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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斯特
德國經濟學家
弗里德里希·李斯特,Friedrich List(1789-1846)是古典經濟學的懷疑者和批判者,是德國歷史學派的先驅者。李斯特的奮鬥目標是推動德國在經濟上的統一,這決定了他的經濟學是服務於國家利益和社會利益。與亞當·斯密的自由主義經濟學相左,他認為國家應該在經濟生活中起到重要作用。他的觀點深受亞歷山大·漢密爾頓(Alexander·Hamilton)以及美國學派影響。他的主要思想包括國家主導的工業化,貿易保護主義等等。其以具體行動力促成德意志關稅同盟,廢除各邦關稅,使德國經濟獲得統一,並對後世德國的統一產生影響。
李斯特的一生串連著一系列的失敗和困苦。1819年,由於組織旨在統一德國經濟的全德工商聯盟受到迫害,被迫辭去蒂賓根大學教授職務,並被解除其他政府公職。
1820年,擔任市議員期間,由於提出激進的民主改革主張,被以“煽動鬧事,陰謀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判處10個月監禁。李斯特潛逃到了法國和瑞士。兩年後回國,隨即被關押。為了徹底擺脫這個危險分子,政府同意他移居美國。
1825年李斯特一家到了美國。他開始經營農場,還擔任過報社編輯,並開辦了一個規模很大的煤礦。
弗里德里希·李斯特
1834年,德國關稅同盟建立。但他的全國鐵路系統計劃由於封建割據和資產階級的狹隘的惟利是圖本性失敗。
1837年,李斯特在美國的礦山在美國的銀行危機中破產了,李斯特陷入生活困境中。其間,李斯特一直受到政府的監視,並受到再次被監禁的威脅。儘管他不斷努力,仍然不能在他的祖國找到一份固定職業。李斯特被迫流亡法國。法國梯也爾政府曾邀請他擔任鐵路建設和貿易政策方面的要職,但由於法國對德國的侵略性態度,李斯特拒絕了,主要靠給報社撰稿牟取微薄的收入。俄國財政部長曾經聘請他在政府中擔任要職,以推行他的“國民體系”,李斯特因為俄國實行專制的沙皇制度而拒絕了。
1841年,李斯特曾經被委任為《萊茵報》主編,由於健康原因未能成行(不久后馬克思擔任了這一職務)。
1846年,英國廢除“穀物法”,這對立主貿易保護主義的李斯特是一個打擊。隨後,李斯特提出建立英德聯盟的計劃沒有被理睬,而他參與德國關稅同盟工作的願望也一直得不到實現。此時,李斯特陷入深深的失望中。“他對德國實現他為之奮鬥的民族資產階級——資本主義的進步感到無望,被容克地主封建反動勢力在‘科學界’和新聞界的御用文人的越來越骯髒的污衊搞得一蹶不振,被他自己的階級——優柔寡斷的怯懦的德國資產階級——可恥地拋棄。”一直身體健壯的李斯特此時明顯衰老了,他已經無法忍受肉體和精神上的挫折。李斯特看不到個人和國家的前途,加上疾病纏身和生活困頓,他陷入了絕望。在給朋友的信中,李斯特說:“我如果沒有寫作所得的收入,就只能靠妻子的財產(我是什麼也沒有)糊口度日了。可是,這些收入和財產也不足以維繫妻子和孩子們的生活,我幾乎陷入了絕境。”
1846年11月30日,李斯特在一個小鎮開槍自殺,結束了57歲的生命。
主要著作
李斯特的經濟發展思想主要表現在如下方面:關於工業進步與經濟發展關係的論述;生產力理論;國家干預學說以及貿易保護的政策主張,等等,主要著作是:
《政治經濟學的國民體系》(1841)
《政治經濟學的自然體系》(1837)
《美國政治經濟學大綱》(1827)
稅收思想
李斯特主張建立關稅同盟,1818年普魯士廢除境內關稅。關稅同盟施行組織是由李斯特發起1819年的建立的德國商人和製造商聯合會,要求建立關稅同盟,全德建立了南北兩個關稅同盟,互相免稅,1834年建立了全德關稅同盟.1835年開始建立全國統一鐵路網,實現交通統一。通過不懈努力,經濟學家李斯特提出的通過經濟統一實現政治統一的方式得以實施,關稅同盟的建立使貿易壁壘被打破,德意志經濟快速發展。李斯特的稅收思想,主要體現於他對保護關稅的論述中。他認為德國資本主義經濟具有自己的特殊性,應採取保護主義。李斯特抨擊了英國古典學派的自由放任和“世界主義”政策,認為它忽視了國家的作用和不同國家經濟發展的民族特點,因而竭力反對自由貿易政策,主張實行保護關稅制度。李斯特認為,財富的生產比財富本身重要得多。向國外購買廉價商品,似乎可以增加財富,看起來比較划算。但從長遠來看,將會阻礙德國工業發展,使德國長期處於從屬國地位。為了培養德國的生產力,政府必須採取保護關稅政策。他說:“財富的生產力比之財富本身,不曉得要重要到多少倍。”(《政治經濟學的國民體系》)向別的國家購買廉價的商品,表面上看起來是要合算一些,但是這樣做的結果,德國工業的生產力就不能獲得發展,德國將處於落後和從屬於外國的地位。而採取保護關稅的政策,起初會使工業品的價格提高,經過一定時期,生產力提高了,商品生產費用就會跌落下來,商品價格甚至會低落到國外進口商品的價格以下。李斯特所主張的生產力論和在這個理論基礎上提出的保護關稅政策當時確實促進了德國工業的發展,使它在很短的時期內就趕上了先進的資本主義國家。
工業與經濟論
以工業進步為中心的經濟發展階段論
在德國歷史學派經濟學家當中,李斯特率先提出了經濟發展階段理論。他在《政治經濟學的國民體系》中寫道:"從經濟方面來看,國家都必須經過如下發展階段:原始末開發階段--畜牧業階段--農業階段--農業和製造業階段--農業、製造業和商業階段"。在他看來,上述五個發展階段是依次遞進的;另一方面,一國經濟發展程度同該國的經濟實力以及文明程度成正比,正如他本人所言:"一國的經濟越是發達和越是完備,該國就越是文明和越是強大;一國的文明程度越高和實力越是強大,該國經濟發展所能達到的階段便會越高。"
由於李斯特所關心的問題在於如何使一個落後的農業國發展成為工業強國,所以,他論述
“關稅同盟”舊火車活動
工業進步與農業過剩人口
李斯特認為,當一國從農業階段向後續階段過渡時會出現兩種可能性:其一是就過渡受挫而
合同法
李斯特使用的"農業殘缺狀態"的概念,是指這樣一種情形:一國由於缺乏強大的穩步發展的製造力,致使所有新增人口不得不全部投入農業生產中去;由於土地有限,一旦再度出現過剩人口,他們若不遷徙國外,就只好在現有土地上同原有的農戶爭奪土地,將土地零星分割,直到每個家庭佔有的土地變得如此之小,以至於產出僅能滿足農戶在生活資料和原料方面最基本的、必不可少的那部分需求,再也沒有剩餘可以用來同工商業者交換農業所必需的工業晶。這種情形的必然結果是,一方面農業部門的剩餘產品被大量新增人口消耗殆盡,該部門無法得到新的資本投入,農山乏勞動者及其家庭只能長期維持在最低限度的生活水平上;另一方面,由於原有土地不斷分割而造成人均土地佔有規模日趨縮減,農業生產的人均產出不斷下降。后一方面正如李斯特所指出的那樣:
"農業國……用那部分剩餘不能產出任何東西,而只能產出新增人口。"若是把李斯特的上述結論轉換成現代發展經濟學的術語來表述,就是:純農業國新增勞動力的邊際生產率不能帶來任何產出,而是等於零。
然而,李斯特對第二種可能性的描述卻充滿了樂觀精神。他認為,當一國製造業發展處於正常狀態下,一旦該國達到一定的發展階段時,其新增人口大部分將轉移到製造業部門中去;其農產品剩餘的一部分將作為原料和生活資料向製造業提供,另一部分用來換取必需的工業品、機器和工具,以滿足農戶在消費和提高其產量方面的需要。如果這種演進能及時出現,農業和製造業的生產力就能同步,這樣的增長將是無止境的:不再會有更多的勞動力滯留在農業部門,現有土地也不再會被分割;農業新增人口將不斷地在製造業部門找到工作,最終趨勢是製造業人口將大大超過農業人口。這一局面延伸下去的前景,是該國發展成為一個農工商三業齊備的經濟強國。由此,李斯特提出了阻止農業生產力下降的有效措施,這就是建立起本國的製造業部門,促進農業和製造業的同步繁榮的狀態。
貿易保護理論
國家干預學說
李斯特從強調落後國家的特殊國情、落後國家所處的較低的發展階段以及落後國家的特殊利益的角度,提出必須對私人經濟實行干預的主張。李斯特尤其強調,當一國經濟實力處於擴張並且正在向農業和製造業或農業、製造業和商業並存的經濟強國轉變的關鍵時期,尤其需要藉助於國家干預的力量,他甚至認為這一時期的國家干預應當是有意識、有目的的,使本國的經濟發展“趨於人為的方向。”李斯特不贊同英國古典學派的自由放任的經濟理論,為此,他力主在現有的經濟學體系中加進國家經濟學的內容,使之趨於完善。他為了突出其國家干預學說的理論地位,甚至這樣寫道: “作為我所創立的體系中的不同特徵的是國家。國家的本質是處於個人與整個人類之間的中介體,我的理論的整個結構就是以這一點為基礎的。”
那麼,國家應當如何對經濟實行干預呢?李斯特認為,對經濟的一切領域實行干預並非明智之舉,國家的干預或管制只能限於部分領域,即“關於國民個人知道得更清楚、更加擅長的那些事,國家並沒有越俎代庖;相反地,它所做的是,即使個人有所了解、單靠他自己力量也無法進行的那些事。”李斯特還具體提到了國家需要做的事情,包括:藉助於海軍和航海法規保護本國的商船;修築公路、鐵路、橋樑、運河、防海堤等基礎設施;制定專製法和各項有利於生產與消費的法規;為促進本國製造業成長,實行保護貿易,等等。總之,國家的使命是促進財富和生產力增長,使本國由野蠻轉變為文明,由弱小演化為強大。
貿易保護
從某種意義上說,李斯特的貿易保護理論是他的國家干預學說的延伸。他根據對貿易史所作的考察,提出了大致上同他的經濟發展階段相對應的三個貿易發展階段。在第一階段,經濟落後的國家應同較先進國家實行自由貿易。以此為手段。使自身擺脫未開化狀態並求得農業上的發展:在第二階段上實行保護貿易,以促進本國製造業、海運業和商業的發展;在第三階段,當該國的製造業、農業、商業及整體經濟實力有了高度發展之後,再逐步恢復到實行自由貿易,在國內外市場上同其他國家進行毫無限制的競爭。李斯特認為農業、原料、科技可以自由貿易,但工業產品自由貿易有損國內工業發展,因此國家干預經濟發展十分必要。一個相對落後國家,應該建立起保護性而非財政性,且有條件、有時間限制的關稅制度。他認為,隨著本國生產力發展,關稅水平應該上升,以便於本國商品佔有國內市場。李斯特認為關稅保護對象是工業中重要部門,經發展能與外國產品競爭部門,應重點保護技術部門;對於不太重要經濟部門應低層次保護,對雖新生但並無強有力競爭部門則不需保護;根據國家特有環境和工業情況來決定採取對工業品禁止輸入或規定適當稅率辦法。對輸出加以禁止或徵稅,不對自然產物輸入徵稅;退稅辦法只適用於仍
第一次工業革命後人口劇增
經濟思想缺陷
這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第一,李斯特共列出五個經濟發展的階段,而他只對后三個階段作了闡述,前兩個階段卻幾乎未加說明;而且他據以劃分階段的標誌也不甚嚴格,雖然大體上可以看出他是以經濟活動部門(主要是製造業)作為劃分各階段的基本標誌,但由於一國往往有諸多個經濟活動部門並存,若用他的標準來判別一國經濟發展程度的高低,恐怕很難解釋清楚。第二,他的生產力多要素說中所羅列的構成要素過於龐雜和寬泛,若干不相關或至多是間接相關的因素(如王位世襲制、宗教熱忱、國家氣運等)也被囊括進來,致使他無法洗明諸因素間的相互關係以及它們對於生產力增長究竟有何意義。他對精神資本的分析也有類似問題。此外,當他談到精神資本時,帶有過於強調人的精神力量的主觀唯心主義傾向,這一傾向對後來的德國歷史學派經濟學家產生了深刻的影響。
德意志愛國者弗里德里希·李斯特(Friedrich List,1789-1846 ) 雖然終生奔波於關稅保護、鐵路修築、經濟聯合等實際事務,但還是在顛沛流離中留下了這些難得的著述:《政治經濟學的國民體系》(1841)、《政治經濟學的自然體系》(1837)、《美國政治經濟學大綱》(1827)。李斯特的學說在西方經濟思想史上一般被歸為“歷史學派”,屬非主流學派。
從發展問題,尤其是從後進國的發展這一角度看,李斯特終究無可忽視。這固然是因為他對德國的關稅統一及工業化發生了深刻影響,而德國的發展經歷對後進國家有著顯而易見的參照意義。更為重要的是,世界現代化道路上眾多的後來者都從李斯特那裡得到過理論的滋養,況且李斯特的發展學說於今仍有強大的生命力。國外一位李斯特研究專家甚至這樣評價他:“任何人要想就欠發達國家的發展問題著書立說,首先應當師從這位增長理論與發展政治學偉大的先輩。”
弗里德里希・李斯特是德國歷史學派的先驅者。作為這個學派的創始人,李斯特在首先發起同英國古典學派論戰的同時,還從德國當時的國情和國際環境出發,從歷史、理論和政策的多種角度,論述了相對落後於英、法兩國的德國如何促進生產力增長,使之發展成為工業強國的問題。李斯特在上述方面的
農業國與非農業國
李斯特把工業進步、對外貿易同農業增長、農業資本投入以及農村過剩人口流動的過程有機地結合起來加以考察,強調工農業兩個部門的結構差異,在其理論的總體構架上同W・A・劉易斯的二元經濟模式有驚人的相似之處。雖然李斯特不可能提出現代經濟學意義上的人口流動模式,但他卻以其特有的思路分析了農業過剩人口(在李斯特那裡是“新增人口”)向工業部門流動的現象,他的分析比劉易斯的二元結構理論要早出現一百多年。
李斯特有關生產力由多種要素組成的論點,在總體思路上同當代增長經濟學家 E・丹尼森和 J.W・肯德里克等人的多要素生產率理論頗有相通之處。特別要提到的是,李斯特無疑是西方經濟學說史上第一個明確地使則“精神資本”概念的學者。他所提出的“精神資本”概念,從其內涵和外延來看,幾乎是現代發展經濟學中“人力資本”概念的同義語。他有關科技進步對經濟發展具有重大促進作用的觀點也值得充分肯定。此外,他有關生產力協作與綜台的觀點,及其由此引伸出來的國民經濟各部門作等比例發展和精神生產應同物質生產保持適當比例並最終使生產力實現均衡與協調的看法,也頗有理論價值,其中隱含著發展中國家應當對國民經濟加以協調,以圖實現資源最優配置的必然結論。
位於德國萊比錫的李斯特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