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財政局

上海市財政局

上海市財政局是主管本市財政收支、財稅政策、國有資本金的市政府組成部門。

上海市財政局是上海市人民政府機構。

機構簡介


上海市國家稅務局是由國家稅務總局垂直領導、主管本市國家稅收工作的行政機構。上海市地方稅務局是市政府主管本市地方稅收工作的直屬機構,業務上接受國家稅務總局的指導。上海市財政局協同各區縣政府對各區縣財政局實行業務指導。上海市國家稅務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對本市稅務系統實行垂直管理。上海市財政局設21個內設機構,機關行政編製為260名。
上海市財政局會議
上海市財政局會議

職責調整


(一)改革完善預算和稅政管理。逐步將政府非稅收入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充分發揮各部門在預算編製中的作用,完善支出標準,細化部門預算,提高預算管理的科學化和透明度。嚴格稅政徵收管理,健全稅政管理決策、執行、監督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運行機制。
(二)圍繞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完善公共財政體系。調整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切實保障民生改善支出,合理界定財政保障範圍和標準,重點增加基本公共服務的投入。嚴格控制一般性開支,降低行政成本。
(三)強化財稅調節收入分配的職責。完善市與區縣、政府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政政策,縮小地區之間、行業之間的收入分配差距,促進社會公平。
(四)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五)取消或停止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或停止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

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稅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本市實際,研究起草有關財稅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有關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根據國家和本市社會經濟發展戰略,研究擬定本市財政、稅收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逐步健全包括政府公共預算、國有資本金預算、社會保障預算和其它預算的綜合預算管理體系;編製年度財政預決算草案;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作本市上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及本年度預算草案的報告,向市人大常委會作決算草案報告;管理各項財政收入、各項財政性資金和財政專戶,編製各項財政綜合預算並組織實施;研究擬定和執行財政收入分配有關政策,擬定和運用財稅政策調節經濟運行,平衡政府財政綜合財力。
(三)根據本市經濟稅源、預算收入安排和國家稅務總局下達的稅收計劃,編製本市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對稅收信息進行預測分析,掌握稅收動態;加強稅收稽查,開展稅法宣傳,改善稅收執法環境。
(四)參與本市宏觀經濟政策的擬定,參與產業政策、基建投資、勞動工資、價格、經濟貿易、特定信用擔保、外匯、科技、教育、住房、社會保險等政策措施和改革方案的擬定;擬定社會保險資金和社會保障事業的財務管理制度,負責管理各項社會保障基金市級財政專戶並加強監督使用;運用財政、稅收、補貼等經濟槓桿,組織實施積極支持本市改革、發展、穩定的各項舉措。
(五)貫徹實施中央對本市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規範市與區縣的財政分配關係;組織實施國家頒布的《企業財務通則》和分行業的財務制度,規範政府與企業的利益分配關係;負責管理彩票發行、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審定,統一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和政府性基金等票據。
(六)管理和監督由市級財政承擔的經濟建設、教科文、農業、行政政法、社會保障等支出;管理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和財政預算內的國際收支;負責外國政府以及世界銀行等國際金融組織對本市的貸款及其項目財務監督管理;研究擬定和執行政府採購政策,組織實施《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基本建設財務制度。
(七)管理和指導本市會計工作;組織實施國家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和分行業的會計制度;組織會計人員從業資格和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考試、考核、評審和會計人員的培訓工作;保障會計人員依法行使職權,查處會計人員違反財經紀律的案件;組織實施財務會計委派制,會同有關部門有重點的向國有資金使用單位委派財務總監,並對財務總監任職資格等實施管理、指導;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和註冊會計師協會的工作。
(八)負責本市各項稅收的日常徵收管理工作,辦理各類納稅人的稅務登記;負責日常稅務稽查和違章處理;負責各種稅收票證的管理;指導和監督稅務代理機構和註冊稅務師協會的工作。
(九)負責本市進出口稅收的管理工作;負責對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外籍人員的稅收徵收管理;落實國家有關涉外稅收政策,貫徹執行我國與其他國家簽訂的各項稅收協定。
(十)負責本市財政稅收管理現代化及計算機信息網路的規劃和發展工作。
(十一)負責本市財稅部門的行政執法檢查、行政複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十二)負責本市稅務系統的稅收會計、統計工作;負責本市稅務系統經費財務、基本建設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本市稅務系統機構、編製和人事管理工作;負責稅務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
(十三)負責本市財稅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十四)研究財稅理論和財稅政策,分析財稅信息,掌握財稅動態,組織稅法宣傳工作。
(十五)承辦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領導


上海市財政局局長:曹吉珍
上海市財政局巡視員、黨組成員:袁白薇
上海市財政局副局長、黨組成員:繆京
上海市財政局副局長、黨組成員:金為民
上海市財政局副局長、黨組成員:鍾景秋
上海市財政局副局長、黨組成員:宋彬
上海市財政局副局長、黨組成員:顧宏祥
上海市財政局總經濟師:張榮慶
中共上海市紀律檢查委員會、上海市監察委員會駐上海市財政局紀檢監察組組長,黨組成員:劉平
上海市財政局副巡視員:盧華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上海市財政局設18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綜合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負責公文運轉、重要會議組織、擬定有關行政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機要、通訊、督查、信訪、保密、檔案管理;負責人大代表書面意見、政協委員提案的協調和督辦;負責政府信息公開、新聞宣傳、網站管理工作;負責財務與資產管理、對外接待、後勤保障及安全保衛工作。
政策法規處
負責推進依法行政綜合工作,對本局起草的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和重大決策及人大意見、政協提案答覆的法律審核;組織會簽相關法律法規,報送財政立法計劃;負責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處罰聽證等工作;組織行政審批改革相關工作;組織清理規範性文件;負責重大案件審查、執法案卷評查;梳理和公開財政執法主體、事項和依據;開展執法人員資格管理;統一編製執法文書。
人事教育處
負責市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設置、職能調整、人員編製管理;負責人員錄用、調配、任免、監督、考核、獎勵、處分、出國、工資福利、專業技術職務、人事檔案(信息)、離退休幹部等組織人事管理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市財政系統教育培訓規劃。 ·
信息技術處
編製本市財政系統信息化建設與應用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財政信息化建設管理制度、技術標準和規範;承擔財政管理應用系統開發和數據利用管理;負責財政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和安全保障工作;為財政改革和管理工作提供技術保障等。 ·
綜合規劃處
綜合規劃處(綜合經濟研究室)研究擬訂本市中長期財政改革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管理本市財政系統的課題研究工作,對綜合性、全局性的財政改革和發展問題進行前瞻性研究;參與研究擬訂本市綜合性的財政改革方案;參與研究擬訂本市財稅經濟政策;分析預測本市宏觀經濟和財政發展形勢,並提出綜合性的宏觀調控政策建議。
財政監督處
擬定本市財政監督的政策和制度;監督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依法查處重點違反財經紀律案件;監督檢查市局內部各部門及所屬單位執行財政法規、政策、制度情況。
預算處
編製年度市本級預算草案和預算調整草案;匯總代編年度區縣預算草案;分析報告財政收支執行情況;提出平衡財政收支的政策措施與建議;擬訂市與區縣財政管理體制;負責市與中央、市與區縣的財政結算;擬訂市級財政預算管理制度;審批市級部門預算和調整預算;擬訂本市非稅收入管理相關文件;審批本市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與收費標準;負責與市人大財經委、預算工委的彙報溝通;配合審計部門做好對財政的審計工作;匯總地方政府性債務和擬定相關管理制度;擬定鄉鎮財政資金監管辦法。
國庫處
組織實施國庫金庫管理制度、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和行政單位會計制度;研究推行本市國庫集中收付制度;負責市級財政資金撥付、調度;匯總並編製市級、區縣、全市財政總決算,匯總行政事業單位決算;統一管理市級財政銀行開戶和市級預算單位銀行帳戶開立、變更;負責地方債券發行管理;牽頭負責非稅收入收繳管理、財政票據管理、公務用車控制。
政府採購管理處
牽頭擬訂本市政府採購制度政策、編製集中採購目錄草案;審批政府採購形式、方式變更;負責政府採購評審專家、供應商、採購代理機構和政府採購其他事務的監督管理;建設和管理本市政府採購信息管理平台;處理市級採購項目投訴;負責採購信息公告和數據統計。
行政政法處
負責牽頭擬訂本市行政單位財務管理制度,擬訂相關財政資金管理辦法;對口聯繫市委系統、市人大等部門和單位,審核其年度預決算及預算調整,分析預算支出執行情況,參與擬訂行政單位有關財政政策、制度;牽頭負責行政單位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國家機關定點飯店招標等管理工作。
教科文處
負責牽頭擬訂本市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擬訂相關財政資金管理辦法;對口聯繫市教委、市科委、市科協等部門和單位,審核其年度預決算及預算調整,分析預算支出執行情況,參與擬訂事業單位有關財政政策、制度;牽頭負責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工作;審核和監管體育彩票公益金和發行費收支預算。
經濟建設處
負責擬訂本市基本建設項目有關財務管理制度,擬訂相關財政資金管理辦法;對口聯繫市發改委、市建交委、市住房保障局等部門和單位,審核其年度預決算及預算調整,分析預算支出執行情況;負責對口聯繫部門和單位的資產管理工作。
農業處
農業處(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負責牽頭擬訂農業財務管理制度,擬訂相關財政資金管理辦法;對口聯繫市農委、市農場管理局等部門和單位,審核其年度預決算及預算調整,分析預算支出執行情況;負責對口聯繫部門和單位的資產管理;組織開展全市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資金和綜合管理工作。
社會保障處
負責擬訂本市就業、社會保障、醫療衛生相關財政政策制度和財政資金管理辦法;擬訂社會保險基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福利彩票公益金的財務管理制度;對口聯繫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公務員局等部門和單位,審核其年度預決算的調整,分析預算支出的執行情況;負責對口聯繫部門和單位的資產管理;審核市福利彩票中心彩票發行費收支預算。
企業處
負責擬訂本市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擬訂相關財政資金管理辦法;負責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工作;對口聯繫市經信委、市商務委等部門和單位,審核其年度預決算調整,分析預算支出執行情況;負責對口聯繫部門和單位的資產管理;負責高新技術成果轉化等地方財政扶持政策和企業政策性虧損補貼的審核;負責財政反補貼調查工作。
會計處
組織實施國家統一會計制度,指導企事業單位規範會計核算;管理本市會計從業資格及人員、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高級會計師評審;指導和監管代理記賬機構;負責本市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師機構的設立審批和日常管理,指導和監督市註冊會計師協會和市資產評估協會工作。
涉外經濟處
負責本市的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和外國政府合作項目開發和管理,負責有關財政政策擬訂、貸款項目監督和財務管理;負責本市的非貿易、非經營外匯的管理及批匯、核銷工作;負責本市財政涉外綜合研究、對外雙邊和多邊合作交流。
稅政處
負責貫徹國家稅收政策;組織起草稅收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實施細則和稅收政策調整方案;研究提出運用稅收政策實施宏觀調控的建議;做好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反饋和稅收資料的調查工作;監督檢查稅收政策的執行情況;負責地方財政部門的關稅工作。
績效評價管理處
負責擬訂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相關政策、制度和辦法,擬訂績效評價指標與標準體系;組織對預算編製、執行和財政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績效評價;負責建立與管理績效評價中介機構庫和專家庫,並對其評價質量進行監督;建立績效評價工作信息庫和績效評價結果應用機制。
監察室
負責市級財政部門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監督檢查本市財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貫徹執行國家財稅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情況;受理財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負責財政部門政風行風建設工作;承辦市紀委、市監察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直屬機關黨委
直屬機關黨委(工會、團委)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開展思想政治工作;負責黨的基層組織建設;負責黨內監督工作;組織黨員教育、管理、服務和發展工作;負責統戰工作;推進學習型組織建設;組織開展工會工作、團員青年工作;指導基層單位相關業務工作。

人員編製


上海市財政局機關行政編製為26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5名,正副處級領導職數65名。非領導職數按《公務員法》有關規定執行。

其他事項


(一)國資監管的職責分工。市屬經營性國資統一納入國資監管範圍,執行國家和本市國資監管制度。市屬非經營性國資由市財政局監管,國家和本市另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
(二)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職責分工。市財政局負責制定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市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部分市級機關及其直屬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承擔產權界定、清查登記、資產處置工作,制定市級機關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具體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接受市財政局的指導和監督檢查。
(三)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製事項另行規定。

直屬機構


上海市財政局監督檢查局
負責市級對口範圍內的財政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有關財政票據管理、非稅收入管理、會計管理;開展外商投資企業財政登記年檢;審核享受財政扶持政策的項目;承辦市財政局交辦的其他監督檢查工作。
上海市財務會計管理中心
(上海市財政幹部教育中心)
受市財政局委託,派駐財務主管人員;提供各類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諮詢服務和指導;負責對中小企業經營者、財務會計人員的培訓;組織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會計電算化考試,開展會計人員信息管理;負責市局級培訓項目的策劃實施與班級管理,組織實施鄉鎮財政幹部、農村財會人員的培訓工作。
上海市註冊會計師服務中心
(上海市資產評估服務中心)
負責擬訂行業管理制度、辦法;辦理註冊會計師(評估師)註冊管理有關事宜;組織全國註冊會計師資格上海地區考試;建立會員培訓制度,開展相關培訓;指導會計師事務所(評估機構)財務會計工作;開展對外聯絡交流和宣傳工作。
上海市國庫收付中心
負責市級行政事業單位財政統發工資受理髮放工作;市級預算單位國庫直接支付工作;市級預算單位政府採購資金直接支付工作;市級行政單位工資外收入委託發放業務工作;辦理公務用車新增及更新的控購受理工作;管理國庫收付信息,匯總並及時向市財政局提供財政資金收付和清算信息。
上海市財政專項資金評審中心
(上海市農業綜合開發評審中心)
負責開展財政專項資金重點項目評審,擬訂和實施相關評審制度;受市財政局委託,對參與項目評審的中介機構和評審專家進行日常管理;按照有關部門要求,對申報項目組織考察、評估評審,對實施中的項目組織中期檢查。

辦公地點


上海市財政局地址:肇嘉浜路80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