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道先生文集
明道先生文集
《明道先生文集》是宋代程顥撰寫的文集。
程顥(1032~1085),字伯淳,稱明道先生。宋代理學家。河南府(今河南洛陽)人。登進士第,歷任永興軍邗縣(今陝西戶縣)和江寧府上元縣(今江蘇南京)主簿、晉城縣令。宋神宗熙寧初,入朝為太子中允、監察御史里行,與王安石議新法不合,出任簽書鎮寧軍判官等。元豐八年病死。程顥、程頤兄弟,世稱“二程”。二程十五六歲時,受學於理學創始人周敦頤。宋神宗趙頊時,建立起自己的理學體系。二程的學說在某些方面有所不同,但基本內容並無二致。皆以“理”或“道”作為全部學說的基礎,認為“理”是先於萬物的“天理”,“萬物皆只是一個天理”,“萬事皆出於理”,“有理則有氣”。現行社會秩序為天理所定,遵循它便合天理,否則是逆天理。提出了事物“有對”的樸素辯證法思想。強調人性本善,“性即理也”,由於氣稟不同,因而人性有善有惡。所以濁氣和惡性,其實都是人慾。人慾蒙蔽了本心,便會損害天理。“無人慾即皆天理”。因此教人“存天理、滅人慾”。要“存天理”,必須先“明天理”。而要“明天理”,便要即物窮理,逐日認識事物之理,積累多了,就能豁然貫通。主張“涵養須用敬,進學在致知”的修養方法。二程宣揚封建倫理道德,提倡在家庭內形成像君臣之間的關係。二程的著作有後人編成的《河南程氏遺書》、《河南程氏外書》、《明道先生文集》、《伊川先生文集》、《二程粹言》、《經說》等。二程的學說後來由南宋朱熹等理學家繼承發展,成為“程朱”學派。
今據通行本整理。