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管理規定
現金管理規定
現金管理規定是指我國國家銀行對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的現金收入、支出和庫存進行的管理。它是國家貨幣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我國於1950年4月開始實行現金管理。1977年11月28日,國務院又頒布了《國務院關於實行現金管理的規定》,對原有的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和補充。為改善現金管理,促進商品生產和流通,加強對社會經濟活動的監督,國務院於1988年9月12日頒布了《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和《現金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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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管理規定是指我國國家銀行對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的現金收入、支出和庫存進行的管理。它是國家貨幣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我國於1950年4月開始實行現金管理。1977年11月28日,國務院又頒布了《國務院關於實行現金管理的規定》,對原有的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和補充。為改善現金管理,促進商品生產和流通,加強對社會經濟活動的監督,國務院於1988年9月12日頒布了《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和《現金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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