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統九年

正統九年

明英宗正統九年,即公元1444年,甲子。正統是明英宗朱祁鎮位時的年號。

中國紀年


正統九年,公元1444年

歷史大事


倭寇擾浙東
英宗時,規定日本朝工之船不得超過三隻,而來使之人不得過三百,不得多攜兵器等等。日本人最初奉約束,不久則貢不如期,動輒滿載方物軍械,出沒於沿海,乘機侵掠,屠殺沿海軍民。正統四年(1439)四月,倭船四十餘艘,連破台州、桃渚、寧波,大嵩二千戶沿所,又攻陷昌國衛,官庾民舍,焚劫一空。英宗下詔加強沿海兵備,誅失事之將官三十六人。后又增設沿海防倭官。
潞江之捷
正統四年(1439)正月沐晟敗歸之後,思任發愈加猖狂,繼續攻掠,犯景東、剽孟定,殺大候知州刀奉漢等,脅迫孟璉長官等司降之。五月初三日,明朝廷以右都督沐昂為征南將軍,兼充總兵官,右都督吳亮為副總兵官,再次征討思任發。在潞江大敗思任發,獲賞。
復開福建浙江銀礦
洪武末年,浙江之溫州、處州(今浙江麗水),福建之浦城等處,皆有銀場,每年征其稅課。其後福建歲額增至三萬餘兩,浙江增至八萬餘兩,地力枯竭而民不堪命。英宗即位,下詔封閉坑治,而仍有流民私開銀礦。於是福建參政宋彰,浙江參政俞士悅,奏請復開銀場,使利歸於上而“礦盜”自絕。章下三司討論,浙江按察使軒輗力持不可,他說:復開銀場僅為一時之利,而數百器用皆出自民間,恐怕有司橫加科擾,其患尤深。不如擇官典守,嚴加禁捕,盜自衰自息。朝廷用軒輗言,不開銀礦。正統九年(1444)秋七月,處州等地流民數千人,在葉宗留、陳鑒胡的率領下,到福建福安縣採礦謀生。福建參議竺淵率官軍圍捕,被葉宗留所殺。起義軍的隊伍日益壯大起來。閏七月初一日,英宗命戶部右侍郎王質前往福建、浙江重開銀場。遂令福建歲課銀二萬一千一百二十餘兩,浙江歲課銀四萬一千零七十餘兩。蓋雖比宣德年間減半,而已是洪武時的十倍。至於內外官屬供億之費,遠過於公稅。其後民更加貧困,福建、浙江農民起義之火愈演愈烈。
文武官受財枉法處罰例的更定
正統九年(1444)八月初八日,大理卿俞士悅等奏陳:據舊例文職受財枉法滿貫當絞的充軍,其不滿貫的俱贖罪為民。武職出百死一生得官,今坐流徒杖罪的全部充軍,前功盡棄。而罪及重於文職。請令武職受贓私縱操卒滿貫當死的充軍,其餘不滿貫當流徒杖的如舊贖罪還職。則不惟優待武臣,抑且寬恤刑典。英宗批准施行。
英宗敕諭大將巡邊
根據舊制,寧夏諸邊軍,半年一換防。後來邊事亟多,三年一更換,又增加選軍以防冬季戰事,致有一家五六口人在邊疆者,軍士日益疲睏。王驥請每年一更代,當代者以十月至,而得代者留至第二年正月乃遣歸,使邊備足而軍不勞。英宗以為善,遂於正統九年(1444)九月十二日命靖遠伯王驥與都御史陳鎰巡視延綏、寧夏、甘肅諸邊防務,有事悉聽其相機處置。
蘇州松江常州等大風潮
正統九年(1444),蘇州府風雨暴至,平地水溢數尺。太湖水高一、二丈,沿湖人畜廬舍無存,漁舟漂沒凡盡。松江大風雨,湖海漲涌,近海居民有全村漂沒者。宜興大風拔木,水溢漂沒千餘家。十二月,松江府又降大雪,連續七晝夜,積一、二丈,居民不得出入。

文化紀事


●郭純逝世
郭純(1370—1444)初名文通,賜今名,遂以文通為字,號朴庵,浙江永嘉人。以精繪事,擢營繕所丞。洪熙元年(一四二五)升閣門使。山水學盛懋,布置茂密。有言夏珪、馬遠者,輒斥之曰:“是殘山剩水,宋僻安之物也,何取焉?”純充內廷供奉,宣宗嘗面促之畫,不即執筆,以死怵之,對曰:“苦書樂畫。寧死不能草草。”宣宗為齋威。卒年七十五。 《東海集》、《山東日記》、《圖繪寶鑒續纂》、《無聲詩史》、《畫史會要》、《明畫錄》
楊士奇逝世
楊士奇(1364-1444),名寓,以字行,江西泰和人。建文初,召集諸儒修《太祖實錄》,士奇充編纂官,授吳王府審理副,仍供館職。成祖即位,改編修。又簡入內閣,典理機務,數月之後進侍講。永樂五年(1407)進左諭德。士奇奉職甚謹,私居不言公事,舉止恭慎,善應對,言事輒中,數言太子孝敬。永樂十五年遷翰林學士,兼官如故。仁宗即位,擢為禮部侍郎兼華蓋殿大學士。不久,進少保、少傅,充《太宗實錄》總裁官。宣宗即位,修《仁宗實錄》,仍充總裁。宣德元年(1426),漢王高煦反。有人慾罪及趙王,士奇執不可,使趙王得以保全。英宗即位,太后推心任用楊士奇、楊榮楊溥三人,有事均請三人諮議,然後裁決。正統三年(1438),《宣宗實錄》成,進少師。因太監王振受寵,大作威福,廷臣人人惴恐,士奇亦不能制。正統九年(1444)三月十四日卒,年八十。贈太師,謚文貞。有《三朝聖論錄》、《奏對錄》、《歷代名臣奏議》、《文淵閣書目》、《及東里集》。
●鄭辰逝世
鄭辰(?-1444),字文樞,浙江西安人。永樂四年(1406)進士。授監察御史。永樂年間幾次出巡訪察,政績頗著。永樂十六年(1418)超擢為山西按察使,糾治貪濁,安撫百姓,聲望日高。宣德三年(1428)召為南京工部右侍郎。英宗即位,往四川、貴州、雲南,不稱職之官員悉為之奏罷。正統二年(1437),奉命賑南畿、河南之飢。還京擢為兵部左侍郎,轉餉宣府、大同。正統八年,以患風疾致仕。正統九年(1444)卒。鄭辰為人重義輕財,是明代一位清正之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