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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

梵語

唯識是一個梵語(Vijñāptimātratāsiddhi),音譯毗若底摩坦喇多,梵語倒置,稱為識唯,漢土譯為唯識。謂一切事物皆為人的耳、目、口、鼻、身、意、神識、靈性等八識所變現,沒有心外之物。

影響及應用


中國

中國唯識宗立宗的主要理論依據,以大乘佛教唯識宗創始人之一世親的《唯識三十頌》為主線,由唐代著名高僧玄奘三藏法師揉合印度十大論師的詮釋編譯而成,最能體現法相唯識學派的基本思想。

唯識論

唯識的認識論,就是由識分成“見分”(認識的主體,亦即認識的能力或作用)及“相分”(認識的客體,亦即反映在主觀上被認識的形相),然後由見分去認識相分。此時的經驗,可以給阿賴耶識造成新的印象,形成新的種子。世界萬物只是阿賴耶識內藏的自性各別的諸法名言種子的顯現,故說境依識起,唯識無境。

佛教

大乘佛教瑜伽行派重要術語之一。意謂世界一切現象都是心識所變現,心外無獨立的客觀存在。亦稱“唯識無境”。這種觀點認為有情的“識”可分為八種:前五識,謂能了別外界對象的眼、耳、鼻、舌、身等識;第六識,謂有想象、思考等統覺作用的意識;第七識,謂作為潛在的自我意識的末那識;第八識,謂作為前七識的根本及核心的阿賴耶識。阿賴耶識內藏著被命名為種子的能產生世界各種現象的精神因素,故又稱為“藏識”或“種子識”。從阿賴耶識能維持種子及身心器官這一方面說,又被稱為“執持識”。“唯識無境”是印度大乘佛教瑜伽行派宗教理論與宗教實踐的基石,也是中國佛教地論學派,攝論學派以及法相宗的基本觀點。

唯識二十論


又稱《二十唯識論》、《摧破邪山論》。一卷。世親菩薩造,唐代玄奘大師譯。
世親,又作天親,梵語婆藪槃豆,北印度犍陀羅人。古印度大乘佛教瑜伽行派的創始人之一。與兄無著依於有部出家,無著直入大乘,世親卻入經量部,立志改善有部教義,入迦濕彌羅國研究《大毘婆沙論》。歸國后,講《毘婆沙》,並作《俱舍論》。
師初抨擊大乘非佛說,後來由於無著的指點,方才大悟大乘之理,歸信大乘,研究大乘經教,弘揚大乘要義,著述甚多,有「千部論主」之稱,如《攝大乘論釋》、《十地經論》、《唯識二十論》、《三十唯識論頌》、《大乘百法明門論》等,都是有名之作。
玄奘大師,唐代河南偃師人,俗姓陳,名褘。我國四大翻譯家之一,法相唯識宗的創始人。十三歲入洛陽凈土寺出家,后因諸師所講經論各有不同,經典中之義理亦有隱晦之處,乃於貞觀三年(629)孤身涉險,備嘗艱辛,西行求法。貞觀七年到印度,入那爛陀寺,以戒賢為師,學《瑜伽論》等。貞觀十九年歸至長安,請回梵文原典六五七部,奉敕於弘福寺翻譯,主持譯事二十年,譯出經論七十五部,凡一三三五卷,《二十唯識》、《三十唯識》即是其中之一。
唯識的學統,發端於彌勒,集大成於護法。然護法的學統不行於印度,由勝軍論師傳至玄奘,獨盛行於中國。
唯識家主張一切諸法無有實體,其所以有法相的顯現和作用的成就,都是由於有情心識所建立,離識變現之外,無有任何實在,所以稱為唯識。又本論體裁取偈頌方式,每頌四句,每句五字,總舉二十一頌,就之而詮釋其義,最後一頌是用為結嘆,並不說理,因此雖有二十一,只算二十,因之名為二十論。
本論引用《十地經》三界唯心之義,論證外境由內識顯現,顯示唯識無境以破斥小乘、外道的實在論。是法相宗所依的十一論之一,瑜伽十支論之一。

造論因緣

據窺基大師的《唯識二十論述記》載,世親造論的緣由有三:
1.令法久住,利益有情。
2.令知第三時教,契會中道。
3.為破除外道邪師等的無知邪知,遮種種異執,令於唯識深妙義理中得如實解。

內容組織

窺基大師將本論二十頌分為七大文:
1.第一─十四頌:說小乘外道四事難議境無,卻徵實境執。
2.第十五─十六前半頌:釋小乘以現量證境有,返破憶持執。
3.第十六頌後半頌:釋小乘外道以夢例覺時,應知境無失。
4.第十七前半頌:釋外難二識成決定,外境非無失。
5.第十七後半頌:解外難夢覺心無異,造行果差失。
6.第十八─十九頌:釋外難無境、殺等無,返誥他宗失。
7.第二十頌:釋外難不照他心智,識不成失。

唯識七難

本論設七難,安立大乘三界唯識義。此七難概述如下:
1.世事乖宗難:外道問,若一切法皆是唯識,無心外實境,如何現見世間情與非情等物有處定、時定、身不定、作用不定?論主舉夢、鬼、地獄、天上、傍生等喻答難,證明四義皆成。
2.聖教相違難:外人問,若言一切皆是唯識,無心外實境,佛陀何故說有十二處?論主揭佛說色等十處的密意。外人又問,佛說十二處對聞者有何利益?論主答以佛陀建立十二處,以破眾生我執,使學者悟入人無我,也就是數取趣無我的道理。
3.現量違宗難:外人問,色等外境,分明五識現量所證,何故撥無?論主以夢喻現前境界,解釋現覺證境無一屬實,並說明憶念並非實境,未醒不知是夢。
4.二識決定難:外人問,外境若屬空無,何以世間聖教皆教人遠離惡人惡法,親近善人善法?論主示以展轉增上的力量,是由善惡二類種子成熟時所生之識所決定。
5.夢作不受難:外人問,現前境如同夢境,何以醒時造善惡業會得到苦樂果報,夢中一樣的造善惡業,何以獨無果報?論主答以夢中能造的心已被睡眠所損壞,不能自主,所以夢時與覺時造業所得的果報就不相同。
6.殺生無罪難:外人問,若唯有識,而無身語業等,豬羊等畜生如何被他殺?若豬羊等畜生的死不由他殺,屠宰的人也就沒有殺生罪。論主謂殺生罪完全是由於雙方心識所交織而成,並非實有身命可殺,所以看似由外境所形成,實則仍攝歸唯識。
7.外取他心難:外人問,若唯有識,諸他心智能知他心嗎?若不能知,何謂他心智?若能知,唯識應不成。論主謂他心智所知他心,也是虛妄不實。
本論內容並沒有提到八識轉變的相狀,也不見有阿賴耶識的用語,更無詳細的心所說明,是學習唯識思考根本態度的論書。
本論的漢譯本,除玄奘大師的《唯識二十論》外,另有二異本:
1.南朝梁代真諦譯《大乘唯識論》一卷。
2.北魏菩提流支譯《大乘楞伽經唯識論》一卷,又稱《破色心論》。
此三譯本中,菩提流支的譯本文多頌少,由二十三頌所成;真諦所譯本,文少頌多,有二十四頌;玄奘譯本,文頌均等,由二十一頌所成,今收錄於《高麗藏》第十七冊、《磧砂藏》第十七冊、《龍藏》第八十六冊、《卍正藏》第四十一冊、《大正藏》第三十一冊。梵文原典由奚魯宛·賴韋在尼泊爾發現,藏譯本今亦傳存於世。
本書的註釋書甚多,在印度,以世親弟子瞿波論師為首,共有十多家註釋,其中以護法所造《成唯識寶生論》五卷較為重要。我國則有唐窺基所撰《二十唯識論述記》二卷、新羅圓測的《唯識二十論疏》二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