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詔
陳詔
陳詔(1392—1451年),字遷詢,歷任福建禮典鄉試考官、雲南道監察御史、四川按察副使。
陳詔於青田縣城司下街聖賢坊。自少跟本縣有名進士蔡子宜遊學。明永樂十八年(1420年)青田一榜中舉十六人,(民間傳言十八舉人)陳詔以書經奪魁,一時傳遍京都山川。此後,他立志苦學,才識大進,宣德五年(1430年)赴京會試,登甲科第一名進士,人稱“陳會元”。中進士后初任福建禮典鄉試考官,宣德八年(1433年),又任雲南道監察御史。正統元年(1436年),奉命巡按遼陽路,次年又巡按山東省。
陳詔奉命巡按這兩地時,宣明朝廷國策,整治吏治不法分子,勸眾遵紀守法。自己以身作則,下屬中官員,歹徒惡棍,無不服治,不敢肆意。
正統三年(1438年)五月二十八日,陳詔同時接到擢任為雲南監察御史和其父贈:“文林郎”、母厲氏贈“太命孺人”、夫人葉氏贈“孺人”的四道赦封聖旨。正統九年(1455年)任四川按察副使,母病逝,回鄉喪事。時閩浙一帶盜寇叛亂,在溫州、處州等處屠殺搶掠,形勢危急。
朝廷已知陳詔有才之士,並能惡民情土俗,任命為右僉都御史,巡撫浙江,剿撫山寇。陳詔赴任后,極宣國法。“以寬民不忍誅戳”之意,諭明利害,不費兵力,寇徒服治。皇上召他赴京論功封賞。不料,一日疾起中風。
於明景泰二年(1451年),去世時60歲,歸葬青田朱山。卒后,被後世列於“勛烈”“名臣”,祀為府縣鄉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