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法明門

佛教術語之一

菩薩於初地所得之智慧門也。明者慧也,門者入也,又差別也。慧能通入百法之真性,故曰明門,又百法之慧各有差別,故曰明門,其百法有二解,一菩薩瓔珞經所說十信之百法,一百法明門論所說五位之百法。

簡介


【百法明門】 (名數)十信之百法,菩薩於初住之位,修互具之十信,是名百法明門。五位之百法,心心所等之百法也。瓔珞經上曰:‘未上住前,有十順名字。菩薩常行十心,所謂信心念心精進心定慧心戒心迴向心護法舍心愿心。佛子修行是心,若經一劫二劫三劫乃得入初住位中,住是位中增修百法明門。所謂十信心,心心各有十,故修行百法明門。’觀經妙宗鈔下曰:‘三劫遊歷十方,供佛聞法,進入道種。登於初地,此地即得百法明門,言百法者如百法論所出名數。’洞空之觀經會疏曰:‘入初地心,明了五位百法明門。(中略)若依瓔珞,初住所得百法明門,別有名數。’瓔珞經所說之初住,為圓位,即別教之初地也。

原文


如世尊言:“一切法無我.”何等一切法?云何為無我?一切法者,略有五種:一者心法,二者心所有法,三者色法,四者心不相應行法,五者無為法。一切最勝故,與此相應故,二所現影故,三位差別故,四所顯示故,如是次第。第一心法,略有八種:一眼識,二耳識,三鼻識,四舌識,五身識,六意識,七末那識,八阿賴耶識。第二心所有法,略有五十一種,分為六位:一遍行有五,二別境有五,三善有十一,四煩惱有六,五隨煩惱有二十,六不定有四。一遍行五者:一作意,二觸,三受,四想,五思。二別境五者:一欲,二勝解,三念,四定,五慧。三善十一者:一信,二精進,三慚,四愧,五無貪,六無嗔,七無痴,八輕安,九不放逸,十行舍,十一不害。四煩惱六者:一貪,二嗔,三痴,四慢,五疑,六不正見。五隨煩惱二十者:一忿,二恨,三惱,四覆,五誑,六諂,七驕,八害,九嫉,十慳,十一無慚,十二無愧,十三不信,十四懈怠,十五放逸,十六昏沉,十七掉舉,十八散亂,十九失念,二十不正知。六不定四者:一睡眠,二惡作,三尋,四伺。第三色法,略有十一種:一眼,二耳,三鼻,四舌,五身,六色,七聲,八香,九味,十觸,十一法處所攝色。第四心不相應行法,略有二十四種:一得,二命根,三眾同分,四異生性,五無想定,六滅盡定,七無想報,八名身,九句身,十文身,十一生,十二住,十三老,十四無常,十五流轉,十六定異,十七相應,十八勢速,十九次第,二十時,二十一方,二十二數,二十三和合性,二十四不和合性。第五無為法者,略有六種:一虛空無為,二擇滅無為,三非擇滅無為,四不動無為,五想受滅無為,六真如無為。言無我者,略有二種:一補特伽羅無我,二法無我。

論主


“天親菩薩造”:佛滅度后,慈氏菩薩愍念眾生邪見增盛,難入正法,於是從兜率天下,現身於中印度阿逾陀國,為無著菩薩說瑜伽師地論,統收萬法,概括成為六百六十法,攝一切名理殆盡。此論文共有五分:一、本地分,二、攝抉擇分,三、攝釋分,四、攝異門分,五、攝事分。此為唯識學,除解深密經外,最重要的聖典。後天親菩薩因為見瑜伽論文繁,乃於此論之“本地分”中,略錄百法名數,使萬法宗要歸於指掌之中,方便後學。天親菩薩,為北天竺、富婁沙富國(譯為丈夫國)人。“天親”,梵文婆藪(sǒu)盤豆,意為“天親”,即天之所親;或雲“世親”,世人之所親也。天親之兄無著菩薩(梵云:阿僧伽),以解大乘空義,廣造諸論,發揮大乘。天親菩薩開始時為小乘教,後由其兄無著之教,歸於大乘,廣造諸論,讚揚大乘,以補前咎。 “造”,即造論。謂此百法雖是從瑜伽論中錄出,但論文是天親菩薩依本論之義所寫,故為此“百法明門論”造論之主。

譯者


“唐三藏法師玄奘奉詔譯”:此為譯主之名。“三藏法師”,凡通達經律論三藏之法師皆得稱為三藏法師。“法師”,以佛法自修教他之比丘僧。“玄奘”602-664,玄奘(602年-664年),漢傳佛教史上最偉大的譯經師之一,中國佛教法相唯識宗創始人;俗姓陳,名褘,出生於河南洛陽洛州緱氏縣(今河南偃師);出家后遍訪佛教名師,至天竺學習佛教。留學印度十九年,譯出經論七十五部,一三三五卷。為佛教之重要譯經師。

論題


“大乘”:表示非小乘,因為小乘只有七十五法。
“百法”:包含心法八種、心所有法五十一、色法十一、心不相應行法二十四、無為法六種,共有一百種。這一百法為天親菩薩從瑜伽師地論的六百六十法中,擷(xié)取出來而成。因為天親菩薩見論中六百六十法,實在不是一般人所能受持的,因此從瑜伽師地論的“本地分”中,擷取足以提綱挈領的一百法,以便一般人受持,令知萬法之大要。
“明”:為菩薩無漏之智慧,以此智,能破無明暗,故為智明。相對於凡夫的有漏慧,不能破煩惱,故不得心明,或明了一切法。
“門”:出入之方便也;亦開通無滯之義也。意謂這百法乃是凡聖共由之門,也是眾生入大乘、及通達一切法之門。
“論”:梵文阿毘達磨,義為無比法;又抉擇之義,謂抉擇性相,教誡後學,決斷疑惑,稱之為論。以對於論文中所論列之“百法”中,一切法界有情皆執有我,故招分段及變易二種生死。若能分明了悟此百法中,悉皆無“我”可得,則能超越此二種生死,凡聖情盡,即此便是入大乘之門;此則本論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