地方稅務局,正科級規格,8個旗縣市區地方稅務局為通遼市地方稅務局的直屬機構,在通遼市地方稅務局的領導下,負責本轄區內的地方稅收徵收管理工作。通遼市地方稅務局設立5個派出機構。其中:社會保險費徵收管理分局為副處級規格;稅務稽查局、直屬徵收管理分局、房地產稅收徵收管理分局和通遼經濟開發區分局為正科級規格,在通遼市地方稅務局的領導下,負責本轄區內的稅收徵收管理和社保費征繳工作。
通遼市地方稅務局內設13個職能科室,均為正科級建制。
(一)辦公室
依法制定本系統政務、事務、信息等管理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機要、會務、檔案、信訪、保密、財務、綜合和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重要文件的起草、審核工作,承擔政務公開、信息公開工作;負責機關後勤保障管理工作。
(二)人事科(離退休人員工作科)
負責本系統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擬訂有關幹部人事工作管理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管理本系統機構編製、人事、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承辦幹部的考核、任免、審批、備案等事項;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監督檢查本系統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
(三)法制科
依法擬訂本系統有關法制工作管理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綜合稅政調查研究,擬訂稅收業務的規章制度;監督檢查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執行情況;組織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及定期清理評估工作;牽頭組織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
(四)稅政管理一科
組織實施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和涉外稅收的稅政管理工作,促進和監督相關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貫徹落實,擬訂徵收上述稅種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上述稅種的具體政策業務問題進行研究、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上述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等辦法;指導上述稅種的管理、檢查,參與上述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貫徹執行自治區煤炭價格調節基金、文化事業建設費、工會經費、水利建設基金、地方教育附加費和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征管政策規定,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實施上述政府規費和基金的征繳管理工作,調查處理征繳工作中的有關事項;負責上述政府規費和基金收入計劃的預測、任務的下達。
(五)稅政管理二科
組織實施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房產稅、印花稅、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煙葉稅、耕地佔用稅和契稅的稅政管理工作,促進和監督相關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貫徹落實,擬訂徵收上述稅種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上述稅種的具體政策業務問題進行研究、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上述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等辦法;指導上述稅種的管理、檢查,參與上述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六)稅收管理和科技發展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並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研究提出完善專業化稅收管理和稅收管理規程的建議;組織擬訂和實施稅收征管數據管理和應用辦法、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承辦稅收管理質量考核;承擔稅務登記、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應用等工作,組織擬訂和落實各類納稅戶的基礎管理、稅收管理員制度;組織擬訂和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方案、制度,組織實施本系統信息技術體系建設並進行監督、驗收;承擔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項目立項、技術標準審定、業務需求提供、資金使用監督等方面的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建設和監督檢查;承擔對大型企業的相關管理工作;管理稅務代理和協稅護稅工作。
(七)納稅服務科
組織、協調和指導本系統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擬訂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文件;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的各項涉稅情況反映和投訴;組織實施稅收信用體系建設,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
(八)計劃會計統計徵收科
貫徹國家和自治區有關稅收計劃、會計、統計各項規定,擬訂本系統有關計劃會計統計工作管理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預測、計劃地方稅稅源,編製本系統地方稅收年度計劃;組織全市地方稅收解繳入庫、稅收票證管理、納稅申報管理;負責稅收的統計、分析,對稅收會計核算和統計核算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九)財務裝備科
依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擬訂本系統有關財務裝備工作管理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管理全市地稅系統的經費、財務、裝備、國有資產並監督檢查其使用情況;審核彙編系統財務預決算;承擔稅務服裝著裝管理工作;負責政府採購工作,辦理採購、申報、審批事項。
(十)宣傳教育科
擬訂本系統宣傳教育規劃、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地稅組織文化建設、稅收宣傳教育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一)監察室
負責監督檢查本系統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貫徹執行政府決定、命令及稅收計劃的情況;對所在單位的重大決策、重大項目建設、大額資金使用、重要幹部任免等情況,從防範利益衝突,防控廉政風險等方面,進行嚴格監督把關;受理和查辦案件,檢查有案必查;檢查基層局和派出機構及其領導班子成員履行職責、勤政為民、改進作風等情況,對發現的不作為、亂作為、不負責、不擔當等問題,嚴格進行問責;協助基層局和派出機構黨組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責自治區地方稅務局、通遼市紀檢委和通遼市地方稅務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二)督查內審科
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採購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組織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制度、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評議工作;督察落實稅收執法檢查結論和各類審計結論;負責內控機制建設工作。
(十三)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黨員、團員、工會職工、婦女及計劃生育工作,負責局機關全體黨員思想政治工作及黨組織關係管理工作,承辦市局黨組交辦的各項工作。
四、事業單位
通遼市地方稅務局下設信息中心和培訓中心兩個事業單位。
(一)信息中心
負責管理本系統信息及有關技術檔案資料,承擔本系統信息網路的維護、應用及軟體的開發應用及信息化建設等工作。
(二)培訓中心
負責本系統幹部的各項培訓工作;與國際稅收研究會和地方稅務學會一起,兼管稅收科研等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