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

中共福建省委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

中共福建省委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是福建省委機構編製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既是省委工作部門,又是省政府工作機構,負責本省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製管理的日常工作,機構規格為正廳級

領導介紹


林 武 省委編辦主任、主任會議成員、省委編辦主任會議主持人
廖世銖 省委編辦副主任、主任會議成員
楊 俊 省委編辦副主任、主任會議成員

職能介紹


中共福建省委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行政管理體制、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製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研究擬定本省行政管理體制、機構改革、機構編製管理的政策法規和實施細則,統一管理全省各級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檢察院、法院機關,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及事業單位的機構編製工作。
(二)研究制訂全省各級行政管理體制與機構改革的總體方案及實施辦法。審核省級黨政群機關各部門以及副省級市、地級市、縣(市、區)機構改革方案,指導、協調全省各級行政管理體制、機構改革和機構編製管理工作。
(三)協調省級黨政群各部門的職能配置與調整,協調各部門之間以及各部門與市、縣(區)之間的職責分工;負責省級黨政群機關、駐外機構和具有行業管理職能的單位的內設機構、人員編製、領導職數以及人員編製結構、人員變動的編製審核工作;負責市級(含副省級市,下同)黨政群工作機構的設置與調整,縣(市、區)黨政工作部門機構限額和市、縣(市)、鄉(鎮)各級機關人員編製總額的審核,各類經濟技術開發區、投資區行政管理機構設置和人員編製的審核;負責審核、審批省、市、縣(區)各級黨政群機關副處級以上(含副處級;副省級市為正處級以上,含正處級)機構的設置與調整。審核省級議事協調機構和臨時機構。
(四)研究制訂全省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的總體方案及其配套的有關政策、法規;負責省屬副廳級以上事業單位機構設置、人員編製、領導職數、人員編製結構及市屬相當副廳級以上事業單位設置的審核;負責省直事業單位機構設置、人員編製、領導職數、人員編製結構及市、縣(區)所屬事業單位確定正、副處級規格的審批;負責辦理事業機構編製管理方面的其他事項;指導、協調各級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和機構編製管理工作。
(五)監督檢查各級機構改革方案和機構編製的執行情況,對隨意增設機構、機構升格、增加人員編製和領導職數等違反編製法規行為,予以糾正或提出意見報告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機構編製委員會
(六)負責行政管理體制、機構改革及機構編製的理論研究和信息傳遞、交流工作,負責機構編製工作的情況綜合、幹部培訓以及統計業務工作等。
(七)負責聯繫中央在閩機構的有關機構編製工作,負責中央編委下達有關部門專項編製的分配和管理工作。
(八)負責機關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的各項工作,參與管理機關事業單位的統一代碼標識工作。
(九)完成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機構編製委員會交辦的其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