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錦華
01年被《南方周末》評為“年度人物”
馮錦華,山西太原人。2001年8月13日,日本首相小泉不顧周邊國家人民的反對,堅持去了靖國神社。14日晚,在日本工作的馮錦華為表示抗議,用紅漆在靖國神社側門的一個石雕底座上噴寫了日語“該死”字樣,當場被日本警方以“損害物件罪”拘捕。
馮錦華
消息傳出后在日本華人圈和國內引起極大反響。中國政府亦對此事密切關注,我駐日大使館與日方進行了外交交涉,希望日方考慮政治與歷史因素,對馮錦華免予起訴,及時放人。
8月24日,日本有關方面回話,因靖國神社方面堅持,日本檢察院向地方法院對馮錦華正式提起訴訟,罪名是“毀壞公物罪”。
9月3日下午,記者從日本大使館獲知,經多方努力,馮錦華獲保釋,但事情仍沒有結束。
電話採訪馮錦華:我並不後悔我的行為
馮錦華
■還沒噴完,就被抓了個正著
回憶8月14日晚上的舉動,31歲的馮錦華說:“我的行為確實違法,但我並不後悔。”他說,8月13日晚他從新聞里知道小泉參拜靖國神社的消息,當時非常氣憤,“14日下了班,我家也沒回就直奔靖國神社,路上買了一桶噴漆,我想我必須表示我的抗議和不滿。到了靖國神社,那兒戒備森嚴,路上沒有一個行人,我瞅准一個空鑽了進去,在靖國神社的一個雕塑底座上噴寫‘該死’,還沒寫完,我就被抓了個正著。”馮錦華說自己當時一點都不意外,“被抓是肯定的,當時那麼多警察。我本身是學法的,在做之前我就知道這觸犯了日本的法律。但作為一個中國人我必須表達自己的義憤。”
馮錦華說自己在警署里很坦率的承認了全部行為,“我向他們承認行為違法,但我堅持自己的動機是可以諒解的,這是出於對右翼勢力的不滿,是處於一種民族義憤。”他說,警署的人也對他的行為表示了理解,沒有對他有任何不公正的待遇。
■結果比預料的嚴重
不過,馮錦華也承認事情的發展比他預料的要嚴重得多,“我本來以為關個10天就該放出來了,本來,亂塗亂畫並不是特別大的事,但24號,我被告知,東京地區檢察廳以‘毀壞公物罪’對我正式起訴。我知道事情大了,但依然很鎮靜。我既然已經做了,就一定敢於承擔。”
馮錦華說在大使館的幫助下,他聯繫了一個律師,律師在上個星期五遞交了取保申請書,自己所在公司也墊了200萬的保釋金,到了星期一下午,他被通知獲得保釋。
在那10天里,馮錦華說自己想了很多事:遠在家鄉即將臨盆的妻子,來日本多年的奮鬥,還有可能會有的後果,比如拿不到下一年的簽證,比如被判刑,他說,即使判決結果對他很不利,他也依然覺得值得。只是,不能在妻子生產期間如約回去探望,馮錦華感到很遺憾,“一兩個月之內是回不去了,我已將機票延期,希望年底能回去。”
最後,馮錦華在電話中強調他之所以那麼做並不是因為想破壞中日友好關係,相反正是為了促進中日友好,“我的思想並不極端,我的行為正是對日本右翼勢力極端思想、極端行為的反抗。”
歸國后,馮錦華又多次參加了保釣行動,並曾經成功登上了釣魚島。在很多人眼中,他成為了愛國精神的一面旗幟,但並非所有人都同意他的行為。
馮錦華
下午4點多,一個中國青年人向公司領導請假,說身體不舒服。他按捺不住積壓許久的情緒,琢磨著做點什麼。他給幾個朋友打電話,朋友們都在上班,不願意一同出來,他只有一個人行動。他突然想到小時候看的抗日影片《夜幕下的哈爾濱》中的一幕:一個中國人在夜幕下往日本佔領區的柱子上刷上“還我河山”四個字。
他準備也這樣做,買油漆,在靖國神社門口刷幾個字。油漆店裡油漆種類繁多,讓他眼花繚亂。他把店員叫過來問:“有什麼往混凝土上噴洗不掉?”店員給他拿來一罐說:“這個好。”他就買了這個。他沒噴過漆,擔心關鍵時刻噴不出來,於是又買了刷的油漆、刷子和手套。
買好了“作案工具”,他猶豫了,去熟悉的地方坐了坐,在一家肯德基店買了個大漢堡,邊吃邊想。想定了,干。
靖國神社附近的地鐵站叫九段下。一出站,他心就涼了,靖國神社附近到處是警察,黑色防暴警車也停了好幾輛。那天他穿的是白色褲子。這時候已經晚上七八點。
他先到了附近的公園裡,試用了一下油漆。他擔心噴不成,又專門買了兩罐玻璃罐的飲料,準備把飲料喝完,往裡面灌油漆,然後摔到靖國神社裡面。但喝完后,發現罐子口太小,灌不進去。
公園裡蚊子很多,他有些煩躁。他又猶豫了,萬一被抓,他在日本的前程可能就要中斷。但他想:如果就這麼走了,以後再也沒有臉在朋友面前吹牛,談論國家大事。
當他再次下決心“干”的時候,他給朋友打了個電話,讓朋友明天幫他去買機票,這是安排好的第二天的事情。老婆在山西太原即將進入臨產期,他計劃回國陪伴夫人生孩子。那時候,他喜歡背雙肩包。包兩邊的網袋裡各有一罐油漆,遠看就像放著兩罐飲料。他手裡還提了一個紙袋,那裡面也是油漆。
靖國神社的牆是白的,他準備沿著牆一邊走一邊噴,沒想到後邊的樹下有警察,差點被發現,他馬上故作輕鬆地把油漆拿在手裡搖了搖,就像準備喝飲料前一樣,警察沒有注意。
到了靖國神社南門,這裡沒有固定哨所。他趁警察不在的時候,選了一罐黃色和一罐紅色的油漆,這是代表國旗的顏色。他先拿出紅色的,貓著腰,噴了“該死”兩個字,這個字噴在石雕的底座上。石雕是“一個像狗的動物”,看上去張牙舞爪,於是他站起來,把油漆“往狗口裡噴”,噴滿了,口裡像流血一樣。
越噴越起勁,他又往裡走到門口,再噴了“該死”兩個字。這時正好被一個日本警察發現,兩個人都愣住了,警察不知道他在做什麼,他知道自己跑不了,就繼續噴,那個警察拿出對講機說:這裡發現一個搗亂分子,請求增援。
一會兒,許多警察來了。他把油漆罐一扔,坐在地上。警察問他:你是韓國人?中國人?日本人?他回答:中國人。
警察看到他身邊的手提袋,問:“這個,可以打開嗎?”他就打開了。“背包也能打開嗎?”他又打開了,裡面沒有危險物品。
警察問他為什麼這樣做,他說:你問我?我還要問你。
這時候已經是深夜,他被帶到警察局。
“我首先不是英雄……”
他叫馮錦華,1970年生於山西太原,1994年赴日留學,先在日本學校學日語,后考上日本東洋大學學法律,大學畢業后在日本公司就職。
中國外交部發言了,這是為數不多的對中國公民個體在外國的刑事案件發表意見,馮錦華事件“不是一般的、簡單的刑事案件,而是具有特殊的政治背景”。
那幾年,也是中國外交的多事之秋。前有1998年美國轟炸中國駐南斯拉夫大使館事件,後有2001年中美撞機事件。
馮錦華在日本時並不覺得外交部的發言是多麼大的事,因為他看多了日本電視上經常播放日本外交部為保護海外國民的努力,回國后,他才知道這已經是很大的事了。
中國大使館派人去看守所看他,對他說:你的事,全中國都知道了,外面已經鬧得沸沸揚揚,你有什麼就盡量配合它(日本法庭),盡量不要上訴。
大使館幫他介紹律師,但收費有些貴,被他拒絕了。他的同事出200萬日元把他保釋出來。出來的當天晚上,他上網一看,國內門戶網站的頭條都是他的事情,他覺得20多天的“牢”沒白坐。在監獄里時,日本警察對他說:“日本的右翼很厲害,我們警察都惹不起,你別折騰。”馮錦華回來后在枕頭底下放了一把刀。
那時候,馮錦華留了一頭濃厚的頭髮,戴著大框眼鏡,氣質上仍像一個留學生。網路上,許多人把他尊崇為“民族英雄”、“中國脊樑”,但他似乎並不符合“粉絲”心目中的形象,許多時候他還在為日本辯護,他覺得中國要向日本學習的地方太多。
當時有記者告訴他,《南方周末》年度人物提名他的得票率已經很高,他說,“我認為最應該選龔文輝這樣的人。”(龔文輝那年通過自己的行動揭露了希望工程中的腐敗問題)
有網友向他提問:“馮英雄,在你被關進去之後你有沒有後悔過?有沒有害怕過?”
他回答:“我首先不是英雄……”
還有網友問:“馮同志!你說實話!用過日本的產品嗎?”
他回答:“用過,現在也在用。”
他的言論中還有:“日本人對中國人的歧視還不如中國當地人對外地人的歧視厲害。”“(在日本)經常有被拘的人與警察吵,警察不敢打罵。”
反對馮錦華的聲音最先在海外發表出來,新加坡《聯合早報》2001年12月28日發表旅居美國西雅圖的中國人王伯慶的文章《馮錦華的違法行為不應讚揚》,他認為馮錦華的行為是一種“暴民文化”——遇有不平就揭竿而起違反法律。“中國要長治久安,必須清除這種傳統的‘造反有理’的心態,更不能把紅衛兵造反派的行為強加於他國。”
馮錦華堅決反對馬立誠的觀點,但卻“也能理解馬立誠為什麼那麼說”,“人去了日本后很少有不被那裡感動的,馬立誠肯定也是被日本感動了,那裡空氣清新,天空是藍的。男男女女都穿得那麼乾淨,人那麼有禮貌,彼此間那麼尊敬,互相碰了一下都說對不起,汽車見了人老遠停下,這樣一個社會怎麼可能打仗呢。”
他覺得自己的行為,“就是一個普通人,做了一件很小的事”。他覺得中國外交,民間應該發出自己的聲音,“你看人家日本雙簧戲唱得多好啊,一邊是政府,一邊是民間。”“如果每個人說話都跟外交部說話似的,那多恐怖。”
有一件事讓他記憶深刻,一個日本侵華戰爭受害者在私下場合一把鼻涕一把眼淚控訴日本的侵略行徑,於是當地官員陪同日本律師來採集口述證詞,結果受害者卻像官員一樣大講中日友好。
這讓日本律師很納悶:受害了,為什麼不說出來呢?
“小家”與“國家”
有時候,人不一定考慮到以後的事情,往往是走一步看一步,不知不覺回頭一看,十幾年過去了。7年後,馮錦華這樣看待自己的人生。他一頭短碎發,皮膚白皙,身體微微發胖,看起來比他實際年齡要小。
所有熟悉的朋友見了他都會問:錦華,你現在幹什麼?他則禮貌低調地回答:瞎忙、瞎忙。過去一起在日本留學的朋友多在中國的日企工作,月薪基本上都在一萬元人民幣以上,社保各方面待遇都不錯。
馮錦華至今沒有固定職業,本刊記者見到他時,他在南寧出差,他和朋友在南寧有個工程。事業是他遺憾的地方,畢竟他已經38歲了。他的日語除了與日本記者偶然聊天外,很少說,有些都不太熟練了。性格決定命運,他並不後悔當初那樣做,他喜歡嘗試不同的生活。
馮錦華2001年12月10日接到判決書後沒有上訴,十多天後,他低調地回國了一次,看望妻子和剛出生的小女兒。2002年1月7日,他又返回日本,日本的職位還在,他要回去賺錢“養家糊口”。
第二次回來,他很迷茫,不知道未來該幹什麼。他知道,今後不可能再返回日本工作了,雖然他並不一心返回日本,但今後的工作卻是個大問題。
返回的那天,北京機場,愛國者同盟網等的網友租了一輛大巴到機場迎接他歸來,這讓他覺得很溫暖,許多朋友一見如故。
在家裡,他待了一段時間,接到了許多電話和捐款。有的人想見他,他都盡量去見。
現在他還記得,總捐款有2萬多元,“我不願意說捐給希望工程。”他說要以實際行動來證明“我馮錦華沒有辜負大家的期望”。
2002年,他遇到了童增。童增曾參與1996年的華人聯合保釣運動,是參與該活動的內地代表人物之一。保釣運動(保衛釣魚島)始於上世紀70年代,發端於香港,在海外華人中有相當的影響力。
馮錦華來到了童增的公司工作,把家安到了北京。保釣運動在內地開始重新煥發生機,他成為總聯絡人,徵集人員,籌集資金。“什麼人都來了,從博士到小學文化,從農民到高官,從老闆到無業人員……有的會搞無線電,有的能搞到船隻,有的能……”
近一年時間的籌備促成了2003年出海行動,當時北京是非典的重災區,他們聽傳言說北京要封城,甚至準備步行到天津搭船。
比保釣活動本身更重要的是,他通過保釣活動聚集了一批愛國人士,北京、寧波、武漢、重慶……到哪裡都有他的朋友。
歷來外交無小事,“保釣運動”更事關國土爭議。在中國外交上,草根民間團體開始發出自己的聲音。他們成了“敏感人群”。“有的人因為參加保釣活動,個人生活遭到嚴重影響。”1990年代初,有的人因為給日本大使館寫了封信,就被調查。
現在,環境寬鬆了許多。遇到抗戰紀念日,或敏感的事件,他們會組織人員去日本大使館抗議,現場警察和記者比抗議的人群要多,但警察還是很尊重他們。
一些成員的家境並不太好,有的人家裡的房子被強制拆遷,土地被強制徵收,走上上訪維權的道路。周圍的人笑話他們:你們連自己的房子都保不住,還保什麼釣魚島呢?
馮錦華覺得,這並不矛盾。“自己的房子要保,國家的領土也要保。不能說,我的房子保不了,就說這個釣魚島也不要。我們要寬容對待政府,政府也在發生轉變,全中國人都在為這個奮鬥,有的人比我們付出代價更大,把程維高搞下馬的人,我見過,他現在的處境很不好……我們希望每個國民都享有公民權。”
有的時候他跟公安人員說:“我看到你們都很親切,我把你們當作中國人看待,不把你們當作公安局的人,不管你怎麼對待我,咱們永遠都是一個血脈。”這時候,警察也被他們的話感動。
記者問:如果發生以前的事,你還會那樣做嗎?
馮錦華說:在日本,我看到中國要派航天員升空的時候,當時眼眶就濕潤了,回來后反而沒有這樣的感覺。也有人這樣問我,我真的不能保證還會那樣做。因為在國外,我會強烈意識到自己是一個中國人,回來后,我已經感覺不到特別,反而是,日本人沒有欺負我們,我們自己卻做了一些讓我們很傷心的事情。
馮錦華社會活動者
1970年出生。1994年赴日留學,2001年因不滿日本首相小泉參拜靖國神社,在神社兩邊的石獸座上噴漆抗議,造成轟動一時的“馮錦華事件”。2001年歲末被《南方周末》評為“年度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